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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与区域发展模式·香港和新加坡的城市农业转型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09 评论:0

香港和新加坡作为土地面积狭小的港口城市,战后特别是最近30年来经济飞速发展的成就,使它们成为举世瞩目的新兴工业化经济体。其奇迹般的经济发展往往使人们忽视了它们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城市农业转型的同样令人骄傲的成就。80年代以来,两个城市本地农业相当程度的食物供给能力引起了人们“惊讶”之余的赞赏。杨汝万先生称它们是以密集型生产和科学方式追求城市食物供给的成功例证。在两个土地资源相当有限的城市,是如何实现这些“奇迹”般的成就的呢?
香港和新加坡的农业有不同的历史背景。香港的渔农业历来处于自给自足状态,保持着中国乡村的古老传统。种植业中稻米占绝对优势,占用了80%的农用地。农民在有限的土地上生产蔬菜,也基本是为了家庭消费。城市食物的供应通常依靠中国大陆以及其他贸易伙伴。新加坡的农业则有三种传统形式:(1) 由华人经营的高度风险性的短期出口作物种植(棕儿茶、肉豆蔻等);(2) 由欧洲殖民者经营的种植园农业(甘蔗、椰子、橡胶等);(3) 主要由华人农民经营的“应市园艺业”。其中,前两种一直占主导地位。[1]那么,是什么因素促使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与殖民地种植园农业向郊区农业转变呢?既有的研究表明主要是外源性因素导致的城市化引发了转型的开始。香港与内地息息相关,新加坡则有英国的背景。
二战以后,香港、新加坡的农业先后经历了两次“转型”:(1) 从二战结束到60年代由种植园农业转变为“郊区混合农业”;(2) 60年代至80年代“郊区农业”的现代化转型。
1941—1945年太平洋战争期间,香港为日本占领,居民从164万降为60万人。而从1947年起,由于内地移民的涌入,至1951年,香港人口已达207万人。新加坡的情况也大致类似。短时期内迅速膨胀的城市人口,导致了巨大的城市食物需求,形成了巨大的农产品市场。而现实供给不足的状况又带来了农产品相对的价格优势。在经济利益驱使下,小农们逐渐放弃了传统的自给自足的稻田生产,转向为城市食品市场进行密集型生产的市场菜园。在香港,一个蔬菜园平均仅为0.2公顷,有研究者指出,菜农可以获得比经营稻田多达8—9倍的收入。同时,由于鸡、猪的售价上涨,如到50年代中期,鸡的售价为1947年的两倍,养猪、养鸡业也迅速发展起来。高涨的价格,靠近市场的便利,都吸引本地生产者扩展投资与生产。[2]
总的来说,这一时期的“转型”主要是农产品市场供求关系引起的比较利益差别,促使追求市场利益回报的小农自发地调整传统的农业经营结构,转向日渐以城市需求为中心的商品化郊区农业,逐渐形成以经营蔬菜、水果、花卉及猪、禽等畜产品为主要方向的商品性城市农业结构。生产经营形式主要是具有蔬菜种植技术的外来移民租用本地人手中的农地,进行劳动密集型的市场菜园生产。由于新的移民几乎没有资本,而种菜能够快速周转资金,而且地主也可以获得较高租金,所以这一时期蔬菜种植十分流行。但市场菜园还有两种辅助形式:应季蔬菜种植和家庭菜园,其中,家庭菜园主要是经营猪禽养殖的农民为自己的消费而经营的,也包括那些主要收入来源于非农部门的人们。这表明,小农以“混合农业”的经营形式来避免市场风险的冲击。同时,非专业化的生产经营也显示商品化并不彻底。
这一时期在新加坡被称为“自由种植和不干预时期”,香港政府也基本采取“不干预”的态度。[3]但是,随着工业化战略的推行,这一局面大大改变了。
在60年代,香港、新加坡的发展战略由“转口贸易”转变为“加工贸易”,即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以出口创汇,鼓励引进外资和新技术,投入国际市场的竞争,以此来带动整个经济的“起飞”。在发展战略转变的大背景下,本地工业化与更深入的城市化共同作用于城市农业,使香港、新加坡的城市农业与工业化、城市化产生了持续的尖锐冲突。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城市农用地由于城建和工业用地的侵占而大规模缩减。再加上工业部门收入的吸引,农户大量弃耕,城市农用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剧减。来自香港的数据显示,从1963年到1977年因工业扩张而损失的农地为总农地比例的15.8%。农民撂荒的土地比重越来越大,到70年代末已达总耕地面积的40.9%。从1970年到1980年,新加坡城建及工业用地从占总土地面积的30%增加到44%,农用地则由22.8%下降到仅占13%。