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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土地制度的演变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阅读:103 评论:0

土地和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在农业生产中,土地不仅是劳动对象,而且本身也是最重要的劳动资料,没有土地就没有农业生产。与此同时,土地关系是人类生产关系中的核心关系,土地资源的分配和利用在任何社会中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要处理不同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相当大程度上都要涉及土地关系。西方各个国家在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都要涉及到土地关系的变革和农业的现代化问题:大致而言,英国是通过圈地运动确立了资本主义的大土地所有制,率先走上了农业现代化的道路;法国则在大革命中确立了小农的土地所有制,从而走上了一条农工渐进发展的现代化之路。[1]同样是欧洲海外殖民地的拉美,则出现了封建色彩非常浓厚的大地产制,严重阻碍了拉美的社会稳定和经济进步。

美国在处理土地和发展农业方面的实践曾经被列宁称为“美国式道路”。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在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中概括地提出了农业资本主义发展的两条道路,即美国式道路和普鲁士道路。在1905年革命后,列宁提出了借鉴美国农业发展道路来变革俄国的土地制度,在通过暴力革命、没收地主土地的基础上,实行土地国有化的设想。不过有一点需要记住的是:列宁在谈论这两条道路时主要考虑的是俄国应该走什么样的农业发展道路问题。而且,列宁的关于美国式发展道路的思想也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1905年革命时,他强调较多的是革命暴力手段问题;之后更多地关注雇佣劳动力、扩大市场规模等问题;而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列宁关注的则是土地国有化问题,希望通过这一方式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2]因此,列宁所说的美国式发展道路和普鲁士式发展道路只是当时列宁那个时代俄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最有可能效仿的发展道路,而不是世界各国农业现代化只存在着非此即彼的两条互相对立的发展道路。

美国和加拿大在向西部拓殖的现代化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土地国有为核心的公共土地政策。这一政策“是美国全部西部政策的基础”[3]。所谓公地(Public Domain),就是指“联邦政府所曾经拥有并且根据联邦法令而进行出售或所有权转让的所有土地”[4]。美国中央政府先后取得了1309591680英亩公共土地的控制权。[5]与公地政策相对应的是政治上对西部土地进行管理的所谓“领地制”,两者相互配合,最终完成了美国历史上这宗最大的土地处理和领土管理的任务,实现了从土地国有到土地私有,从领地到州的转变。而加拿大自治领成立以后,为了实现“自治领的目的”,即修建太平洋铁路和向西部移民,也积极地效仿美国处理西部土地问题的经验,1873年对大湖以西的土地制定了免费赠送的宅地政策,最后在草原地区建立起3个新的省份(马尼托巴、萨斯喀彻温和阿尔伯塔),完成了从领地到省的转变。

[1] 刘书增:《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中叶英法农业经济比较研究》,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07年,第52—59页。
[2] 陈新田:《列宁“美国式道路”思想述论》,《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第6期,第6页。
[3] 何顺果:《美国边疆史:西部开发模式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页。
[4] 本杰明·希巴德:《美国公共土地政策史》(Benjamin Horace Hibbard, A History of the Public Land Policies),麦迪逊1965年版,第7页。
[5] 同上书,第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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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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