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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和立宪君主国时期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12 评论:0

(一)三级会议和革命的爆发

时隔175年之久,三级会议的再次召开极大地鼓舞了资产阶级,他们认为可以借助三级会议公开发表自己的政治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为重要的是,改善自己的政治地位。借助三级会议的选举,第三等级提交了大量的“陈情书”,要求国王结束封建专制统治,实施权利平等。他们还出版了大量的政治小册子,抨击时政,制造舆论。西耶士教士在其著名的小册子《什么是第三等级?》中写道:“什么是第三等级呢?是一切!但直到现在,他们在政治上怎样呢?毫无地位。他们要求什么?要求有一定地位!”[1]经过第三等级的奋力争取,国王和贵族阶级被迫同意第三等级的代表人数应等于贵族和教士两个等级的代表之和。第三等级中的绝大多数是农民和城市平民,但是由于教育程度低,对政治的不熟练,他们往往选举资产阶级作为自己的代表。第三等级的代表中,教士2人,贵族12人,行政官吏18人,各旧司法区议会成员108人,律师212人,医生16人,商人和农民216人[2]。第三等级的领导权集中于资产阶级手中。

1789年5月5日,三级会议在凡尔赛开幕。国王发表了简单的讲话,核心是财政危机,并希望增加税收来解决问题,对于第三等级热烈希望的体制改革只字未提。不仅如此,国王和贵族极力维持封建特权,在礼仪和服饰上贬低第三等级,还规定三个等级分别开会,表决时不按代表人数投票,而按等级投票,每个等级一票,从而使得第三等级的双倍代表权失去意义,特权阶级占多数地位。第三等级大失所望,坚决拒绝以这种方式参加会议,要求三个等级共同开会,按人数表决。双方僵持了一个多月,6月17日,第三等级的代表毅然决定单独召开会议,并命名为“国民议会”,以代表全体法兰西国民。这一激进措施引发了特权阶级的分化,大部分中下层教士和少数自由派贵族决定加入国民议会。国王为了缓和局势,拖延矛盾,提出了一项模棱两可的建议,并下令各个等级散会。但是,第三等级不为所动,7月9日,国民议会改称制宪议会,第三等级试图以制定宪法的方式完成政治革命的任务。国王和贵族绝不甘心大权旁落,开始暗中调动军队,准备武力镇压。

广大中下层平民对于三级会议的召开抱有很大的希望,希望自身的处境能够得到改善。国王和贵族的顽固立场,加深了民众的不信任和愤怒情绪。7月11日,路易十六将立场温和,偏向改革的财政大臣内克免职。巴黎民情震荡。7月13日,武装起义爆发,国王的军队迅速被击退。7月14日,巴黎人民冲向专制暴政的最后堡垒——巴士底狱,经过艰苦的斗争,负隅顽抗的守军投降。巴士底狱的陷落标志着法国大革命的开始。起义者组织了新的市政机关和革命的武装——国民自卫军,并选举议会主席巴伊为市长,任命自由派贵族拉法耶特侯爵为自卫军司令。

巴黎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外省的群众,城乡人民纷纷起义。资产阶级在各地接收了政权,实行地方自治,展开“市镇革命”。农民则揭竿而起,攻打封建领主的堡垒,焚烧封建契约。法国的封建制度分崩离析。在这种局势下,国王被迫表示屈服,7月15日,路易十六亲临议会,宣布撤除军队,16日召回了内克,17日,他回到巴黎,认可了新政权。但是大量的顽固派贵族反对妥协,纷纷逃往国外,准备勾结外国势力对革命进行反扑。

(二)立宪君主国时期

新政权由金融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掌握,目标是建立一个资产阶级掌权的立宪君主国。为了恢复秩序,建立新的国家制度,从8月4日开始,制宪议会颁布了一系列废除封建制度的法令,通称《8月法令》,以人身自由、权利平等为基本原则,废除了人身依附、领主法庭、免税权等封建特权,规定不论出身,人人得以出任官职,废除官职买卖,并对教会进行改革。取消什一税。同时,又规定土地贡赋需要赎买。《8月法令》表明资产阶级运用法律手段,结束封建贵族的统治,建设新的社会制度取得了初步的胜利。

8月26日,制宪议会通过了《人权和公民权宣言》,简称《人权宣言》,这份纲领性的文件是1789年革命精神的集中体现,它高举人权的旗帜,将自由和平等紧密结合起来,突出了平等的重要性,体现了法国大革命的独创性和进步性。同时,宣言将民主和法治作为资产阶级政权建立的根本准则。宣言是旧制度的“死亡证书”,也是新制度创建的指南。它宣告人民有获得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强调主权在民,粉碎了封建统治的思想基础,鼓舞了全世界人民反封建的革命运动。

