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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时期军事后勤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阅读:194 评论:0

元朝时期(1271~1368),是以中国北方蒙古族为主体建立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封建王朝。军队也是以蒙古族为主组成的多民族军队,其军事后勤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

《蒙古袭来绘词》中的铁弓箭

成吉思汗时期,军队出征“只是羊马随行,不用运饷”(彭大雅《黑鞑事略》)。以后为适应游牧生活和军队机动作战的需要,实行了“奥鲁”(蒙语,意为老小营)制,即军人出征,老小营和辎重随行屯驻在距前线不远处,便于兵员、给养的补给和对随行将士家属的管理。同时,在各部队中设立了称作“吉尔汗”的负责管理后勤的官员,任务是与地方联系军队装备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向所属部队发放物资,组织和管理有关驿站、医药、牲畜牧养、征集占领区民夫为军队服徭役等。忽必烈即位后,重视中央集权,实行军事和行政合一的制度。朝廷设枢密院和中书省,枢密院专掌军事,为最高统军机构;中书省为最高行政机关,下设吏、户、礼、兵、刑、工部,其中户部、兵部、工部等承担对军队后勤支援和保障任务。户部掌管军需、财赋和运输事务;兵部掌管作战物资的动员与生产;工部掌握工程建筑和营房管理;军器监(后改武备寺)掌管军器的制造和管理。

元朝为保障上百万军队东征西伐的物资需要,采取了许多措施。①以赋税杂课筹集物资经费。元朝百姓的赋税负担主要有:税粮,百姓按户、地、丁并行科税法纳粮,以供军需;科差,百姓交纳包银、丝料、俸钞等钱物。例如文宗天历二年(1329)收赋粮1 000余万担,绢40万匹,丝88万余斤。②通过屯田解决所需军粮。分军屯、民屯和军民杂居耕种三种方式。军屯是士卒就地屯田,有事则兵,无事则农。据不完全统计元朝最多时屯田达1 700多万亩,屯田规模超过以前任何朝代,《蒙古袭来绘词》中的铁弓箭中期以后逐渐衰落。③重视技术保障。朝廷设有工匠组织,称为“匠军”,由工部之诸色人匠总管府、诸司局人匠总管府及大都人匠总管府负责管理,各地方政府也有匠人或匠军。除设匠军外,还有分门别类的生产部门,致使元朝器械之精,举世闻名。且可使用医疗器械为创伤病人开刀、缝合,并以麻缕或捶桑白皮为线。还有了类似兵站医院的“安乐堂”。④注意后勤补给线建设。忽必烈在全国推行驿站制度,北至草原,南至湖广,东北至奴尔干,西南至云南,陆路交通四通八达。全国驿站,多时达到1 500余处,并有陆站、水站之分。负责文书传递、过往人员接待和少量物资的转输。同时还重视河、海道漕运,开通大运河,并建海上航道,仅泰定、天历年间海道漕运到元大都(今北京)的粮食多达350多万石,保障了京师粮秣的需要。⑤注重马政建设。中央专设太仆寺掌管马政,各地设养马千户所,任命千户、百户负责马匹的饲养管理,世代承袭。元朝的牧场普及全国各地。除朝廷养马外,还经常征用民马,以供军用。

军队后勤保障上,最初主要依靠掠夺,取之于敌,就地取给,后发展为“兵牧合一”,“生战一致”,蒙古族史称“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元朝建立后,军队仍袭旧制,朝廷只是用补贴、赏赐等办法承担一部分军需物资的补给。元朝在汉人地区实行军户制的兵役制度,军户出丁当兵,免除赋役。对汉军、新附军发给冬、夏军装,配备武器并按月供给口粮,称“月粮”。蒙古、探马赤和汉军军士月粮5斗,盐1斤;新附军月粮6斗,盐1斤。另外,军人可用军户自备的费用“封桩”钱,补充部分军需上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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