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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生平事迹《聘问齐郑》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26 评论:0

季札离开鲁国,先后聘问了齐国与郑国,与当时的两位杰出的政治家晏婴与子产建立了金兰之谊。
 首先,聘齐国,会晏婴。齐国是东方大国,西周初年,周武王封姜尚于营丘(今山东临淄北),建立了齐国。其后,齐桓公在管仲的辅助之下,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开启了春秋时期的首霸大业。但季札聘问齐国时,齐国的国力已下降,幸得贤相晏婴精诚辅政,使得齐国“百姓亲之”,政平民和,“邻国忌之”,维持了齐国泱泱大国的地位。
 晏婴(约公元前585—前500),字仲,谥平,后人又称为晏平仲。历仕齐灵公、齐庄公、齐景公三朝。晏婴为相数十年。当时齐国已处于衰颓之势,在君昏臣佞之时,晏婴或直言相谏,或愤而退隐,显示了卓越的政治见识与峻洁的气节。当崔杼杀害齐庄公时,晏婴不畏强暴,“枕尸股而哭”。晏婴内安社稷,外靖邦邻,寻隙而立,才使齐国“垂衣裳朝诸侯”,保持了在诸侯国之中的大国地位。晏婴的治政才能受到了后世的高度评价,司马迁说:“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当季札聘齐之时,晏婴虽然又被景公启用,但当时齐国的朝政把持在崔杼与庆封手中。景公二年(前546年),庆封灭了崔氏,独掌国政。次年,栾氏、高氏、陈氏、鲍氏和卢蒲姜又击杀了庆封之子庆舍,庆封逃到了吴国。其后,景公又受制于高氏、国氏,致使国政大乱。景公于是重新召回晏婴,晏婴得以真正有施展政治抱负的机会。史载:“诸侯忌其威,而高、国服其政。田畴垦辟,蚕桑豢牧之处不足,丝蚕于燕,牧马于鲁,共贡入朝。”晏婴精诚为国,励精图强,维护了齐国较强盛的国势。
 季札到齐国时,正是齐景公即将召回晏婴执掌国政,晏婴得以施展政治抱负的前夕。对季札与晏婴的交谊,《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有这样的记载:
 聘于齐,说晏平仲,谓之曰:“子速纳邑与政。无邑无政,乃免于难。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故晏子因陈桓子以纳政与邑,是以免于栾、高之难。
 据《左传》记载,齐景公三年(鲁襄公二十八年,前545年)崔氏、庆氏之乱结束后,齐景公给诸卿大夫以封邑。封给晏婴的是邶殿边上的60个城邑,但晏子没有接受,因为邶殿乃齐国的别都,对此子尾甚为不解,晏婴则认为应以正德制约过分的欲求,使其有度。“利过则为败”。因此,晏婴辞却了齐国的别都邶殿,而接受了封赐的北郭佐邑。但季札认为晏婴应将北郭佐邑与齐国的国政都归还景公。季札对晏婴的建议一方面是为了晏婴自身的安全,因为齐国卿大夫之间的倾轧都是为了权与利。“无邑无政,乃免于难”。这不但为齐景公十六年(鲁昭公十年,前532)栾高之难的事实所证明,同时,“纳邑与政”也是晏婴受到景公信任,致使委政于晏婴的前提。景公三年封邑时,《左传》还有这样的记载:“与子雅邑,辞多受少。与子尾邑,受而稍致之。公以为忠,故有宠。”所谓“稍”,杨伯峻注云:“《广雅释诂》:‘稍,尽也。’尽还之于景公。”齐景公是一位好敛重财、穷奢极欲的君主,乃至“牛马老于栏牢,不胜服也。车蠹于巨户,不胜乘也。衣裘襦裤,朽弊于藏,不胜衣也。醯醢,腐不胜沽也。酒醴酸酢,不胜饮也。菽粟郁积,不胜食也。又厚籍敛于百姓,而不以分馁民。”景公三年的封邑行为,实乃大乱之后收摄众心的不得已之举,并不是由衷的赠封。相反,是否接受封邑,仅仅是其衡鉴人才的重要标尺。晏婴既受北郭佐邑之后,听从了季札的劝告,“速纳邑与政”。对于晏婴来说,这不啻是解厄纾祸之策,并为齐景公召用晏婴清除了心理障碍。同时,“纳邑与政”也体现了季札强公室的政治理念,亦即以强公室实现国家政治的稳定。桓公之时,以管仲为相,左鲍叔,右隰朋,尊天子以合诸侯,最终完成了一匡天下的霸业。但其后顷公外交失误,与晋战争大败,灵公时又被晋、宋、鲁联军所败。内政则被崔杼、庆封等把持,衍成内乱。迄至景公之时,齐国已一蹶不振。因此,季札所说的“齐国之政将有所归,未获所归,难未歇也”,以及规劝晏婴纳政之举,都是意欲强公室,在此基础上再施展晏婴的才华。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的强公室与齐桓公时尊王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齐桓公时尊王是借王室的旗号以凝聚人心,达到整合诸夏以攘夷的目的。