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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谋略》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106 评论:0

恩格斯说:“在法国发生政治革命的同时,德国发生了哲学革命。这个革命是由康德开始的”。康德(1724—1804年)是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在德国,文艺界启蒙运动日益高涨之时,康德幽居哥尔斯堡,大半时间足不出户。表面上,当时的现实与他无涉,但实质上,那个时代最突出的社会、政治、美学问题,都在康德的哲学中,以哲学的隐晦语言论述了。康德以其深邃之思,将自由这一问题提升到哲学的高度,对之加以思辨。他关于自由的思想是他哲学中最引人深思的智慧结晶之一。

哲学是在最抽象的形式中为人生服务的。哲学家建立学说、营造哲学体系,同样表现为一种谋略,尽管它不具有很大的时效性,但具有久远的启迪性。哲学在最根本的意义上塑造人的精神,从而哲学的谋划是极重要的。

那么康德又是通过怎样的哲学运思来论述当时德国思想界最主要的问题——自由的呢?

康德认为:自由是整个哲学建筑中的拱心石,是其它一切概念的依据。他对人类(西方)自由思想的发展有种清楚的了解。近代哲学中的经验论的确把人的主体从神定论中解放出来,但又极为遗憾地将人置于机械决定论的处境中。从而康德赋予自己以再次解放人类主体性的使命,他自比自己重建立体理论为“哥白尼式革命”。康德为论证人的自由,设定了两个世界:此岸世界(现象)和彼岸世界(本体)。现象世界是受因果律支配的,这里的一切都是必然;从而不存在什么自由。而本体世界是超验的,不受外部条件制约,所以是自由的。但本体世界是不可认识的,是存在于知识范围之外的。它不是认识的对象,是信仰的对象。

人对这种超验的本体信仰持信仰态度,而且这种信仰是理性的,那么人便具有主体意志,人才能超脱感性肉体的主体成为道德主体,人才能真正拥有自由。

但要真正达到自由状态,道德主体的行为要合乎意志自律。意志自律是人类理性的表现。康德便在建立了道德主体之后,又提出了三条自律原则。

第一条:自己行为的准则应该成人人行为的普遍准则;

第二条:自己的行为应始终将人(别人和自己)当成目的,而非工具;

第三条:个个有理性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律的意志。这实则是对上二条原则的统一:意志自律。

只有做到或符合上述三条原则,道德主体方能拥有自由。自由即不受他律,而只受自律。

康德的主体性学说、意志自律理论强调人的个性和自主性,具有反权威的特点,但他的自由理论没有转变成行动,而只占据在心灵空间,成为一种抽象的东西。所以,康德的理论既是启蒙思潮的一部分,又反映了德国精神的弱点,但他的理论成为德国乃至世界思想库中的经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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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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