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丰田汽车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产、销分开。工业公司专事生产,销售公司专事买卖,但每年产销计划都由双方共同商定。诸如数量、品种和交货时间等。
工业公司生产的汽车全部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买进工业公司的产品,再由自己的销售网批发、销售。这样,两公司间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相互制约的作用就形成了产销优势:工业公司不能生产没有销路的汽车,否则就“卖”(卖给销售公司)不出去;销售公司则不“买”卖不掉的汽车,否则就会因卖不出去而堵塞生路。那么,产销之间就应该有一个共同利益的交汇点,这个交汇点被丰田人找到了,那就是兼顾产销利益的谋略:“不生产卖不掉的汽车。”运用这一管理方法,调动了两大公司的积极性,发挥了他们各自的特长。好处有:
第一,两公司各司其职,工业公司专心致力于生产,保质、保量、按期生产出汽车;销售公司则专心致力于建立推销网,考核推销责任制,保证买进来的都卖出去。
第二,两公司各自独立,各自的利益要求迫使他们分别“不生产没有销路的汽车”、“不买卖不掉的汽车”,对产销起到了自觉的调节作用。
第三,与“不生产卖不掉的汽车”相适应,“多高的价格才能卖掉”便成为丰田汽车计算生产成本,确定价格的重要因素。以“卖得掉”为前提,促使丰田汽车大大降低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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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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