春秋后期的强公室同样具有一统政令以图社稷安宁的目的。因为自从齐桓公以来,公室渐卑,私门迭兴。虽然“礼乐征伐自大夫出”乃大势所趋,但是,私门迭兴的结果往往是纷争不已,政令混乱,生灵涂炭。而张公室往往可以有效地避免政局不稳,因为公室是国家一统的象征。事实上,当晏婴掌国政时,时时以“顺”君,亦即以维护公室的权威为职志。当君主昏庸荒惰之时,晏婴讽谏陈辞,匡正君过。可见,季札适齐,与晏婴所言,既是为晏婴的个人安危计,更是从齐国的国家利益计。当其在鲁国时,闻歌《齐》,曾有:“美哉,泱泱乎!大国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对于齐国国势的褒评,既是闻歌而叹,又是对齐国重振的期许。因此,季札对于晏婴所言,既是规劝,也是对齐国政治前景的推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晏婴,季札的态度与孔子稍有不同。虽然《论语》中孔子曾有“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论语·公冶长篇第五》)之评,但据《晏子春秋》记载,孔子入齐,见齐景公而不愿见晏婴,原因是晏子事三君,必有三心。而《墨子·非儒下》亦有晏婴对儒家以及孔子的贬评。为此《孔丛子》中还对墨子中的记载进行了驳诘,理由是:“若是乎?孔子、晏子交相毁也,小人有之,君子则否。”其实,对于晏婴事三君,齐高子、梁丘据都存在着这样的疑问,皆问晏子:“子事三君,君不同心而顺焉,子多心乎?”晏子答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其“一心”实乃晏婴秉持的“利社稷”之心。关于孔子与晏婴之隙的有关记载可能并非信史,因为《晏子春秋》中晏婴反讥孔子穷困于宋陈蔡一事发生在鲁定公十年(齐景公四十八年,前500年),此时晏婴已去世,但是,晏婴仕三君引起的质疑可能体现了时人对晏婴的态度。事实上,晏婴虽仕三君,但灵公、庄公时期晏婴屡谏不纳,遂数度退而穷处,直至景公四年(544年)以后晏婴才真正能够有所作为。可见,所谓“事三君而不同心”并不符合史实。但尽管如此,季札聘齐之时,并不胶执于时议,“说(悦)晏平仲”。当然,季札与晏婴的相得或许还与他们同擅诗乐不无关系。此次季札的中原之行,虽然有“通嗣君”的政治目的,同时,从其行履来看,也是一次文化交流之旅,观乐以论政即是其显性的表现。对于季札与中原诸贤士的交谊,虽然《左传》中主要记载了季札跟他们论及的国政以及贤士们所处的政治环境,而背后隐性的文化情结与志趣,无疑会使他们的友谊与情感更加深笃。如果说季札与叔孙穆子的相得是以《诗》为主,那么,与晏婴、子产则是以乐为主。如果说年长于季札的叔孙穆子谈诗论乐对季札不无影响,那么,年相若的子产、晏婴与季札的影响则可能是相生相发。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晏婴对齐景公论“和”“同”之时,其中即有论乐的内容:
 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
 季札论乐,孜求中和之美,主张“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晏婴也主张通过“和五声”以实现平心养德,以致其政,以“和”美实现音乐的审美与社会功能。晏婴曾谏言景公,谓之“新乐淫君”。“夫乐亡而礼从之,礼亡而政从之,政亡而国从之。国衰,臣惧。君之逆政之行,有歌,纣作《北里》,幽厉之声,顾夫淫以鄙而偕亡。”季札虽然没有直接论述新乐、雅乐,但从其对《颂》以及六代之乐的极致推赞之辞不难看出,季札崇雅的取向隐然可见。他们对于新乐雅乐的价值判断,都是以社会功能作为标准。不难看出,季札与其相说(通“悦”)的贤士们结成金兰之谊,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志趣相得。
 其次,“路见遗金”辨。对季札在齐国的行谊,《韩诗外传》还有这样的记载:
