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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后勤法概论》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5日 阅读:96 评论:0

中国军事后勤理论著作。徐有仁、张子谦主编。解放军出版社1992年3月出版。约34万字。

该书是一部理论性、实用性、知识性兼容的军事后勤理论专著。它以军事法理论为依据,以军事后勤法制建设实践为基础,系统总结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多年来后勤法制建设的经验,详细论述了军事后勤法的基本理论和各项法律制度。全书分上下两编共26章。上编着重论述了军事后勤法的基本理论及其历史发展,包括军事后勤法的概念及其作用,军事后勤法的产生与发展,军事后勤法的基本原则,军事后勤法律关系,军事后勤法体系,军事后勤立法,军事后勤法的实施等;下编着重论述了军事后勤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军费拨款,军事后勤动员,军队房地资产保护,军队后勤组织编制,军队后勤机关,军队后勤部队、分队,军队后勤训练,作战后勤保障等的法律制度,以及后勤各项专业工作法律制度等。

该书的主要内容和观点有:①关于军事后勤法的概念。该书认为,军事后勤法是调整军事后勤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既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发的军事后勤法律,也包括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制定颁发或中央军委单独制定颁发的军事后勤法规,还包括中央军事委员会总部与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制定颁发和中央军委总部单独或联合制定颁发的军事后勤规章,以及国防科工委、军种、兵种、大军区制定颁发的区域性后勤规章。②关于军事后勤法的产生与发展。该书认为,军事后勤法随着国家和军队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国家和军队的发展而发展。军事后勤法从其产生到现在经历了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着军队后勤建设的不断发展,国家行政机关和军事领导机关先后制定颁发了一系列军事后勤法规和规章,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军事后勤法体系。③关于军事后勤法的调整对象。该书认为,军事后勤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调整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公民和军队在军事后勤活动中的关系;调整军队内部后勤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调整军队后勤内部相互之间的关系。④关于军事后勤法的特点和作用。该书提出,军事后勤法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地位的从属性、内容的广泛性和较强的专业性。认为军事后勤法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军费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加快军队后勤正规化建设的步伐;促进军队后勤改革的深入发展;保证作战后勤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维护军队和军人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受侵犯。⑤关于军事后勤立法和军事后勤法的实施。该书认为,军事后勤立法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军事领导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创制和废止军事后勤法律规范的活动。军事后勤法的实施,是指军事后勤法律规范在军事后勤活动中的贯彻和实现。军事后勤立法和军事后勤法的实施,是军事后勤法制建设中两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基本环节。军事后勤立法是军事后勤法实施的依据和基础;军事后勤法的实施是军事后勤立法得以实现的手段和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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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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