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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军后勤体制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阅读:128 评论:0

中华民国初期,北伐军后勤体系及其相应制度的统称。1925年7月1日,国民党领导的广东政府改组为国民政府,所辖军队统一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北伐战争期间称为北伐军。国民革命军的后勤保障分为平时和战时两种体制,北伐军后勤体制属于战时体制。北伐军总司令部设兵站总监部,编制总监、副监、参谋长各1人;总监部机关设参谋处、副官处、秘书处、经理处、交通处、卫生处。下辖若干个兵站分监部,分监部编有机关、医院、野战仓库、输送大队、监护队。兵站分监部的数量根据作战需要而增减,少时开设四五个,多时为八九个。军、师后勤机构设立经理处、军械处、军需处、军医处。军械处编处长1人,军械员3人,书记、司书、管库军士各1人,管库兵3人。军需处编处长1人,课长3人、课员6人、司事6人、司书3人、军需军士6人。军医处编处长1人、军医5人、司药2人、兽医2人、书记1人、司书2人、看护军士3人、看护兵2人,担架排28人。团设有军需、军医主任,并编有担架排、输送排和弹药队等保障分队。北伐军的薪饷标准,最高军阶上将每月600元,最低军阶准尉每月32元;士兵,最高上士每月20元,最低二等兵每月10元。伙食标准初级军官每月12元,士兵每月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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