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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鲁-初级产品出口、军人改革与社会整合·秘鲁现代化的地理和历史背景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58 评论:0

秘鲁现代化有其自身的特色,而这种特色的形成同秘鲁的地理环境、印加传统、殖民地遗产有很大关系,这三方面的因素不时地左右着秘鲁现代化的进程,并在该进程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因此,研究秘鲁的现代化,不能不首先考察这三种因素。

(一) 支离破碎的地理环境

从自然地理看,安第斯山脉纵贯秘鲁全境,因此,秘鲁从西到东被分为三个地区,即沿海、山区和森林区,这种划分不仅是一种自然分界,也影响到了秘鲁的经济和社会现实。西部沿海狭窄的条带区,占全国领土的12%,却容纳了目前秘鲁人口的50%,这里虽然气候干燥,沙丘众多,但源自安第斯山麓的50多条大小河流流经这里,形成簇簇绿洲,再加上人工灌溉,使这里适于种植稻米、棉花、甘蔗,成为全国农业最发达的地区。北部曾拥有重要的石油资源(现已大部分被开采完毕),其他部分还有诸如铁、磷酸盐、铜、金等矿藏,全国70%以上的工业企业集中在沿海地区。

中部山区,即纵贯全境的安第斯山区,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有“秘鲁的脊椎”之称,占全国领土的26%,约有占全国39%的人口生活在这里。交通不便和土地贫瘠是这里的突出问题。该地区只有占地区面积4.5%的土地是可以耕种的,25%的土地可以放牧,主要的农业活动是种植诸如小麦、玉米、马铃薯之类的作物和放牧牲畜,产量很低,市场剩余较少,技术进步不大。虽然1920年代中央大道的开通使山区与利马市场联系起来,但其影响的范围较小。由于山区蕴藏着金、银、铜、锡、铅等丰富的矿藏,并且长期以来被不断地发现和开采着,因此,矿业城镇成为山区人口和市场的中心。山区是秘鲁文明的摇篮,印加帝国的首都库斯科坐落在这里,至今居民中的绝大多数仍是印第安人。

东部林区,是由亚马逊河流域的热带雨林组成的浩瀚无际的林海,占全国领土的60%以上,但其人口仅为11%。从19世纪末开始,当局就倡导垦殖计划,但因投资和基础设施不足以及自然条件的限制,收效甚微,橡胶繁荣时期变得重要起来的伊基托斯(Equitos)成为这里最大的城市和经济中心。

上述地理环境对秘鲁现代化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其得天独厚的资源条件在一定时期促进了秘鲁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这种自然分界和人口分布的特点却给秘鲁的社会整合(一体化)带来极大不便。秘鲁杰出的思想家马里亚特吉曾讲过:林区是秘鲁国家的一块殖民地,沿海和山区则是土地和居民都不相同甚至迥异的两个地区。“山区属于土著居民的,沿海是属于西班牙人或印欧混血种人的”;“在我们这个时代,秘鲁历史和秘鲁人的两重性,表现为沿海形成的历史形态与残存在山区、深深扎根于大自然的土著人感情之间的冲突”。[1]

(二) 印加传统

印加传统是指源自印加文明的印第安文化传统。印加文明在15世纪达到鼎盛时期,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中央集权统治。印加人在15世纪初征服了周围的部族,建立起囊括南美大部分地区的印加帝国。该帝国组织严密,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一套完整的体系,中央之下设省,省下设区,区下又分为若干部落,部落由若干氏族(艾柳)组成。为了便于统治,印加法律规定克丘亚语是全国通用的语言。中央政府能够主动地履行经济管理职能,组织一些基本建设(如公路网络)或公益性工程(如防御工事、灌溉设施)。它能使“集体劳动和共同努力卓有成效地用于社会目的”[2],秘鲁史专家B.派克称之为“温情专制政治”。[3]

土地公有,集体耕种。印加人的基层单位叫“艾柳”,即农村公社,耕地归公社所有,分为三部分:太阳田,收获用于宗教祭祀活动;王田,用于供应政府和军队开支;艾柳田,用于维持公社成员生活,此种田按每户人口多寡定期重新分配,每个家庭得到的只是土地上的收成(土地则保持公社所有的性质)。耕作时通常由长老率领,村民集体劳动,相互帮助。互惠合作、再分配和垂直控制[4],这是三个相互关联的原则。互惠合作原则贯穿于印加人村社生活的各个方面,除耕地、收割外,遇到婚丧嫁娶、垒墙盖房时,村社成员之间都无偿地、尽心尽力地相互帮助。该原则也体现在村民与国家的关系方面,当村民服徭役、兵役时,国家给予村民及其家庭一定的物质照料。这种物质照料同时也体现了再分配原则。国家通过交通网络和储藏系统将各地的剩余产品纳入国家控制之下,以备公用。另外,还根据不同生态地区的需求进行相互间调配。垂直控制原则一方面体现在宏观管理方面行政中心对边远地区的“垂直控制”,并进行不同产品的互惠调配,另一方面则指微观“生态层次垂直控制”的系统,如有的山区村社控制了海拔1400—4800米的梯田,在不同的生态层次种植不同的作物,最大限度地利用了各种资源,满足了村社成员的物质生活需求。

