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历史百科

南苏丹·南苏丹独立的历史进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36 评论:0

由于尼罗河上游存在着大沼泽这样的天然地理屏障,苏丹南、北方一直处于相对隔绝的状态,南方各族群得以不受北部苏丹阿拉伯化进程的影响,南、北处于各自独立的历史发展进程中。1821年,埃及的统治者阿里侵入苏丹,深入尼罗特人的地区,开展大规模的掠奴行动,南部地区相对隔绝的状态被打破。苏丹的阿拉伯人也积极参与掠奴活动,有些部落如巴卡拉人还组织了自己的武装掠奴队,有些黑人部落被彻底灭绝了。苏丹的马赫迪起义时,丁卡人、巴里人、希鲁克人、朱尔人等族体的人民广泛参与。但是马赫迪统治期间,北方人在南方的掠奴行动并未停止。历史时期北方人在南部的掠奴活动,成为南方人对北方人不满的历史根源。1902年,英国殖民当局对南、北苏丹实行“分而治之”的统治政策,通过文化教育等各种手段,不断地制造南、北之间的分歧和矛盾,苏丹的南、北方不仅被隔绝开来,而且发展极不平衡,彼此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为后来苏丹南、北的对立和分裂埋下祸根。

约翰·加朗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丹民族独立运动开始高涨。在苏丹走向独立的进程中,南北双方对自己在未来独立国家中的地位与关系问题已经变得十分敏感。由于苏丹南、北方长期积累下的各种问题较多,包括宗教对抗、种族仇恨及冲突、资源分配不均等,南部地区早就有同北方相分离,成立独立主权国家的政治诉求。英国人曾经有意将南苏丹与乌干达合并或成立一个独立的国家,但遭到北方阿拉伯人的激烈反对,转而接受苏丹南、北统一成一个国家。1947年召开决定南苏丹未来命运的朱巴会议,会议决定南、北苏丹成为一个国家。在国家独立的过程中,北方人和南方人就国家独立后的治理体系进行谈判。南方人要求南方和北方实行联邦制度,并将这个要求同南方人投票选择独立挂钩,拒绝就意味着告诉南方人投票反对独立。因不能够在其他方面说服南方人,北方人承诺在苏丹成为独立的国家后会对联邦制度给予慎重考虑。这个承诺赢得了南方人的心,因此在1955年12月19日与他们的北方同伴一起投票选择独立。[1]

苏丹化进程也加剧了南方人对北方人的不满。苏丹的民族主义运动是以北方精英为主导的,他们将苏丹视为一个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力图使南方接受伊斯兰教和阿拉伯语言与文化,因此,苏丹化进程事实上是北方的阿拉伯化进程。北方建立的民族主义政党都没有将南方人视为与自己平等的同胞,在南方没有建立分支机构,在讨论苏丹独立问题的大会上也没有邀请南方代表参加。1953年,埃及和北苏丹的政治家签订关于苏丹自治的《开罗协议》,故意不让南方人参会,理由是南部缺乏有组织的政党。苏丹自治政府的800个官职中,仅给占总人口1/3的南方人留下6个次要职位。在议会选举中,南方的政党仅获得97个席位中的9席。南方人通过组织示威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但是遭到严厉镇压。政府指责政治家在幕后操纵示威,一些示威者被杀害。例如,在一次事件中就涉及6名示威者被杀害。[2]南苏丹人被排斥在苏丹民族国家构建进程之外,对苏丹自治政府没有认同感和归属感,将北方人视为取代英国人的新的殖民统治者。

早在苏丹独立的前夕,南北方之间就已经爆发冲突。南方人对北方人的不民主感到失望,最终用武装反抗表达不满。1955年8月18日,南方防卫兵团的一支部队发动兵变,史称“托里特兵变”,苏丹自治政府进行了镇压和报复。兵变者分裂为两派,一部分人降,而大批起义的南方士兵退入了赤道省东西部的丛林进行游击战。后来,这些丛林中的战士就成为阿尼亚尼亚第一运动的设计者。1956年苏丹独立后,由于掌握国家政权的北方阿拉伯人在埃及泛阿拉伯运动的支持下,不仅没有采取任何弥合南北分裂、打造共同的苏丹国家认同的政策,反而在苏丹南方推行阿拉伯化,对南方实行高压政策,歧视南方黑人的语言和文化,从而导致南方的叛乱发展成为内战。[3]在南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苏丹政府则完全无所作为。政府预算的90%以上用于北方,在南方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几乎为零。苏丹的军队不招募南方人,警察和监狱机构中的南方人也寥寥无几。1956—1964年间,在军队的589名军官中,只有20名是南方人。