但是,旧制度仍然企图垂死挣扎。路易十六拒绝批准8月法令和人权宣言,议会则坚持立宪权至高无上。国王下令调集军队,准备解散议会。巴黎人民再次行动起来,10月5日,愤怒的群众冲进凡尔赛宫,将国王押回巴黎。“十月事件”打击了国内残余的封建势力,国王从此被巴黎人民监管起来。在人民的坚定支持下,革命得以继续前进。随后两年内,制宪会议陆续建立起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制。在此基础上,1791年制宪议会颁布了法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宪法,规定法国是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国,政体实行三权分立,立法权属于立法议会,世袭国王掌握行政权。但是,国王必须服从宪法,依据法律进行治理。议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埋葬了贵族等级制度,取而代之的是资产阶级的财富特权。宪法没有实行普选制,而是以财产标准将公民划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后者的选举权被剥夺——凡是纳税额不足三天工资收入的公民不但没有选举权,而且不能参加国民自卫军。选举议员更需要缴纳不菲的选举保证金[3]

新的国家制度建立了,但是君主立宪派的统治并不稳固。首先,没有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要。农民的份地需要赎买,且赎金极高;对国有财产(没收的教会土地)的拍卖,采用大地块的方式,普通农民无力染指,而有利于富有的农庄主和资产者。广大农民深感失望。其次,对于工人和城市无产者的利益,制宪议会以弹压为主。1791年6月,议会通过《勒·霞不列法》,禁止工人结社和罢工,剥夺了工人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再次,立宪派坚决反对共和原则。他们渴求促使国王接受革命,从而使得革命限定在既有范围之内。但是,这只是立宪派一厢情愿的想法。国王和贵族们从不甘心妥协,妄想依靠外国封建君主的势力,扑灭法国革命。

1791年6月20日夜,王室出逃巴黎,第二天在法国东部边境被人民拦截,押回巴黎。这一事件立即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拥护共和运动。制宪会议虽然采取果断措施,将国王停职,但是仍保留其王位,宣布国王是被人“劫持”而非主动出逃。7月17日,巴黎群众在马尔斯校场集会请愿,要求废黜路易十六。制宪会议决定武力镇压,国民自卫军冲进广场,向群众开火,打死50余人,并大肆逮捕。君主立宪派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恶化了。

面对尖锐的矛盾冲突,革命的阵营分化了。1791年10月1日,根据新宪法选举出的立法议会召开,其中君主立宪派的代表占1/3强,是议会中的右派,左派是雅各宾派的成员,其中多数是以新闻记者布里索为首的吉伦特派[4],主要代表工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尤其与西部和南部主要港口城市的利益联系密切,要求经济自由;近一半的代表属于中间派,虽倾向于君主立宪派,但对国王抱有怀疑。

欧洲各国的封建势力都极为仇视法国革命的影响,在法国反动贵族的鼓吹下,奥地利和普鲁士两国首先宣布干涉法国革命。战争问题成为革命生死存亡的关键,各个派别进行了激烈斗争。君主立宪派出于维护现状的目的,反对开战;吉伦特派则想利用战争打击国王和君主立宪派,获取政治权力,认为战争的胜利将会巩固革命,并能够带来现实的商业利益;而雅各宾派中以罗伯斯庇尔为首的少数人反对急于宣战,指出开战前必须先镇压国内的反动势力。王室则急切地希望开战,认为法国因为革命而实力大损,外国武装干涉必将有助于恢复其专制统治。因此,1792年3月,国王解散了立宪派内阁,吉伦特派组阁。4月20日,法国向奥地利宣战。

战争的进展很不顺利,大量的王党军官投敌叛变,军队组织十分松散,法军不断败退。路易十六受到鼓舞,不仅暗中通敌,而且破坏国内的抗战。7月,立法议会宣布“祖国在危机中”,号召各群众武装起来保卫祖国。各地人民纷纷组织义勇军到巴黎集结。其中马赛义勇军的军歌,被称为《马赛曲》,后来成为法国的国歌。此时,普奥联军又公开恫吓巴黎人民,为法王撑腰。被激怒的巴黎人民认识到国王是革命的最大敌人,8月10日,巴黎人民再次行动起来,攻入王宫,国王一家被监禁。立法议会被迫宣布国王停职,解散议会,并普选新的国民议会。法国君主制度被推翻了,君主立宪派的统治也宣告结束,大革命进入了第二阶段。

尽管君主立宪派未能引导革命深入发展,但是,在其统治时期,它基本上完成了大革命的主要任务,废除了封建制度,建立了资本主义制度,对法国大革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1]潘润涵等:《简明世界近代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06页。
[2][法]米涅著,北京编译社译:《法国革命史》,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21页。
[3][法]乔治·勒费弗尔著,顾良等译:《法国革命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第135页。
[4]因主要支持者是出身吉伦特郡的议员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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