泛神论的宗教观。安第斯地区在印加人兴起时,宗教上还停留在原始的多神崇拜阶段,但有的文化区域已产生了一个主神,不过区域之间主神不一。印加帝国形成后,为了阻止因宗教不一而产生的政治离心倾向,乃规定被征服者要信仰印加人崇拜的主神——太阳神,并在各地建造太阳神庙。由于太阳给大地带来温暖,促进万物生长,因此,太阳神较易为被征服人民所接受。另外,印加人也不反对他们在信仰太阳神的同时,保持对原有神灵的崇拜。印加人的宗教信仰是严格符合他们那种农业民族的经济需要和定居民族的精神的,这种信仰使他们心理得到平衡,与大自然和谐地融为一体。另外,宗教信仰从属于帝国利益,“教会即国家”,印加王朝政教合一,君权神授,太阳神在全国的神圣地位,为历代印加王披上了神圣的外衣。

严格的道德法规。一般说来,印加人主要依靠社会道德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他们的习俗是纯朴的,兢兢业业地从事劳动被认为是最崇高的美德,懒惰则被认为是犯罪。他们勤劳、朴实,遵守戒律,忠实地履行社会职责。但同时,印加帝国为了维护王朝统治和社会安定,也建立了处罚制度。印加法律强调肉体惩罚,犯盗窃罪和反叛罪者,要被扔到充满毒蛇或其他害人野兽的坑里,杀人罪和通奸罪,则要被乱石击死。公职官员的腐败、滥用职权或不履行职责者亦要受到严厉惩罚。

印加文明是一种农业文明,它确保了秘鲁人口的生存和增长。被西班牙人征服前秘鲁人口已增至1000多万。印加人在医学、采矿、冶金、纺织、制陶工艺等方面也取得巨大进步。印加文明中一方面不乏原始共产主义的合理因素(如土地所有制、集体主义价值观、相互依靠、合作团结、和睦相处的精神),这些成为后来土著主义、马里亚特吉、阿亚以及其他民族主义领袖的思想灵感的源泉。另一方面也应看到,印加文明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是低级的,生产力尚不发达,印加文明只有同现代工业文明结合才会获得新生。但不管怎么说,印加传统将深刻地影响着秘鲁社会的发展,虽然印加帝国被殖民者摧毁了,但印第安人却保存下来,他们始终占秘鲁人口的大多数。他们的血液中流淌的是印加传统。正如秘鲁作家路易斯·E.巴尔卡塞尔所指出的:“在薄薄的殖民地地层下,印加社会的根子仍然完好无损。”[5]

(三) 殖民地遗产

殖民地遗产是指西班牙的征服和殖民统治对后来秘鲁社会发展带来影响的那些因素,体现在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各个方面,其中对后来秘鲁现代化影响最大者有如下几点:殖民者首创了“外向型发展模式”。西班牙的征服摧毁和瓦解了印加人统一有序的集体主义的农业经济,建立起目的在于出口的矿业经济。到1700年时,秘鲁已建立许多矿业中心,其中波托西银矿和万卡维利卡汞矿最著名。为了辅助贵金属生产,矿业中心周围形成了一系列提供食品、役畜和手工业品的农牧业和城镇居民点,以及作为供应线的道路网络。殖民当局在宗主国严格控制的垄断贸易体制(重商主义原则、宗主国贸易署、塞尔维亚商会、双船队制)之下,将贵金属源源不断地输往欧洲,同时从欧洲进口价格高昂的各种纺织品、金属制品、军需品、奢侈品和其他日用品。这样,殖民地的经济剩余并未被用于殖民地本身的发展,秘鲁变成了“漏斗”,变成了宗主国乃至欧洲的“奶牛”,这是秘鲁“依附性体制”的起源。

