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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与区域发展模式·韩国农村发展的起点不是新村运动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27 评论:0

在对韩国农村现代化的研究中,存在这样一个误区,也就是将韩国农村的现代化完全或主要归功于新村运动。实际上,韩国农村发展的起点是战后初期的土地改革,在确立了严格的土地所有权关系的基础上,进行了多次农村地域开发的尝试,新村运动只是这些尝试的一部分。

1947—1952年间,韩国在美国的支持指导下,依据“耕者有其田”原则,采取和平渐进的方式,对土地进行了再分配。政府规定私人拥有土地最多不能超过3公顷,并将没收的曾为日本人占有的土地和赎买的地主土地出售给农民,废除租佃制。根据土地改革法,地主得到的补偿大体相当于稻田年均收成的150%,在5年内用政府发给的土地价券领取现金收入。农民则被要求在15年之内每年上缴稻谷平均产量的20%。韩国自此形成了产权关系明晰的现代家庭农业经营制度。在广大的农村建立新的土地所有权关系,缓和了农村的社会矛盾,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大发展,并且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资本、劳动力和市场的支持。由于战争期间严重的通货膨胀,地主手中的土地价券迅速贬值,作为一个整体的地主阶层经济实力被大大削弱。

战后土地改革使土地这一重要资源在经济高速增长之前实现了较为平等的分配,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和向乡村的蔓延,农村土地的增值很快,特别是从70年代开始。有学者观察,1971年每坪(大约3.3平方米)耕地的价格大概是500韩元,到1990年每坪涨到15000元左右[1],也就是说,在20年的时间里,耕地的价格上涨了30倍之多!耕地是农民最主要的财富,耕地价格的上涨自然带动了农民的财产的上升。还有许多并不适合耕作的山地、坡地,被城里人高价购买来作为宅基地和墓地。对农民而言,收入也相当可观。

土地改革后,韩国政府一直继续推进农村地区的发展。1957韩美合同经济委员会的调查报告指出,韩国的农民可以用自己的力量改善农村,农村社区建设发展需要外部的物质和技术支持。该委员会还提出选定社区建设示范村,在限定区域进行试点的建议,并设定了农村区域发展的具体内容,建议:提高农业技术,鼓励饲养家畜;鼓励修筑道路、桥梁和水利设施;建立农村成人教育体系,建立农村文库,成立农业合作社;改建农村的厕所、水井和厨房设施;改变生活方式部分,破除迷信,简化传统服装,控制饮酒等。这样的社区建设概念在1958年9月第1384号总统令《地域社会开发委员会规定》中有充分的表达。1961年朴正熙发动5·16政变后,发起再建国民运动,把上述农村社区建设内容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进一步表述为建设福利国家,全民协同团结,以自助、自力精神开发建设家乡,确立新生活体制等内容。同年6月30日公布了《再建国民运动体制》,在全国着手推行社区建设事业。这一阶段主要以社会教育和社区体系构筑为主,开展了设立青年会馆、开发农田、铺设农村道路和农村联谊等活动。但是由于急功近利,过于追求结果,开展的活动过多以及国民自发参与的意识不足,机构庞大,造成不少预算浪费。1964年8月停止了该体制的运作,改设以民间为主导的再建国民运动中央会,提出了以创造性的自助活动建设生活美好的家乡,以协同奉献精神改变社会风气的新纲领及目标,虽然结局并不如意,性质上与之后的新农村运动的理念已经非常接近。[2]

应该讲,在多方的努力下,韩国的农业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从1960年到1979年,韩国农业部门以年均近4%的增值率增长。在国际农业发展领域,这是一个不错的成绩。但是,与朴正熙政府上台后飞速发展的制造业等工业部门相比,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迅速下降,城乡差距明显拉开。从60年代中期开始,城乡差别成为知识分子讨论的一个新的话题,也成为1967年总统选举中的一个重要政治议题[3]。在野党总统候选人尹潽善提出要在提高大米收购价格的同时降低其销售价格,并许诺将化肥的价格减半。这一政策代价很高,也不切实际,因为在60年代韩国政府用于大米和化肥补贴的开支已经处于很高的水平了。但是,这一主张在吸引被执政党忽略的农村选民方面显示了巨大的威力。尽管朴正熙以微弱的优势赢得了此次选举,但还是给他很大的触动。此后,他开始重新审视和重视农村发展政策。1968年,韩国政府开始推进农村地区的“农业收入增长专门项目”,开发建设桑蚕生产区、蘑菇生产区、塑料大棚生产区、苹果生产区、肉牛生产区等专业区域,各政府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推进农村的专业化分工和农民的收入增长。

在1970年4月的全国干部会议上,朴正熙总统全面地阐述了其农村发展的基本思路,提出要在农闲时将农民组织起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开展一些拓宽村庄道路、修建小桥等单个农民无法完成的事情。根据朴正熙总统的指示,内务部自1970年冬至1971年5月半年间展开了“新农村整治美化事业”,选定包括修建进村公路、修建跨河小桥、拓宽村内公路、改善排污系统等在内的16个项目。1970年冬天,政府向全国33267个村每村发放335袋水泥,由各村统筹安排开展上述项目。这是新一轮农村发展的开端。尽管政府只是将生产过剩的水泥发给农民,但农民的积极反应令政府喜出望外。价值41亿韩元的水泥产生了约122亿元的成果,也就是说,农民的无偿劳动投入高达81亿元[4]。如果农民的反应不是这么积极,也许此轮的农村发展措施也就停留在“新农村整治美化事业”的阶段了。但是,农民的积极反应以及活动立竿见影的效果将这项“事业”升级为一场声势浩大的“运动”,表现出明显的政府强制性、大规模性、全民性。政府自1971年冬天开始着手进行农村的环境改善、生产基础改善、住边环境改善、流通设施改善、副业扩大等大规模的农村开发事业。70年代中期,新村运动的重点由环境改善转向提高农民收入,运动的对象区域由农村地区扩散到城市。政府主导的新村运动对增加农民收入、减缓人口大规模转移期间农民和农村的困难发挥了很大作用。对于当时处于落后状态的韩国农民来说,新村运动的思想启蒙的意义不可小视。运动号召农民的自我努力,对积极参与、谋求自立的村庄给予奖励,采取了“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简单扶贫)的措施,使广大农民迅速动员起来,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作为原有的推动农业措施的一部分,或一种扩展,新村运动取得的效果值得肯定。

[1] 朴振焕著,郑靖吉等译,《韩国新村运动》,中国农业出版社,第74页。
[2] 本段内容参考首尔大学博士生李天雨未发表论文《韩国新村运动研究综述》。
[3] 朴振焕著,郑靖吉等译,《韩国新村运动》,中国农业出版社,第26页。
[4] [韩]内务部,《新村运动》,1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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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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