(2) 农业从业人口大量转入工业或城市其他经济部门,工业的快速增长决定了劳动力对农业供应的紧缺状况。既有的研究表明,在1967年香港的农业劳动者与工业工人的工资差别形成了规模。在小工厂的非熟练工人每天获得工资港币10—15元,而同样的农业劳动力却为每天8—10元。因而,仅1965—1968年,香港城市农业便失去30%的农渔业人口,70年代末,香港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只有1.3%,新加坡到1980年仅为0.7%。(3) 城市农业GDP贡献比重微小。1965年香港、新加坡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3.2%和2%,而到1985年只有1%和0.5%。[4]
60年代后期以来,香港、新加坡工业迅速扩张,城市农业被挤到十分窘迫的地步。由于奉行自由贸易政策,本地农产品又要面对进口农产品的激烈竞争。城市农业“怎么办”已是不容回避的课题。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与传统农业技术相适应的小农家庭生产经营,转变为与日渐发达的现代城市经济相匹配的农业生产经营,以使城市农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生存和发展。在土地、劳动力等要素“萎缩”的情况下,现实的选择只能从技术手段、设施投入、市场灵敏度着手,由劳动密集型农业向技术密集型、资本集约型农业转变,实现适度规模化经营,从而达到生产、运销成本的合理化和产品的优质化,参与市场竞争。那么,问题的关键便转化为“机械从哪里来”、“技术从哪里来”、“资金从哪里来”、“农业人才从哪里来”等等问题。在这个意义上,“规模中立性”的现代农业技术与政府在信贷投资和农业科技试验、推广上对小农的扶持是同样有效的思路。
此外,60—70年代的香港、新加坡不约而同地结束了“自由种植和不干预”政策,一方面继续推行自由贸易政策,不设关税壁垒,靠进口农产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对本地农业经营没有直接补贴,在价格政策上不人为提价、限价,让农产品完全按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实现价格。遵循土地、资金的投向完全按经济上的比较利益原则确定,以此推动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两地政府都在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培训农业人才、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等方面为城市农民提供服务,在狭小的海岛城市形成了组织系统比较完整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农业管理体系。
对比新加坡政府主导式的干预政策,香港政府更像一个灵活的农民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它几乎考虑到了农民在生产、经营、销售各个环节中可能遇到的所有困难,提供帮助而又不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本身。为此,政府着力于“三大服务体系”的组建:
农业科研体系由“渔农处”附设的一些专业研究科、室、试验场构成。负责农作场、猪、禽、鱼类的育种、疾病防治、资源调查、技术开发研制等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渔农处设农业部和渔业部统管,同农民、渔民保持直接联系,提供咨询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农民有问题可向新界各区的农业推广办公室提出,该室每天研究,马上行动给予帮助。另设立农业咨询委员会,由渔农处有关官员与农民代表组成,加强官员与农民之间的联系等等。
在建立较完善的产前、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香港政府从生产资料和种苗供应等生产中的重要环节到产品运销都有政府促农机构与专门的公司、合作组织一起为经营者服务。这些服务行业深入到农户送货,送技术上门,产品销售也有专业公司上门运销。政府又设立了两个主要的统营机构:蔬菜统营处、鱼类统营处负责批发。统营处的宗旨是尽量降低菜农、渔农的运销成本,使农民获得最高利益。这些政策和措施无疑使本地农民的生产和运销成本能够降低,增强了本地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香港政府还通过发放贷款来扶持农户扩大再生产。渔农处负责管理低息贷款,资助农民进行灌溉工程、农业机械和渔船的购置更新等基本建设及技术改造等。到1989年底,共贷出2.72亿港元。几十年来,平均每户得贷款3万多港元。此外,香港政府重视农业人才的培训,农、渔民职业教育发达。鱼类统营处、蔬菜统营处为农、渔民子弟设立中学,提供专科以上教育的奖学金。渔农处经常举办各种技术培训班,组织参观实验农场等等,提高农渔民的技术水平。