殖民者引进了一系列前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殖民者摧毁了印加农业共产主义,却没有代之以生产率更高的经济。他们先是建立了委托监护制:委托监护主负有“保护”印第安人并使之皈依天主教的义务,同时,有权利要求印第安人提供贡税和劳役。到1540年时秘鲁已有5000多名监护主。到1574年时,托莱多总督又宣布实行米达制:强迫印第安村社提供一定数额的劳动力到矿山劳动。由于米达制的实行、传统农业的被破坏、欧洲疾病的传入,导致土著人口大量死亡,1532—1652年从900万减至70万[6],从而造成大片土地荒芜。在山区,西班牙人通过各种手段侵吞土地,建立起大庄园制,形成了大庄园与村社共存的格局,大庄园通过出租小块土地的方法,换取印第安人的劳动。在沿海谷地,由于印第安人濒于灭绝,殖民者便从非洲进口奴隶经营起种植园。大庄园制和种植园制是一种半封建的经济制度,它们后来被长期保留下来,成为秘鲁现代化的重要的体制性障碍。

殖民统治造成了秘鲁的种族分裂问题。秘鲁与墨西哥不同,在墨西哥各种族已经融合,新首都就建在古代首都的地方,墨西哥的征服者在山区腹地与印第安人通婚、混血,造就了一个种族。而秘鲁的情况却不是这样,殖民者纷纷定居沿海地区,新首都建立在沿海的利马,而古老城市库斯科则被置于次要地位。土著种族和语言被西班牙种族和语言从沿海地区赶到山区,在那里形成了一种带有民族特色的地区特性。在利马的西班牙人统治着山区的印第安人,但在人口和精神上西班牙人却没有强大到足以能消化融合山区,结果造成了种族、语言和感情的双重性问题。印第安人不仅遭受经济剥削,而且在文化上受孤立,种族上受歧视。黑人是在沿海地区土著人口大大减少、劳力稀缺的情况下输入的,他们被用于从事家务和手工艺劳动,白人顺利地与他们混血,结果造就出一种更加倾向西班牙人和更加敌视土著的沿海居民。黑人种族是“沉积在秘鲁地下一个疏松的、不坚实的土层”[7],秘鲁的种族分裂问题成为未来现代化进程中社会整合的难题。

殖民征服和统治为秘鲁历史上最恶劣的暴力形式奠定了基础。殖民者通过暴力手段征服了印第安人后,印第安人遭受到经济剥削、文化孤立、种族歧视,其传统宗教也遭到天主教的攻击。由于印加文明程度较高、土著人口较稠密,在种种压迫和剥削之下,他们格外怀念古印加帝国,因此,他们以恢复印加帝国为号召,对殖民统治进行了顽强反抗,他们要求废除米达制和人头税以及各种强制性商品摊派,起义暴动连续不断。如1535年爆发了印加王子曼科领导的起义。1570年代初又爆发了图帕克·阿马鲁一世领导的起义,并在山区建立了新印加帝国。1742年又爆发了胡安·桑托斯领导的数万之众的起义。殖民当局使用暴力先后镇压了这些起义。但随后不久,1780—1781年又爆发了由图帕克·阿马鲁二世领导的规模更大的起义,参加者达6万之众,秘鲁2/5的省份被其控制。图帕克·阿马鲁二世在起初曾得到一些省份的克里奥尔人的支持。但后来他们背叛了他,起义最终被镇压。作为对这次起义的惩罚,西班牙国王宣布废除土著酋长先前享有的所谓“特权”,禁止使用克丘亚语。秘鲁历史上的“暴力辩证法”由此而生。这一创伤惨重的种族战争的一个后果是,它扼杀了印第安人和克里奥尔人发动民族独立运动的希望。秘鲁的独立实际上主要是在外部帮助下完成的,即阿根廷人圣马丁、委内瑞拉人玻利瓦尔和苏克雷率军解放了秘鲁。

[1] [秘鲁]何塞·卡洛斯·马里亚特吉:《关于秘鲁国情的七篇论文》,白凤森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58—159页。
[2] 马里亚特吉:《关于秘鲁国情的七篇论文》,第3页。
[3] [美]弗雷德里克·B.派克:《秘鲁近代史》,辽宁大学历史系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413页。
[4] 马格努斯·莫纳:《昔日的安第斯:土地、社会和冲突》(Magnus Morner,The Andean Past: Land, Societies, and Conflicts),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 第22—25页。
[5] 马里亚特吉:《关于秘鲁国情的七篇论文》,第166页。
[6] 马格努斯·莫纳:《昔日的安第斯:土地、社会和冲突》, 第40页。
[7] 马里亚特吉:《关于秘鲁国情的七篇论文》,第2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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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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