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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沦陷区惨状记》寇在南京任意烧杀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阅读:174 评论:0

倭军于进占南京后,连日大肆搜索,任意杀戮,城内外各种建筑物,均被纵火焚烧,现仍烟火未熄,劫后残痕,不胜凄怆!

编者按:

其同日发生之暴行见于田伯烈所着《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者有:

(一)倭兵七人,深夜破窗而入,金陵大学宿舍,劫掠难民,因校内职员既献财物,又不供应女子,故加以戮伤,并当场强奸妇女。

(二)倭兵痛击金陵大学附近之警察,要求供应姑娘。

(三)倭兵架去五台山红十字会工役十四人。

(四)倭兵抢去红卐字会施粥处铁锅一只,锅内米粥倒地下。

(五)倭兵闯入牯岭路二十一号难民区,卫生视察主任住宅,抢去机器脚踏车数辆,垃圾桶一只,脚踏车五辆。

(六)下午四时,日兵闯入莫干路十一号住宅,强奸妇女。

(七) 日本兵拟抢去鼓楼医院的救护车,为美籍委员梅奇牧师所阻止。

(八)上午八时,寇军官两人和士兵两人,闯入乾河沿十八号,先把男人逐出,邻近的妇女纷纷逃避,室内无法逃避的妇女,则被轮奸。一个寇兵的衬衣,遗落室内。

(九)寇兵架去陆军大学内的七个姑娘,从十六岁到二十一岁,五个释放回家。据十八日所接报告,他们与人每天被奸污六七次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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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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