 吴延陵季子游于齐,见遗金,呼牧者取之。牧者曰:“何子居之高,视之下,貌之君子,而言之野也!吾有君不臣,有友不友,当暑衣裘,吾岂取金者乎?”延陵子知其为贤者,请问姓字。牧者曰:“子乃皮相之士也,何足语姓字哉!”遂去。延陵季子立而望之,不见乃止。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这是文献中十分鲜见的对季札的行谊语含贬义的记载。是否属实?需略做辨析。这段记载初见于《韩诗外传》。西汉初年,传授《诗经》的有鲁、齐、韩、毛四家,其中韩诗一派的创始者为韩婴,于汉文帝时列为博士官。据《汉书·儒林传》载:“婴推诗人之意,而作《内外传》数万言。”《内传》已佚,今存《外传》十卷,与《汉书·艺文志》所载的六卷卷帙亦有别,或许部分内容为后人增益。四库馆臣肯认王世贞对《外传》的评论,谓之:“王世贞称《外传》引《诗》以证事,非引事以明《诗》,其说至确。”从其内容来看,《外传》并非阐述经义之作,而是与刘向的《新序》《说苑》大致相同,先述故事,后引《诗》为证。《韩诗外传》虽然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内容颇为庞杂,其中错杂了诸多历史传说以及作者虚构的内容。虚构之作,必以“奇”以求吸睛之效。季札乃一让国贤士,倍受时人称誉,然而在《韩诗外传》中,放牧者竟称其为“皮相之士”,而不屑告诉其姓名。这种“诬贤”以出奇的方法,在历代小说中屡见不鲜。事实上,《韩诗外传》不但“诬贤”,还有“诬圣”之作。如卷一第三章记述的是“孔子南游适楚”的故事,当其到阿谷时,见到一位佩戴玉饰的美丽少女在洗衣,于是孔子以觞、琴、絺绤以授子贡,以调戏浣女。在此章中,孔子似秋胡轻薄之流,与其人格理念判若天壤。洪迈谓其“其谬戾甚矣”。(《容斋随笔·续笔》卷八)借诬圣以博奇的意图昭然可见。
 对于仅见于《韩诗外传》的记载,王充还从逻辑上予以驳诘:
 夫季子耻吴之乱,吴欲共立以为主,终不肯受,去之延陵,终身不还,廉让之行,终始若一。许由让天下,不嫌贪封侯。伯夷委国饥死,不嫌贪刀钩。廉让之行,大可以况小,小难以况大。季子能让吴位,何嫌贪地遗金?季子使于上国,道过徐。徐君好其宝剑,未之即予。还而徐君死,解剑带冢树而去。廉让之心,耻负其前志也。季子不负死者,弃其宝剑,何嫌一叱生人取金于地?季子未去吴乎,公子也;已去吴乎,延陵君也。公子与君,出有前后,车有附从,不能空行于途,明矣。既不耻取金,何难使左右?而烦披裘(注:《韩诗外传》作“牧”)者?世称柳下惠之行,言其能以幽冥自修洁也,故千岁交志。置季子于冥昧之处,尚不取金,况以白日,前后备具,取金于路,非季之子操也。或时季子实见遗金,怜披裘薪者,欲以益之;或时言取彼地金,欲以予薪者,不自取也。世俗传言,则言季子取遗金也。
 王充《论衡·书虚篇》将《韩诗外传》中关于季札见路有遗金的记载作为开篇第一条进行了驳议,认为其说虚谬,理由有四:其一,季子国尚可让,何嫌贪地遗金?其二,季子挂宝剑以践心诺,何以唤一生人取金?其三,季子出行,附从随焉,取金何烦披裘者(牧者)?其四,季子于冥昧之处尚不会取金,遑论白日?论证谨严缜密,毋庸置疑。对于何以有此怪诞记载,王充亦有精辟推论:“夫世间传书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谲诡之书,以著殊异之名。”虽然原始文献中对于季札的记载数量有限,理应一一得到珍视。但显文露书,是非易见,其中的虚构悖理之处也宛然可寻。尽管如此,虚构者选取季札而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前提是季札之贤名已高,一如其作诬圣之篇的原因一样。因此,路有遗金的传说,恰恰从反面证明了季札决非“皮相之士”,而是一实至名归的贤者。
 最后,聘郑国、会子产。离开齐国之后,季札又到了郑国。郑国是西周末年(前806年)始封的一个小诸侯国。在春秋诸侯争霸过程中,郑国在外交方面依隈于晋、楚两强之间,处境维艰。在内政方面,七穆并与国政,卿族纷争。郑僖公五年(前566年,鲁襄公七年),郑国执政子驷派人杀了郑僖公,立简公。简公年幼,子驷与公子子孔都想自立,其时郑国的情势诚如子产自己所说:“国小而逼,族大宠多。”(《左传·襄公三十年》)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年轻的子产走上了郑国的政坛。
 子产(?——前522年)名公孙侨,又名公孙成子。子产为其字,又字子美。子产是郑国的贵族,其祖父为郑穆公,父为子国,曾担任过郑国执政。子产为郑国执政20余年,是春秋时期著名的贤相。郑简公元年(鲁襄公八年,前565年),年幼的子产甫论国是,即显示了卓荦的政治才华。他既有“政如农功,日夜思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的勤恳,也有“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左传·昭公四年》)的忠贞。子产的杰出贡献受到了时人与史家的普遍褒赞,孔子称颂其为“古之遗爱”(《左传·昭公二十年》),谓其“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或,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第五》)季札由齐入郑之后,与子产一见如故,《左传》载:
 聘于郑,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
 


 

子产像


 季札见子产,“如旧相识”。子产也“厚遇季子”。季札以吴地贵重的缟带相赠,而子产回赠以郑地贵重的纻衣。季札聘问郑国的这一年,郑国执政子展去世,其子子皮代父即位上卿。当时郑国闹饥荒,青黄不接,子皮遵父遗命开仓济民,虽民心稍安,但郑国贵族集团的内乱即将发生。鲁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执政卿伯有(良霄)派子晳(公孙黑)出聘楚国,因为当时楚、郑两国关系恶化,子晳因其危险而拒不从命,伯有认为子晳世代为行人,出使他国乃职之所系,子晳坚持不从,曰:“可则往,难则已,何世之有?”但伯有仍强迫其前往,子晳十分愤怒,“将伐伯有氏,大夫和之”。(同上)鲁襄公三十年(前543年),当伯有与子晳的矛盾激化之时,懦弱的郑简公不能节制臣下,不得不与子晳等大夫会盟。至此,郑国的国难已不可避免。当伯有在朝会时再度提出派子晳出使楚国之后,子晳便发兵攻打伯有,伯有逃奔到许国。当伯有得知上卿子皮并没有参与子晳攻伐时,便误认为子皮支持他,于是从许国归来,攻打子晳,最后伯有兵败被杀于街市。季札聘郑就是在伯有被杀的前一年。季札以敏锐的政治嗅觉,感受到了郑国祸难将至的端倪,分析了可能致乱的原因,对子产行将执政做出了精准的预判。
 对于郑国的将至之难,季札认为根本的原因是“执政侈”。显然,对于驷(驷氏,子晳)、良(良氏,伯有)之乱,季札认为责在伯有,这与子产的认识大致相同。襄公三十年(前543年)子产到晋国时,曾对叔向论及驷、良之争的原因:“伯有侈而愎,子晳好在人上,莫能相下也。”显然,“侈而愎”的弱点远过于“好在人上”。对此,子皮亦有相同的认识,云:“罕(子皮)、驷(子晳)、丰(公孙段)同生,伯有汰侈,故不免。”据《左传》记载:“郑伯有耆酒,为窟室,而饮酒,击钟焉,朝至未已。朝者曰:‘公焉在?’其人曰:‘吾公在壑谷。’皆自朝布路而罢。既而朝,则又将使子皙如楚,归而饮酒。”伯有不但奢侈,还甚为骄横。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郑国的六卿随郑伯宴享赵孟,赵孟请郑国六卿赋诗以见志。其中,伯有赋《鹑之贲贲》(今本作《鹑之奔奔》),该诗原是讽刺卫国君主的诗歌,因此,赵孟甚为不解,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其实伯有赋《鹑之贲贲》,是取其中的“人之无良,我以为君”两句。因此,宴享结束后,赵文子言于叔向:“伯有将为戮矣。诗之言志,志诬其上而以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当然,伯有的骄横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打破了郑国世卿执政的伦序。春秋时期,诸侯国世卿集团普遍存在,和晋国的六卿、鲁国的三桓一样,郑国也有世卿集团,即所谓“郑国七穆”。伯有是七穆中的公孙之子世代,而子西则为公孙世代,七穆各氏的当国惯例原本是位次轮流,同一世代轮流结束,次代相及。但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郑国诸卿的位次是: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伯有位居子西之先,越位而尊,自然会受到其他诸卿的不满,因此,伯有之“侈”与“愎”,也与其越位有直接的关系。伯有最终确实因汰侈而身亡。
 郑国在子产执政之前,世卿中奢靡之风盛行,尤以伯有、丰卷为甚。其结果正如季札所预言的那样,“难将至”。前543年,即季札、子产相见的次年,郑伯与大夫在太庙会盟讨伐伯有,伯有死于羊肆。其后子驷氏(子晳)还要攻打子产,子皮怒而止之曰:“礼,国之干也,杀有礼,祸莫大焉。”(《左传·襄公三十年》)子产这才幸免于难。在季札离开不久郑国发生的这一切,显示了季札对于郑国时局卓越的洞察力。
 季札根据郑国的情势,认为子产即将成为郑国的执政,即他所谓“政必及子”。郑国祸乱顿起之时,子皮也无能为力。但贤者子产出而为政已渐成共识。如,当时大夫然明与裨谌曾有这样一段对话:
 然明曰:“政将焉往?”裨谌曰:“善之代不善,天命也,其焉辟子产?举不逾等,则位班也。择善而善举,则世隆也。天又除之,夺伯有魄,子西即世,将焉辟之?天祸郑久矣,其必使子产息之,乃犹可以戾。不然,将亡矣。”