南北内战在第一届军政府时期(1958—1963)开始激化。苏丹独立的目标实现后,北方政治家就开始忙于宗派斗争,对联邦制度的承诺则弃之不理。直到1958年11月17日易卜拉欣·阿布德通过军事政变上台,这种政党政治竞争和忽略迫在眉睫的问题的情况才得到改变。阿布德的一个任务是避免国家陷于分裂,他谴责政治家们对南方形势的做法。然而,阿布德采取的措施却适得其反。阿布德从来不相信用政治办法能够解决南方问题,他相信在枪口下使南方阿拉伯化和伊斯兰化就能实现苏丹国家的统一。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阿布德实施了他的伊斯兰计划,驱逐了335名基督教传教士,用伊斯兰学校代替基督教学校,将基督徒的名字换成穆斯林的名字。接着,阿布德命令逮捕托里特兵变后逃到丛林中的士兵,对他们实施轰炸,迫使其投降。城镇中那些被怀疑同情叛乱的南方人被带到拷问中心拷问。但是这些行为没有产生阿布德想要看到的结果。相反,更多的南方人逃到丛林中,最终形成了阿尼亚尼亚运动,该运动主张南方独立。全面规模内战爆发,并一直持续到1972年。[4]

1969年5月,尼迈里上校发动政变上台,南北和平出现转机。尼迈里政府主张世俗化与民族和解政策,重新阐释了南方问题,承认南北方在历史和文化上的差异,准许南方地区实行自治。1972年3月,苏丹政府与南方解放运动领导人共同签署《亚的斯亚贝巴协议》,结束了第一阶段的内战,为苏丹带来了11年的和平时光。《亚的斯亚贝巴协议》是苏丹南、北双方相互妥协的产物。南方放弃了独立的主张,获得了自治的地位;北方取消在南方推行的伊斯兰化政策,并承诺发展南方经济,给予南方人平等地位。按照协议的规定,给予南方自治的权力,承诺南方人进入中央政府并发挥更大的作用。[5]

第一次内战以和平方式结束,但南部的反抗活动从未停止,最终从这些反对力量中诞生了新的反叛力量。许多反对者是前阿尼亚尼亚运动成员,尤其是一些流亡政治家,他们不满于《亚的斯亚贝巴协议》没实现南方自治,拒绝其结果。另一些阿尼亚尼亚运动成员在被整合进苏丹武装部队的过程中产生不满,1975年、1976年、1977年分别在阿科博、瓦乌和朱巴发生严重的叛变。那些没被抓捕的叛变者逃到丛林中,许多人沿路去了埃塞俄比亚。[6]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南部出现了武装反对喀土穆政府的行动。与此同时,尼迈里政府不断遭到反对派的挑战,为巩固统治,开始与全国伊斯兰阵线合作,以阿拉伯化为目标的伊斯兰运动派别势力不断增强。1979年,美国雪佛龙公司(Chevron Corporation)在苏丹南方发现了大量石油储量。对石油资源的争夺,以及尼迈里政府在全国推行伊斯兰化引发了苏丹第二次内战。1983年,尼迈里单方面废除《亚的斯亚贝巴协议》,终止了南方的自治地位,将南部地区一分为三,在全国推行“沙里亚法”,解散南方地区的议会和行政机构,取消地方选举,剥夺地方对贸易和自然资源的控制权,直接引发了第二次南北内战。

1983年,南部地区建立了“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及其军事组织“苏丹人民解放军”,前高级军官约翰·加朗为该组织的领导人。苏丹人民解放运动用“苏丹问题”取代“南方问题”的提法。与第一次南北内战中的阿尼亚尼亚运动不同的是,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并不主张南方从苏丹国家中分裂出去,而是寻求建立一个包容多元历史与认同的民主的新苏丹,保障所有公民的权利与平等,南方完全融入苏丹的社会中。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将自身定位为国家运动而不仅仅是南部地区的武装组织,宣称主要目标是建立世俗、统一的“新苏丹”,为外围地区被边缘化人民提供社会、经济和政治正义,这即是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后来为人熟知的“新苏丹”思想。此外,第二次南北内战的规模和范围均大大超过第一次内战,第一次南北战争仅仅在南部地区的三个省份进行,但是第二次内战的军事和政治活动的重要性急剧扩展,战争范围不仅超出南部地区,而且也越出了苏丹的疆界。[7]“新苏丹”的目标让苏丹人民解放运动能够越过南部边界,与苏丹其他不满中央政府统治的地区结成政治和军事联盟。1986年,苏丹人民解放军的“任务部队”开始被派去解放新的地区,例如阿卜耶伊,或者派去保护和控制新解放的地区。到20世纪80年代末,在几个战斗营所有分部的组织下,战争超出了南部苏丹的范围。1989年,6个营被派往努巴山区,建立了“新库什战区”;1988—1989年建立了活跃于青尼罗州南部的“新丰吉战区”。[8]由于苏丹人民解放军将战争引入邻近的青尼罗州和努巴山区,因此此时的战争已经不仅是南北内战,也不是穆斯林和基督教之间的战争,甚至不是阿拉伯和非洲人之间的战争了。[9]

