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议会1902年通过的一项教育法案。因在当时的英国首相巴尔福的提议下起草并由他提交给英国议会而得名。主要内容有:(1)废除原地方教育委员会和督促就学委员会,在各郡和郡级市设立地方教育局,负责当地小学的物资供应和教学监督。公立与私立小学的教师工资及水电费等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担。(2)地方教育局有权开办和资助中等学校、中等专科学校和职业学校,并提供地方税款。(3)地方教育局有权否决学校管理委员会选择的不合格校长。(4)地方教育局对私立的和几乎所有的教会学校进行资助,以便进一步加强控制。(5)地方教育局应调查本地区的教育需要,制定协调和发展不同类型教育的计划。它是英国进入20世纪后制定和颁布的第一个重要的教育法案。它的颁布使英国结束了教育领导管理上的长期混乱状态,形成国会、教育委员会和地方教育局相结合,而以地方教育局为主体的教育行政领导体制,一直沿用至今。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lishibaike/20221210781.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3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3-01-03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