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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战兵团后勤机构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阅读:167 评论:0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兵团后勤工作的领导机关。1945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军委决定各战略区抽出现有兵力的1/2到3/5编为野战兵团。野战兵团一般分为纵队、师(旅)、团三级。每级均设有后勤机构。到1946年6月,全军共组成27个野战纵队(军)及6个旅。

纵队编有供给部、卫生部。供给部辖财务科、粮秣科、军实科、运输科、管理科、监护(工兵)连、运输(辎重)连;卫生部辖医务科、保防科、药材科、管理科、野战医疗所、担架连(担架30副)。

师(旅)编有供给处、卫生处。供给处辖财务股、粮秣股、军实股、运输股、监护连、大车连;卫生处辖医务股、药材股、保防股、野战医疗所、担架排。

团设供给处、卫生队。供给处编有会计、出纳、粮秣员、军实员、军械员,还有掌工、缝工、军械工、大车排;卫生队编有医生、医助、司药(调剂员)、卫生排、担架排(担架5~10副)。

上述各级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负责领导和管理所属部队、分队的后勤工作,组织各项后勤保障。

1949年1月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在纵队(军)建制以上增设兵团一级建制,并设有后勤机构。但兵团后勤机构设置不尽一致,如第一野战军第1兵团和华北军区各兵团设有后勤部,第二野战军第3兵团设有供给部、卫生部;第四野战军则把后勤分部划归兵团建制,实行实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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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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