尼迈里政权倒台后,新的文官政府并未改变南方政策,南北内战继续进行,和平进程一波三折。1986年5月,萨迪克·马赫迪(Sadiqal-Mahdi)政府同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展开和谈。同年,苏丹救国联盟同苏丹人民解放运动达成《科卡达姆协议》(Koka Dam Agreement),呼吁建立一个消除种族主义、部落主义、宗派主义以及所有歧视和不平等根源的新苏丹国家,并要求迅速召开制宪议会。[10]但《科卡达姆协议》遭到民主联合党(Democratic Unionist Party)和“全国伊斯兰阵线”(the National Islamic Front)的抵制。到1989年初,苏丹人民解放军控制了南部地区大部分主要城镇。[11] 战场上的胜利让萨迪克政府最后同意与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就建立一个世俗的国家进行谈判,和平几乎要实现。但是在全国伊斯兰阵线支持下,巴希尔在同年6月30日发动了政变。在精神导师图拉比的领导下,支持巴希尔的全国伊斯兰阵线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伊斯兰法》,苏丹社会生活出现全面的伊斯兰化,而南方则坚决反对北方政府的伊斯兰化政策,南北之间战火再起。[12]不过当1989年巴希尔的“救国革命”政权掌权之时,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已经控制了南部苏丹大部分地区。

1993年,东非“政府间发展组织”(IGAD, 简称“伊加特”)支持下的和平谈判一直停滞不前。2000年,美国总统布什任命约翰·丹佛斯为苏丹问题特使,美国开始介入南北苏丹的和谈。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布什政府重新承诺支持“伊加特”谈判。英国、挪威和美国组成的“三驾马车”为推动和平进程做了大量努力。2002年,双方在努巴山区签订了停火协议,在肯尼亚马查科斯的和谈也重启。同年7月20日,双方签订了《马查科斯协议》,南北和平进程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未来的和平协议制定了框架。双方在协议中承认苏丹统一,但授予南部地区在过渡时期结束后进行决定南部地位的公投。2003年8月,双方签署了关于过渡期安全问题的《奈瓦沙协议》。2004年,双方签署关于权力分配的《内罗毕宣言》,并于当年12月31日签署《永久停火协议》及《关于全面和平协议执行步骤的协议》。在国内力量和国际社会的共同推动下,南北双方最终在2005年1月签署《全面和平协议》,实现了和平。

根据协议,苏丹将组建由南北方共同参与的民族团结政府;此后,苏丹将进入为期6年的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南部地区将在2011年1月举行全民公投,以决定南部地区独立还是维持统一的权力。在6年的过渡期内,双方应创造条件“使统一具有吸引力”。和平协议的执行并不顺畅,2007年10月11日,因阿卜耶伊(Abyei)地区的归属、边界划分、重新部署双方军队等问题迟迟未得到解决,苏丹人民解放运动宣布停止参与中央政府的工作,南北和平进程遭遇危机。为化解这场危机,双方通过协商,在诸多问题方面达成一致,苏丹人民解放运动也于当年底恢复其人员在民族团结政府中任职。 2011年1月,南部地区公投顺利进行,99%以上的投票者选择独立。在国际社会的关注和压力下,苏丹政府承认公投结果。7月9日,苏丹南方与苏丹北方正式分离,建立了世界上最年轻的国家——南苏丹共和国。苏丹第一个承认并同南苏丹建交。

[1] Riang Yer Zuor, Hoth Giw Chan. South Sudan: A Legitimate Struggle[M]. Baltimore, Publish America 2006: 12.
[2] Riang Yer Zuor, Hoth Giw Chan. South Sudan: A Legitimate Struggle[M]. Baltimore: Publish America, 2006: 12.
[3] 刘鸿武,姜恒昆. 苏丹[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192.
[4] Riang Yer Zuor, Hoth Giw Chan. South Sudan: A Legitimate Struggle[M]. Baltimore: Publish America, 2006: 12.
[5] 刘鸿武,姜恒昆. 苏丹[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193.
[6] Douglas H. Johnson. Twentieth-Century Civil Wars[M]∥John Ryle, Justin Willis, Suliman Baldo, Jok. The Sudan Handbook. Suffolk: James Cuory, 2012: 214.
[7] Douglas, H. Johnson. The Sudan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and the Problem of Factionalism[M]∥Christoper Clapham. African Guerrillas. Oxford: James Currey, 1998: 55.
[8] Douglas H. Johnson. The Sudan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and the Problem of Factionalism[M]∥Christoper Clapham. African Guerrillas. Oxford: James Currey, 1998: 59.
[9] Douglas H. Johnson. Twentieth-Century Civil Wars[M]∥John Ryle, Justin Willis, Suliman Baldo, Jok Madut Jok. The Sudan Handbook. Suffolk: James Cury, 2012: 218.
[10] 罗伯特·柯林斯. 苏丹史[M]. 徐宏峰,译. 北京: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10: 184.
[11] Douglas H. Johnson. Twentieth-Century Civil Wars[M]∥John Ryle, Justin Willis, Suliman Baldo, Jok Madut Jok. The Sudan Handbook. Saffolk: James Cury, 2012: 218.
[12] 刘辉. 苏丹民族国家构建初探[J]. 世界民族,2010(3): 26.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lishibaike/20221219006.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