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原则之一。教师发挥教学中所蕴含的思想影响,使受教育者在学习科学知识的同时,接受一定的思想品德教育。
在教学中贯穿思想性原则的谋略由来已久。中国宋代周敦颐就曾提出“文以载道”的思想。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说:“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主张教学应培养有道德的人”。第斯多惠则认为“任何真正教学莫不具有道德的力量。”当代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物理、化学、天文、数学等科目的讲授过程为培养科学世界观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
在社会主义的学校,思想性原则要求体现教学本身所固有的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道德精神;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其贯彻途径为:(1)传授科学知识,发挥科学本身的教育力量。(2)根据各门学科的性质的特点进行思想教育。将知识、技能的传授与思想教育有机给合起来。(3)通过教学各环节、如上课、作业、考试等培养优良思想品德。(4)教师以自身的思想政治水平和道德修养影响学生。
思想性原则在中国社会主义教育实践中得到了认真全面的贯彻落实,对于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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