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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时期军事后勤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阅读:112 评论:0

隋唐时期(581~907),中国封建社会进入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高度发展、空前繁荣阶段。其军事后勤具有国家后勤的特点。

隋朝(581~618)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尚书省、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为总理政务机关,又是负责军事后勤的最高部门。尚书省下有吏、礼、兵、左户(后改为工部)、度支(后改户部)、都官(后改刑部)等六部,其中兵、度支二部掌管车马、甲仗等装备供应和财政、仓储;工部掌管土木、屯田及各种手工制造。与军事后勤有关的机构还有:太府寺,掌三库;司农寺,掌粮秣、仓廪;太仆寺,掌车舆、马政。地方州设刺史,统掌一州的军政大权,并兼管后勤工作,形成军政合一的地方军事后勤体制。

记载唐代军屯的西州营名籍

唐朝(618~907)在沿袭隋朝的军事后勤体制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使其更加系统和完善。中唐以后,在中央设置了财政诸使,如营田使、出纳使、监太仓使、监左藏库使、诸州库使、粮料使、和籴使、度支使、转运使等,代替了户部的军事后勤管理职能。唐朝非常重视军队后勤人员的配备,史载:一乘75人的攻击之车,配有25人的后勤守车。还有主管军队医疗的“功曹参军”。

后勤建设 ①发展农业,筹集军粮。隋朝沿用北齐较轻的赋税制度,唐朝实行均田制与和籴法(由政府出资换取粮食物资的贸易形式),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增加了民间的积蓄,保证了军粮的征收。②建仓储粮,以供军队给养。隋、唐时期大兴仓储,其粮仓大致分为官仓、军仓和义仓三种。官仓为中央和地方政府仓库;军仓储备军粮和军用物资,其中军镇仓为大型军仓,镇戍仓为中型军仓,在烽堠碉楼内设小型烽铺粮仓;义仓又称社仓,为调剂民食和备荒之仓库。隋大业二年修建的洛口仓记载唐代军屯的西州营名籍有3 000窖,每窖可储粮8 000石,共能储粮2 000多万石。唐天宝八年(749)仅官仓储粮达1 260万石。③屯田,和籴。为保障军粮,隋代大力屯田,工部尚书之下设屯田司,主管全国屯田政务。唐代也很重视屯田,前期军州就有992屯,垦田49 600多顷。除屯垦外,就是国家出钱买粮,唐开元天宝年间,所缺310万石军粮,是通过和籴来解决的。④造兵器,改善军队武器装备。隋唐的兵器甲仗、装具均由官府统一生产制造,由武库统一保管发放。唐中央设军器监(辖甲坊署、弩坊署等),乾元元年(758)改为军器使,由宦官担任。地方政府亦设作坊制造兵甲。⑤修运河、凿驰道、建驿站,发展水、陆及海上交通。由于上述措施,使运输发展规模达到空前程度,对保障军事经济建设和军队的及时补给起到重要作用。⑥重视养马业,大力发展骑兵。隋唐中央均设太仆寺主管养马,并在陇右设置国家牧监(牧场),唐太宗至高宗期间,全国有8坊56监,养马多时达70余万匹。在太仆寺还设有百名掌疗马病的专职人员。

后勤供应 ①衣食供应,隋朝和唐朝前中期实行府兵制,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国无养兵之费。兵士服役期间,自备资粮,平时屯田耕种,自筹解决部分军需补给。唯有兵士增加戍期时,才由政府供给全部或部分口粮。唐朝中后期,府兵制废弛,改募兵制,军队衣食靠国家供给。安史之乱后,唐中央权力削弱,中央只担负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六军的粮秣供应,藩镇兵的粮饷供应由各镇节度使担负,诸道州兵的粮饷由各州县担负。军队行军作战,设置馈运使、粮料使、军粮使、军供使,专门负责向前线运送军粮。军队每10人配1口锅外,每人还配备装干粮用的“麸袋”和用以热食的“马盂”。②军费供应。唐前期的军费开支由尚书省户部度支郎掌管。全国沿边军镇各设有度支使,负责向户部请领军镇每年所需军资粮仗的费用。这时军费的支出主要有禁军及京师宿卫兵费、边兵费、陇右监牧费三大类,每年大体上需要900余万贯,来源于各种税收和屯田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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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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