1947年获得独立后,巴基斯坦选择了联邦制。应当说,当时的巴基斯坦选择实行联邦制符合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方面的逻辑,是一种正常的、合理的选择。正如阿里·真纳先生所指出的,次大陆的穆斯林除了拥有共同的宗教信仰外甚少有共同之处,任何更为详细和具体的制度设想都将削弱穆斯林的整体实力,引发穆斯林的内部争吵。简言之,从历史来看,属于古代印度的巴基斯坦从来就没有大一统思想的文化传统,其地域上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有效统治的统一帝国,英国殖民统治以后,对其也采取了类似联邦制的统治方式,特别是1935年颁布的《印度政府法》将巴基斯坦政府的权力按照联邦制进行了划分和明确,多次使用联邦制,为日后巴基斯坦建立联邦制政府奠定了基础。从宗教信仰来看,虽然巴基斯坦97%的人信仰伊斯兰教,但在伊斯兰教内部又有多种不同的宗教派别;除了伊斯兰教外,巴基斯坦内部还有印度教、锡克教、基督教等多种其他宗教,这种宗教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其实行联邦制的必然性。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也发挥了作用,以真纳先生为首的巴基斯坦开国元勋们,深受西方国家政治文化的影响,这也是他们领导巴基斯坦获得国家独立后选择实行联邦制的重要原因。
从国家建构理论上来说,一个国家选择何种国家结构形式并无优劣之分,关键是看其在实践中是否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巴基斯坦在独立后的国家建构上遭遇到了重大失败。1971年,东巴独立成为孟加拉国,对巴基斯坦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重大消极影响。东巴基斯坦之所以独立,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方面难以协调的因素,也有巴基斯坦政府主观方面的政策失误。
1. 客观因素。1947年独立的巴基斯坦领土分成东西两部分,这两个部分在很多方面都差异很大,有些甚至完全不同。英国记者布赖恩·拉平有一段关于这两部分人民之间差异的描写:“他们在种族上不同,西巴人属于高个白皮肤的突厥—波斯类型,是从西北进入印度的入侵者,而东巴人则更像是次大陆原始的达罗毗荼居民,矮个黑皮肤直鼻;他们在饮食上不同,西巴人吃肉和面包,而东巴人则吃鱼和米饭;他们在气质上不同,西巴人是住在山区和沙漠的民族,习惯于人口稀疏的生活,需要灌溉他们的大部分土地,而东孟加拉则是世界上最茂盛肥沃的地区之一,总是气候湿润植物常绿,……许多西巴人赶着骆驼像中东民族一样生活,而东孟加拉人则稠密地聚在一起,像使用舟船的东南亚民族一样生活;他们讲互不相同的语言,在西巴,大多数人讲用波斯文拼写的乌尔都语、旁遮普语和普什图语,而在东巴,人们则讲以梵文为基础拼写的孟加拉语。”
的确,除了共同信仰伊斯兰教以外,巴基斯坦领土东西两部分的人民几乎没有共同之处,之所以他们能在《拉合尔决议》的基础上联合在一起,建立巴基斯坦,原因正如阿尤布·汗将军曾经说过的那样,“害怕印度教徒的统治”。但在穆斯林国家已经独立并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亡国灭种的威胁已经不复存在之时,这个否定性的理由并不足以让东巴和西巴之间弥合分歧,为建设新的共同祖国这个肯定性的目标而携手努力,各方面的巨大差异为日后的国家分裂埋下了种子。但是,巨大差异的存在仅仅只能说明国家有分裂的可能,这种可能也并不一定必然变成现实。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内部也存在巨大差异,但并不是所有国家都像巴基斯坦那样走上了分裂的结果。巴基斯坦之所以最终陷入分裂,更主要的因素是其国家政策方面出了问题。这不仅仅对巴基斯坦是一个历史教训,对其他国家来说,同样需要注意。
