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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田自给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阅读:102 评论:0

中国古代军队从事农业生产,进行自我补给的活动。屯田自给的思想,出自西汉政治家晁错(公元前200~前154)。当时匈奴势力强大,屡犯汉朝边郡,文帝发兵抗击,但“少发则不足,多发,远县才至,则胡又已去”。针对这个问题,晁错建议“遣将吏发卒以治塞”,“一岁而更”,“不如选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备之”,“乃募民之欲往者”,“予冬夏衣,廪食,能自给而止”《(汉书·晁错传》)。文帝采纳其建议,募民徙塞下,长期居住屯田,抗击匈奴入侵。此后,历代政府为取得军队给养或税粮,往往采取军屯、民屯和商屯的政策。据史料记载,自汉至清,军事屯田达五六百次。

汉武帝时(前140~前87),为加强边防,“自朔方以西至令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卒五、六万人”开展军屯。元鼎六年(前111“)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宣帝时(前73~前49),赵充国为平定西羌,率军万余人在汉羌交界地河湟一带开展军屯,“益积蓄,省大费”,最终不战而胜。东汉和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军屯在内地进一步发展。汉献帝建安元年(公元196),曹操募民屯田许下(今河南许昌附近),第一年就收谷百万斛。诸葛亮于建兴十年(232),在汉中、渭南屯田,仅汉中就年产粮400万斛。南朝军屯主要在边境地区,以解决边防军的粮食供应。唐朝除府兵开展屯田外,还募卒建立专业屯田军。唐开元二十一年(733),全国8道63处军、州、边镇共有屯田876屯(每屯50顷),达4.38万顷。宋朝从太宗开始军屯,至天禧末(1021),全国各州屯田约4 200余顷。元世祖忽必烈在全国推行军屯制度,从都城至边疆,蒙古军、探马赤军、汉军、新附军“皆立屯田,以资军饷”,并设千户所和万户府进行管理。军垦田地最多达9万顷。明太祖朱元璋推行卫所屯田制,至成祖时(1403~1424)已形成中央、地方、军队组成的屯田体系,中央以户部、五军都督府、兵部、工部分管全国军屯。军队以百户、千户、指挥、都指挥等官员负责军队屯田。明洪武七年(1374)规定,边境卫所军卒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卫所则二分守城,八分屯种,一年之中守城和屯种军卒定期轮换。每名屯军卒授一分屯地,所获均上交卫所屯仓,成为卫所军粮的主要来源。全国军屯收获的粮食,最多年达500万石。清朝前期,在内地和边疆大力兴办军屯。乾隆年间(1736~1795),按“牛录制”从八旗与绿营兵中拨出部分官兵屯垦,仅在新疆地区屯兵就增到1.3万余人,每人种地20亩。屯田的发展,对开发边疆和内地,巩固国防,节省军费,保障供给起了积极作用。

晁错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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