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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曼帝国的兴衰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36 评论:0

(一)奥斯曼国家的兴起

奥斯曼国家是古代土耳其人在小亚细亚(今土耳其境内)建立的国家。古代土耳其人又称突厥人,隋开皇三年(583年)东西突厥分立,古代土耳其人划归西突厥的一支。在经过数个世纪中亚民族大迁徙之后,到13世纪末,停留在小亚细亚的这支突厥人首领奥斯曼一世(1290—1326)宣布独立,自称“苏丹”(即君主),故名奥斯曼国家,此即古代土耳其人建国之始。奥斯曼土耳其人信奉伊斯兰教,他们建国后即与残留在小亚细亚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的基督教世界鼎足相峙,将当时欧洲古代政治文化中心——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置于其羽翼之下[1]

(二)奥斯曼帝国的建立与扩张

奥斯曼土耳其人建国后打着反对基督徒的旗号,进行所谓伊斯兰“圣战”,夺取土地和战利品。他们的矛头所向显然是日渐衰微的东罗马帝国,逐渐切断君士坦丁堡与巴尔干半岛其他地区的联系,使其陷于孤立,并继续占领巴尔干半岛全境。在穆罕默德二世统治时,奥斯曼土耳其人开始进攻君士坦丁堡,于1453年攻陷名存实亡的东罗马帝国首都,并将其改名为伊斯坦布尔,定为奥斯曼帝国的首都。君士坦丁堡的失陷既标志着东罗马帝国千年历史的终结,又标志着新的世界帝国——奥斯曼帝国的兴起。此后,奥斯曼土耳其人不断扩张,到苏里曼一世时达到鼎盛,其疆域东起波斯湾,西到匈牙利,北抵高加索,南达北非沿地中海一带,辖红海、黑海、爱琴海及东部地中海,形成一个横跨欧、亚、非的军事封建帝国[2]

(三)奥斯曼帝国统治的黄金时代

奥斯曼帝国一经建立便成为中央集权的强大的封建军事帝国。它沿袭东方封建主义国家的既定模式,最高统治者苏丹兼称哈里发,集世俗、宗教权力于一身,还是帝国武装力量的统帅。因此,奥斯曼帝国成为穆斯林世界中专制政权发展程度最高的国家。这种封建专制的政治体制对于巩固和发展刚刚建立起来的幅员辽阔、民族成分复杂、社会秩序极不安定的帝国来说,无疑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而为16世纪的奥斯曼帝国带来了辉煌。

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和集中管理下,奥斯曼帝国的工商业曾达到一定的繁荣程度。帝国所辖小亚细亚以及地中海东部地区自古以来便是扼东西方贸易通道的要冲,中央政权充分利用这一有利的地理条件,有计划地统一开辟边境自由贸易区,大力扶持和促进对外贸易和过境贸易。对外贸易的活跃促进了国内城市经济的繁荣和生产技术的提高。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生活秩序,国家严格控制城镇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盐、肥皂、蜡的贸易由国家垄断,生活必需品由官方确定价格[3]。商业和手工业者都有严密的行会组织。奥斯曼帝国的财政税收也直接置于中央政府的严格监督和控制之下。

16世纪也是奥斯曼帝国的文化灿烂时期。由于帝国横跨欧、亚、非三大洲,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信仰的人们提供了文化交流的广阔空间。奥斯曼帝国的文化主要接受伊斯兰教的影响,从而成为穆斯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帝国并未采取消灭宗教异端的方式清除东罗马拜占庭文化的烙印。比如15世纪当君士坦丁堡陷落后,奥斯曼土耳其人并未摧毁被誉为“东方与西方、过去与未来结合”的索菲亚教堂,而是将其完整地保存下来[4]。另外,奥斯曼帝国建立后,遂将当时欧洲古文化中心君士坦丁堡一改而成为穆斯林文化中心。随着帝国的势力逐渐延伸至巴尔干半岛,亚洲文化开始大规模向西入居欧洲本土,这就从根本上扭转了两千年来只以希腊、罗马为代表的欧洲文化单向向东传播的轨迹,这在世界文化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总之,中央集权的奥斯曼封建军事帝国在其建立之初确实曾经历了一段辉煌时期。但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前进,逆时代潮流而动的奥斯曼帝国的黄金时代终告结束。