70年代以来,香港的城市农业在市场竞争与政府对农业体系性支持的双重作用下,实现了以下两个层面的转变:(1) 农业生产转向市场利益回报高的部门——满足城市副食品供应的市场菜园、池塘养鱼、海鱼捕捞、猪禽养殖。先前粮食与副食品生产混合经营的状况转变为专业化生产,农业地域布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稻田大部分转为菜地和鱼塘。(2) 具有相当规模的市场化、科技化、专业化的家庭农场形成。这种情况在对现代化程度要求更高的猪、禽养殖业表现得更加突出。1968年,养猪不足50头的养猪场占总数的90%,到1979年仅剩11.9%。养猪达几千头甚至上万头的农场正在大量出现。1973年前,香港养鸡业主要由小业主经营,平均每个鸡厂不足3000只鸡。而到1979年,在1192个养鸡厂中,拥有3000—10000只的占56%,还有25%的鸡场超过10000只。80年代以来,香港城市农业中的家庭经营已经颇具规模。养猪户一般为有3—4个劳力的家庭,再雇工2人,年产肉猪1000多头,户养鸡场规模一般为年产肉鸡4万—6万只,户养鸽场规模一般为产鸽1万—2万只。户营菜、花、果规模一般为10亩至数十亩。渔业也以家庭经营为主,船员主要是家庭成员,亦雇用其他船员。80年代,约2.4万渔民拥有渔船4773艘,其中83%为机动船。[5]
规模化的经营需要与之相匹配的现代农业设施和技术手段的支持。80年代的资料显示,香港城市农业广泛应用了现代技术设备,畜禽饲养多采用节省劳力的密集型舍饲法,使用机械排粪和配合饲料,劳动生产率高,一个劳力能养7000—8000只鸡。菜农耕作普遍使用小型机械,拥有小型耕耘机5900部,自动喷水机2375部,平均每公顷2部。香港渔农处设计各种不同结构的塑料大棚,供菜农冬夏培育菜苗使用。渔船采用现代卫星导航系统、新式渔具等等。而且电子计算机新兴技术也应用在农业中,颇有成效。与现代化设施相应的是农业生物技术在育种、品种改良、作物病虫害、畜禽瘟病方面深入推广而成就斐然。
在香港的经验中,政府在很长时期内并没有提出城市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而是致力于“服务式”的工作,卷入市场化生产的小农,在市场竞争和政府支持的双重作用下,克服小农家庭经营的消极性因素,转变为具有市场化、科技化、规模化的家庭经营形式,与香港高速发展的城市经济相匹配。
对比香港政府颇具苦心的“积极不干预主义”,新加坡政府在市场、小农互动的自发关系中介入了强大的政府意志,采取政府主导式的农业政策推动郊区混合农业向现代化城市农业转型。政府一开始便鼓励发展大规模现代化、市场化的农企业。在政府看来,只有低成本大规模和集约型的农场、高素质的劳动力、良好的知识和资本投入,才能应付国内外的压力。[6]因而,它选择了保留郊区农业,但通过迅速提高资本集约与技术集约化程度,组织现代化的企业型生产,实现城市农业转型。
为此,从1957年起,新加坡政府实施了三个阶段的战略推进:其一是“农业重新安置计划”时期(1957—70年代中期),其二是“永久农地计划”时期(70年代中期—1986年),其三是“农业科技园计划”时期(1986年至今)。新加坡政府以整体规划为蓝本,通过兼具“压制性”、“示范性”的政策,直接推动城市农业在地理布局、部门结构、经营规模和技术体系等方面的改造和转变,将小农家庭经营的郊区混合农业转变为“城市企业化农业”。
“压制性”政策的特征在于政府一方面以商业或行政的手段,将分散的郊区农业集中布局,形成集约化城市农业区域。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对经营者资格的规定,限制和淘汰不符合政府认可标准的农场和经营者,将城市农业的发展与城市的生态环境协调起来。
“示范性”政策的特征在于政府提出十分明确的城市农业现代化转型战略,并亲自进行超前的城市企业化农业经营的试验,取得成功经验后,再推广到各个农业部门。而且推广工作并不以行政手段强制执行,而是政府先投入大量资本为农业企业提供基础结构,而后以较低价出租给能够组织生产经营的农场主、企业家和国家的其他成员,进行市场化经营。
在“农业重新安置计划”时期,政府主要采取的是“压制性”政策,由“国家改建托拉斯”(The Singapore Improvement Trust)负责在岛的西半部和北半部挑选若干地区,建立“农业重新安置区”,将布局分散的郊区农业集中起来。到70年代中期,在岛的西半部和北半部已形成一个不连续的农业地带。[7]同时,政府通过商业等途径将经营品种和生产部门调整集中到养猪、禽蛋、蔬菜、兰花栽培四大方面,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专门化程度。但是,农业重新安置区仍保持着小农的色彩。