 在然明与裨湛之前,季札对于子产行将执政已有预判。尽管如此,季札还是对子产提出了秉政建议,这就是为政当重礼。对此,《左传》的记载是“慎之以礼”。而《史记》则载为:“子为政,必以礼;不然,郑将败。”季札当是对子产为政的诤言相劝。虽然他们相会时子产尚未全面施展自己的政治才华,改革措施也并未展开。季札与子产晤谈的具体内容史无详载,但是,从季札对子产为政的建议来看,“慎之以礼”当是就子产将要实施的作封洫、作丘赋、铸刑书,尤其是铸刑书而发的。子产的铸刑书等改革受到了贵族阶层的批评,如晋国的上大夫叔向给子产写信,云:“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郑国以七穆为主的贵族集团在当时仍具有巨大的影响力,季札对子产“慎之以礼”的诤言相劝,当是对子产改革措施整体认同的前提之下,注意刑、礼相济,以保证社稷安宁。只有这样,改革才能够顺利进行。
 与晏婴一样,子产也颇通音乐。虽然对于子产直接的论乐之辞记载不多,但《左传·昭公二十五年》郑国子大叔曾引述子产之言,其中论及了乐与礼的关系:
 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气为五味,发为五色,章为五声,淫则昏乱,民失其性。是故为礼以奉之;为六畜、五牲、三牺,以奉五味;为九文、六采、五章,以奉五色;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是故审则宜类,以制六志。哀有哭泣,乐有歌舞,喜有施舍,怒有战斗。……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
 子产所认识的乐,乃是得天地自然,且与礼相应同的音乐。如果说季札与晏婴都是从中和审美的角度来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那么子产则是通过天地人一体的观念,论述了音乐的自然美的属性。正是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之下,音乐才能与社会人生谐和永存,即他所说的“哀乐不失,乃能协于天地之性,是以长久”。季札与子产之间的投契如兰臭,与他们深谙音乐不无关系。

①《晏子春秋校注》卷二《内篇问上第三·景公问欲令祝史求福晏子对以当辞罪而无求第十》,中华书局2014年版,147—148页。
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五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098页。
③《史记》卷六十二《管晏列传第二》,中华书局点校本,第2137页。
①《晏子春秋校注》卷五《内篇杂上第五·景公恶故人晏子退国乱复召晏子第五》,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233—234页。
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九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66页。
③见《春秋左传正义》卷第三十八,《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082页。
④[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八《襄公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06页。
⑤对栾、高之难,诸注均记为鲁昭公八年。如,杜预注:“难在昭八年”。(《春秋左传正义》卷第三十九,《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107—1108页)杨伯峻注:“栾、高之难见昭八年《传》。”(《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九年》,第1166页)然《左传·昭公八年》无栾、高之难的记载。而《左传·襄公十年》载:“齐惠栾、高氏皆耆酒,信内多怨,强于陈、鲍氏而恶之……陈、鲍方睦,遂伐栾、高氏。……栾、高败,又败诸庄。国人追之,又败诸鹿门。栾施、高强来奔。陈、鲍分其室。”(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十年》,第1315—1317页)
⑥以上引自《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八年》,第1150页。
①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第二·景公登路寝台望国而欢晏子谏第十九》,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04—105页。