(四)奥斯曼帝国的衰落

如果说16世纪的奥斯曼帝国堪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帝国相匹敌,那么,17世纪帝国便逐渐走向衰落,到18世纪已远远落后于西欧。奥斯曼帝国的征服和统治给帝国境内的各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庞大的军费开支造成国库枯竭和税收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负担越来越重。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日益激化,结果使帝国元气大伤,日趋衰落。

1.社会经济的衰落

农民经济的衰落是奥斯曼帝国解体的根本原因。当欧洲的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时候,帝国的农业、工业和运输业继续停留在远古时期祖传的水平上。农民用原始工具和生产方法经营土地,收成一部分用于原始农具和劳动力的再生产,另一部分不是用于扩大再生产,而是为封建剥削者所夺取和消耗。租税承包人和地主勾结起来,成为新的土地贵族,这些人苛刻地、无节制地征税,导致农耕的衰退和小农的破产。封建主的挥霍享受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增长而更加肆无忌惮。为了得到英国与荷兰的毛呢、俄国的毛皮、印度的香料与宝石,他们用小麦、棉花、羊等农牧产品付偿。为获取大量农产品,他们对农民进行灾难性的掠夺。当时农村存在着连环保制度:如果一家农户死亡,就让邻居承担他的义务;如果整村农民都逃亡了,就征收邻村的租税。结果,许多农村耕地荒芜,成为“死地”[5]

在农业衰落的同时,商业和工业也在走下坡路。帝国的富商只是作为二等公民而存在,政治上受到限制。在这里,发财致富的不是来源于经济,而是来源于政治或财政,即靠做官得来的。这些人对投资开发并不热心,钱不是花光完事,就是被死死积蓄在家里。工业中同业公会的消极作用已充分暴露出来,特别是安于现状和忌讳冒尖的传统,无法同欧洲的工业品相竞争。

2.军事采邑制的瓦解

军事采邑制度是历代苏丹加强、补充帝国军事力量的有效手段。这项制度规定:苏丹把大量的国有土地连同居住其上的农民作为采邑赐给武将功臣,获得土地的采邑主(西巴希)必须为苏丹提供骑兵,尽率军、服役、征战的义务。采邑及身而止,不得世袭,采邑主死后须归还苏丹重新赐封[6]。军事采邑制的推行,保证了帝国的兵源。统率骑兵征战的各级西巴希既是帝国的军事支柱,也是奥斯曼帝国封建王朝的主要政治基础。

在帝国强盛时期,各级西巴希以被征服土地上的军事虏获物、贡品和奴隶为主要财源,采邑农民的租税仅作为补充收入。随着帝国军事扩张受挫,以及欧洲手工业工场制造品、奢侈品的大量输入,封建主迫切需要更多的货币、金钱,各级西巴希纷纷提高地租,加强了对采邑农民的剥削。同时,少数西巴希还以各种方式突破一人不得占有几处采邑的帝国禁令,大肆兼并采邑领地。破产的西巴希还将自己的采邑领地出售给城市商人和高利贷者,使非世袭、有条件的采邑领地转变为私有土地。购买这些领地的新地主拒不承担向帝国提供骑兵、率军征战的义务,使军事采邑制度名存实亡[7]。17世纪后期,在商品经济的冲击下,为了弥补财政赤字,维持宫廷浩繁的开销,苏丹本身也开始把包括采邑在内的国有土地出售给富商,从而加速了军事采邑制的瓦解。

军事采邑制的瓦解,一方面使新兴的封建地主私有土地制度代替了传统的军事采邑主国有土地制度,另一方面造成兵源枯竭,严重削弱了帝国的军事力量。奥斯曼帝国的危机由此日益加深。

[1]胡光利:《试论奥斯曼帝国的兴衰及其历史经验教训》,载《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2]胡光利:《试论奥斯曼帝国的兴衰及其历史经验教训》,载《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3]胡光利:《试论奥斯曼帝国的兴衰及其历史经验教训》,载《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4]胡光利:《试论奥斯曼帝国的兴衰及其历史经验教训》,载《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5]刘祚昌、王觉非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上卷,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246~247页。
[6]金卫星、刘大明主编:《世界近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22页。
[7]金卫星、刘大明主编:《世界近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1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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