2. 主观因素。在任何实行联邦制的国家,中央政府都必须保证对各联邦主体一视同仁,不能厚此薄彼,这是保证联邦稳定、防止国家分裂的最基本要求。而这一点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被巴基斯坦中央政府忽视。事实上,如果真纳先生寿命更长一些,如果真纳的继承人们能对“国父”的遗产更珍惜一些,如果利亚卡特·阿里·汗之后的历届巴基斯坦中央政府能对东部表示出更多的兄弟情谊,也许1970年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然而遗憾的是,这些“如果”一件也没有成为事实。当孟加拉国获得独立十多年以后,当时的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说:“我们不想因孟加拉国而怪罪印度,我们自己也有罪过。”一句话道破了巴基斯坦分裂的真正原因。
早在1946年,东巴基斯坦的代表就在穆盟年会上反对将《拉合尔决议》中关于建立“一些国家”改为建立“一个国家”的修订案。虽然东巴的反对没有被年会接受,但这件事情表明直到印巴分治前夕,东巴基斯坦人并没有下定决心加入首都设在距离东巴千里之外、中间隔着印度的新祖国。这是可以理解的,对于东巴的数千万孟加拉人来说,他们中的绝大部分甚至不会讲乌尔都语,而乌尔都语却是傲慢的西巴人指定的新国家的唯一官方语言。语言问题成为引发东巴独立的导火索。
东巴人要求将孟加拉语也定为国语,但西巴的中央政府一直表示拒绝——连真纳先生都曾说:“巴基斯坦的国语将是乌尔都语而不是别的语言。”语言之争终于在1952年从动口演化为动手,1952年2月21日,警察向要求将孟加拉语定为唯一国语的示威者开枪射击,造成人员伤亡。虽然示威者的要求的确有些过分,但显然巴基斯坦政府下令开枪的做法更加错误,引起了严重后果。1956年第一部宪法总算将两种语言并列为国语,但中央政府做出的有限让步又被另一件更加蛮横的决定完全抵消。
1956年宪法中规定在东西巴之间按照“对等原则”平分议会席位,而巴基斯坦全国总人口中超过一半居住在东部,东西巴“对等”侵害了民主制度“一人一票”的基本原则,使得东巴人对中央政府更加不满。1962年阿尤布·汗总统取消军事管制,颁布第二部宪法时,原本有机会纠正这一错误,但最终阿尤布·汗还是在西巴政治势力的压力下保留了这一条款。
阿尤布·汗下台后,接任者叶海亚·汗总统面对强大的民众压力,宣布取消“对等原则”和为了实施“对等原则”而设立的“西巴基斯坦联合体”,并于1970年12月举行全国大选。这是巴基斯坦13年来的首次全国大选,长期因民主中断而受到压抑的人民踊跃投票,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这次选举在巴基斯坦政党政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这次大选虽然在普及公民权利、提高妇女地位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其政治结果却是灾难性的,谢赫·穆吉布·拉赫曼领导的来自东巴的人民同盟获得重大胜利,囊括了东巴的所有席位,无需与任何政党联合,便可获得组阁权。
叶海亚·汗总统原本打算接受选举结果,委托拉赫曼组阁。1970年年终岁尾,历史给了巴基斯坦维持国家统一的最后一个机会。如果西巴的人民党主席阿里·布托能接受选举结果,承认拉赫曼的组阁权,如果叶海亚·汗能够将自己的意见坚持到底,而不屈服于阿里·布托的压力,岌岌可危的巴基斯坦领土完整未必不会发生奇迹。然而,阿里·布托没有表现出政治家的智慧,叶海亚·汗也没有展露出军人的坚定,叶海亚·汗在压力下推迟了国民议会的召开,并以莫须有的“叛国”罪名逮捕了拉赫曼。
东巴基斯坦民怨沸腾,倍感失望的孟加拉人认为自己在巴基斯坦的待遇“比殖民地还像殖民地”,掀起了声势浩大的示威游行。中央政府命令军队开入东巴,用子弹回应孟加拉人的诉求。此举无异于宣告了“东巴基斯坦”这个名词的死亡,早就在一旁磨刀霍霍的印度立即做出反应,1971年12月3日,印度军队大举入侵东巴基斯坦,战争仅仅进行了12天,因政局动荡不安而疏于防范、士气低落的巴基斯坦军队便被彻底击败,9万将士被俘。东巴基斯坦被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取代,巴基斯坦失去了一半以上的人口和全部的东部领土,这对巴基斯坦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沉重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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