① 王钧林、周海生译注:《孔丛子·诘墨第十八》,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245页。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420页。
②《晏子春秋校注》卷一《内篇谏上第一·景公夜听新乐而不朝晏子谏第六》,中华书局2014年版,第17—18页。
③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卷十第十八章,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357页。
④《汉书》卷八十八,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613页。
① 黄晖撰:《论衡校释》卷第四《书虚篇》,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68—170页。
①黄晖撰:《论衡校释》卷第四《书虚篇》,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67页。
②七穆:春秋时期郑国七家卿大夫的合称。他们都是郑穆公的后代,包括驷氏、罕氏、国氏、良氏、印氏、游氏和丰氏。
③《左传·襄公八年》载:“(庚寅),郑子国、子耳侵蔡,获蔡司马公子燮。郑人皆喜,唯子产不顺,曰:‘小国无文德,而有武功,祸莫大焉。楚人来讨,能勿从乎? 从之,晋师必至。晋、楚伐郑,自今郑国,不四五年,弗得宁矣。’子国怒之曰:‘尔何知! 国有大命,而有正卿。童子言焉,将为戮矣。’”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九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66页。
②《史记》卷四十二《郑世家第十二》,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771—1772页。对于季札与子产一见如故,亦被后世视为相孚于未见之前的典范。如宋王柏《跋赵星渚贴》云:“昔吴公子至郑,见子产如旧识,即有缟带纻衣之交赠。何也? 盖季札知郑有子产,子产知吴有季札久矣,是以深相孚于未见之前,意交欢于既见之后。”(王柏《鲁斋集》卷十二,民国续金华丛书本)
③《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襄公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31页。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三十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70页。
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三十年》,第1175页。
③[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襄公六》,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40页。
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七年》,1134—1135页。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三十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68页。
②《史记》卷四十二《郑世家第十二》,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771页。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六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76页。
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二十五年》,第1457—14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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