在“永久农地计划”时期兼具“压制性”与“示范性”。这一时期,两个诱发性因素,使新加坡城市农业的改造发生历史性转折。其一是1975年以后大力推行的“净水运动”。该运动旨在保护和开发相当有限的淡水资源,因而在岛的西部、中部、北部一些主要河湾,相继建成淡水水库。这样,位于汇水区的农牧场,尤其是养猪场,只有达到政府所规定的处理废物标准,才能继续经营,结果,许多小农因缺乏资本投资废物处理设施,不得不转入其他非污染型农业活动,或者停止农业经营。其二,政府为了探索在净水区之外建立现代化企业型的大规模工厂化农业发展道路,在岛北部的蓬戈尔(Ponggol)着手实施一个试验性计划,在此建立一个占地100公顷,可养750000头猪的现代化大型商品性养猪场。政府投资为这个养猪场提供所有基础设施,而后向农场主、企业家或这个国家的任何成员出租,只要他们有必要的资本、经验和技术能力来承担这种集约经营的农业生产,并达到政府所规定的一系列专门化生产指标。1979年,这个试验性计划证明是成功的,即把“净水运动”中搬迁的养猪场,都定位于蓬戈尔,建立了“蓬戈尔养猪场”(Ponggol Pig Farming Estate),又导致许多经营者转入其他农业活动,或放弃经营。[8]这样,在兼具“示范性”与“压制性”的政策指导下,在“永久农地计划”时期,城市企业化农业在养鸡、兰花栽培、蔬菜、蘑菇种植等部门相继建立起来,城市农业地理布局进一步集中在岛西北部和北部的四个地方:蔡厝港、林厝港、林巴旺、蓬戈尔,总面积为3500公顷。城市农业在地域分布上完全融合在城市国家中,形成了集中的城市企业化农业地域。两个阶段的战略推进,使新加坡发展出新型的城市企业化农业,城市农业的现代化转型,取得阶段性成就。

[1] Victor,F.S.Sit, ed.: Urban Hong Kong, Summerson Eastern Publishers Ltd,1981,p.126-127;凌起:“发达国家郊区农业的‘变质’及城市企业化农业地域类型的形成”,载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87年第4期。
[2] Victor,F.S.Sit, ed.: Urban Hong Kong, Summerson Eastern Publishers Ltd,1981.
[3] 严崇潮:“新加坡农业”,载于《世界农业》,1983。单玉丽:“亚洲‘四小’的农业发展及其面临的挑战”,载于《亚太经济》,1992年,第3期。
[4] Victor,F.S.Sit, ed.: Urban Hong Kong, Summerson Eastern Publishers Ltd,1981;凌起:《发达国家郊区农业的“变质”及城市企业化农业地域类型的形成》,载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87;单玉丽:《亚洲“四小”的农业发展及其面临的挑战》,载于《亚太经济》,1992。
[5] Victor,F.S.Sit, ed.: Urban Hong Kong, Summerson Eastern Publishers Ltd,1981:p. 138, Yue-man Yung:Changing Cities of Pacific Asia, The Chinese University Press,1990:p. 262, G.T.Wong: “Land Use in Agriculture”, in T.N.Chiu and C.L.Sc, ed. : A Geograph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1983, p. 169.
[6] G.J.Tempelman, F.J.J.Surkerburk, “Agriculture in Singapore: Problems of space and Productivity”, Singapore Journal of Tropical Geography,Vol.4.No.1(1983).
[7] G.J.Tempelman, F.J.J.Surkerburk, “Agriculture in Singapore: Problems of space and Productivity”, Singapore Journal of Tropical Geography,Vol.4.No.1(1983).
[8] G.J.Tempelman, F.J.J.Surkerburk, “Agriculture in Singapore: Problems of space and Productivity”, Singapore Journal of Tropical Geography,Vol.4.No.1(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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