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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煟救荒之策》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136 评论:0

救荒是历代统治者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

董煟的“救荒之策”共有20种,比较重要的为常平、义仓、劝分、禁遏籴、不抑价等五种。其余如检旱、减租、贷种、遗使、驰禁、鬻爵、度僧、优农、治盗、捕蝗、和籴、存恤流民、劝种二麦、通融有无、借贷内库等15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关于常平,一是须按李悝办法视年岁丰歉逐年籴粜,既发挥救荒作用,也可使储粮不腐坏;二是收购时宁按市场价格高一二文以鼓励人们出售,决不能按不合实际的官定价格收买;三是凶荒州县宜用常平本钱向丰熟州县收购粮食以转售与饥民,归还籴本,不能墨守常平本钱“不许移用”规定,并应及时办理,不能等待上级指标;四是须能遍及乡村,所需远脚费可每升增价一文以资补偿。

关于义仓,一是须散贮民间,不能聚于州县城市,以使乡村山谷农民均能沾其实惠;二是义仓一向是以米赈济,此宜行于大荒年份。如荒歉不甚严重、米斛流通、物价不踊,则以支钱为最省便,或者是钱米兼支亦可。

关于劝分,则认为民户有米,得价粜钱,何待官司之劝,但以办理不善反使富户有米不出售,加重粮食紧张情况。“人之常情,劝之出米,则愈不出,惟以不劝劝之,则米自出。”所谓以不劝劝之,是劝地主上户及富商巨贾出本钱,由官府派人往丰熟处购粮回本地售与饥民后,归还本钱。如富人不愿出钱,愿自己出售粮食者,亦自听自便。只要官不抑价,利之所在,自会争先恐后地出售粮食,是不劝出米而米自出。

关于禁遏籴,批判了那种怕粮食出境过多致使本处粮食紧张的狭陋观点。天下一家,各地或有丰荒,邻郡以吾境内丰稔而来告籴,义所当恤;且循环籴贩,非惟可活吾境之民,补可活邻境之饥民;如果此间之米不许出境,他处之米亦不许入境,一遇饥馑,即环视壁立,无告籴之所。粮食小贩在凶荒时期亦不应禁止,至于以柴炭草木换取粮食者还应免纳脚力税钱。

关于不抑价,首先是要反对官定粮价。因为凶荒年份的官定粮价总是偏低。官抑米价,则客米不来,若他处价贵,此间之价独低,则谁肯兴贩。兴贩不至,境内乏食,上户的积米,愈不敢出,结果是饥民有钱无告籴之所。惟有不抑价,不仅外地粮食大量流入,而本地上户粮食亦争先出售,而米价自低矣。

可见,董煟的救荒之策,一是相当全面系统,二是强调以利用市场价格的自发活动为指导思想,这一点极为独特,实属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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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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