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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甫信守成事在才》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阅读:6152 评论:0

陈光甫是中国著名银行家,1922年前后经营上海银行,业绩显著,使一家仅有5万元资本开办的微不足道的小银行,经过7、8年苦心奋斗,资本额和存款额均名居全国同业第五位和第四位,跻身于大银行之列,开创了我国一代银行业新风。其功成之要与用人重才紧密关联。

成事在才。陈光甫认为“事业之成,必在人才”,他把事业的成败与人才紧紧连在一起,看成是一回事。从这一认识出发,创办事业,也就是造就人才。在用人上他的态度是:

首先选择有服务社会技能的人。他选用人才不仅看重一般文化知识,一定业务水平,更看重有没有服务社会的能力,他把服务社会能力看做是与银行命运休戚与共的大事。他对行员说:业务能不能开展,关键是我们能不能优质服务,吸引顾客,尤其是对一个微弱资本的银行更是如此,“我行一无所恃,可恃者乃发挥服务之精神也”。

所以,他把“服务社会”看得特别重要。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讲服务社会,甚至在单据上、传票上都印上醒目的“服务社会”四个大字,随时提醒职工搞好服务。

他的用才标准是“以笑迎入”,使顾客一接触行员“即有好感”,有礼貌,有谦虚,有认真的精神。凡不以“求顾客之欢心”,“不能博社会之好感”的人,他坚决不用。

他的行规规定,在柜台服务,必须衣着整洁,精神振奋。不准工作中谈笑、看书、看报、吸烟、逗闹;不准以貌、以贫富待客;不准怠慢顾客或向顾客抛掷结单等。凡服务技能欠佳的人他果断辞退,从不迁就。

其二选择有奋求进取精神的人。他要求行员的业务技能,必须不断熟练,不断提高,做到简练、迅捷,不能踏步不前。他为银行职员制订的业务要求是,存户支票一来就知道存款余额;熟知存户的签字、印章,一见即识真伪;尤其应记住重要存户的面貌,掌握存户提款规律等。所有业务都必须先为顾客做收付款,再做帐务处理。凡不能不断进取的人,工作被动者,他都及时调换辞退。

其三摒绝四种人。有四种人他是不用的,一种是通过私人关系,不具备能力的人;一种是借工作营私舞弊的人,也是他最“深恶而极嫉者”;一种是办事不认真,马马虎虎的人;一种是没有主动性的人,“完全被动而不能主动”,“办任何事均能照办,而绝无一毫发展之新思想”。上述四种人他坚持不用,尤其对亲朋故旧,他的原则是“一秉大公”。

其四注意培训提高。起初他的行员大多来自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后来逐渐吸收大学毕业生。但对这批受过中等教育的行员,为了提高他们能力,他开办了训练班、银行传习所,从业务、服务、精神三个方面系统培养。这样,他的上海银行始终保持了一批具有服务和业务能力的职工队伍,向以服务周到,手续简便,收付敏捷著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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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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