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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的用人谋略》谋略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404 评论:0

管仲在齐国为相40多年,辅佐齐桓公进行各项改革,使齐国成为诸侯的霸主。后来孔子曾说:“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

管仲在为齐相期间,提出了一整套用人谋略,其主要内容是:一、贵在“争人”。他说:“夫争天下者,必先争人。明大数者得人;审小计者失人。得天下之众者王,得其半者霸。是故圣王卑礼以下天下之贤而王之,均分以钓天下之众而臣之。”(《管子·霸言》)也就是说,要想治理好一个国家,必须拥有天下的贤能之士。他又说:“明主不用其智,而任圣人之智;不用其力,而任众人之力。……能自去而因天下之智力起,则身逸而福多。乱主独用其智,而不任圣人之智;独用其力,而不任众人之力。故其身劳而祸多。”(《管子·形势解》)这段话的意思是:贤明的君王能发挥众多贤才的作用,因而能成就一番事业;昏庸的君王只重视自己的聪明才智,势必成为无所作为的孤家寡人。二、“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人才选拔出来后,怎样才能使用得当呢?管仲说:“明主之官物也,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故事无不成,而功无不立。乱主不知物之各有所长所短也,而责必备。”(《管子·形势解》)三、“察能授官”,即考察其才能授与官职。管仲认为:“君之所审者三:一曰德不当其位,二曰功不当其禄,三曰能不当其官。此三本者,治乱之原也。故国有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管子·立政》)管仲把德、功、能看作位、禄、官的条件。管仲指出:如果功劳多的人反而封赏少,善于治国的人反而职位低,那么有为之士就不会竭尽其力。如果那些亲近小人、有钱财有权势的人,无功受爵禄,就会出现法令不行,人民外流的现象。四、明辨忠奸。管仲认为忠与奸是势不两立的,能否明辨忠奸,是用人中的一个大问题。他说:“钓名之人,无贤士焉。”(《管子·法法》)。为了防止奸人害贤人,他提出:1.对于那些诽谤贤能、称誉坏人的人,切不可让他们担任大事,否则就会惹起祸患。2.不能使用花言巧语的人;不能听信阿谀奉承者的话;不能威逼恐吓百姓,不能听信谗言,否则就要失去贤能之士。

管仲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任其所长”的思想。他的用人谋略在当时具有积极意义,对后世也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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