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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秉忠献“以汉法治汉地”策》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185 评论:0

刘秉忠(1216—1274年)是元世祖忽必烈的重要谋臣,为忽必烈创基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在入仕前,隐居深山,削发为僧,但壮志未泯,注意探究历代治乱兴衰的原因和治国安邦的良策。1242年随高僧海云,到漠北和林去谒见忽必烈。刘秉忠纵论天下时事时,对情况了然于胸,谙如指掌,深受忽必烈喜爱,被留了下来。从此刘秉忠参与赞画忽必烈开创基业的各项谋略,表现了他的多谋多智。1250年,他向忽必烈上万言策,中心思想就是要“以汉法治汉地”。他提出:“治乱之道,系乎天而由乎人”,“以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之”。在上书中,他详细介绍了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治乱兴衰的经验教训,分析评论了当时蒙古国所行制度的利弊得失,劝导忽必烈要效法中原王朝中有作为的帝王。刘秉忠的万言策是以中国古代的典章、礼乐、法度和三纲五常等为指导思想,采纳蒙、汉历史上成功的统治经验,为忽必烈治国兴邦,设计了一幅较为完整的政治蓝图,深得忽必烈的赞许。为了推动忽必烈采行“以汉法治汉地”的方针,刘秉忠首先对邢州采用汉法来加以治理。邢州是蒙汉交错杂居的要地,也是蒙古控制漠南汉地的枢纽。由于蒙古贵族统治时治理无方,对百姓肆意敲诈勒索,致使邢州民不聊生,百姓大量逃亡,户口由一万五千户锐减为五六百户。刘秉忠认识到治理好邢州,乃是忽必烈控制漠南广大汉族地区关键性的一步。他向忽必烈献计说,只要选择“良吏治理,此地犹可完复”;同时推荐汉族儒士张耕、刘肃去担当此任,忽必烈接受了他的意见。张耕、刘肃到任后,立即动手扫除积弊,斥责贪暴,招抚流亡,不到一个月,全州户口就增加了十倍,社会秩序井然。邢州之治是刘秉忠采取以“汉法”治“汉地”的典型,取得了成功后,一方面使忽必烈从实践中领略到以“汉法”治“汉地”的奥妙,同时也使忽必烈更深刻地认识到,只有重用汉儒,“行中国之道”才能“得中土之心”。从1252年开始,在刘秉忠等汉人的辅佐下,忽必烈开始在漠南全面推行“汉法”。此后,忽必烈就更加重视汉儒,尊崇儒学了。他逐步改变重武轻文的统治方针,注重修政教、劝农桑。采行减轻赋税差役,兴办学校等措施。刘秉忠“以汉法治汉地”谋略的实施,为忽必烈后来统一全国,奠定了较好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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