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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生平事迹《僚光之乱》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223 评论:0

自寿梦以来,历经诸樊、馀祭、馀眛发展,吴国的国力已迅速增强,根据《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吴王派公孙巫臣之子屈狐庸聘问晋国时,赵文子问吴国的国情时,屈狐庸对馀眛有这样的褒赞:“甚德而度。德不失民,度不失事。民亲而事有序。”其对馀眛的德行予以很高的评价。吴王馀眛在位的4年,在吴、楚两国关系中吴国多取攻势。如《左传》载:“楚师还自徐,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又载:“顺灭州来,令尹子期请伐吴。王弗许,曰:‘吾未抚民人,未事鬼神,未修守备,未定国家,而用民力,败不可悔。州来在吴,犹在楚也。子姑待之。’”可见,当时的楚国对于吴国攻取州来已空叹奈何了。

但是,吴国内部隐然存在着的一个矛盾逐渐显现了出来:自仲雍至寿梦之前的君位继承实行严格的子嗣父位的制度,但吴王寿梦因季札贤明卓异,而欲立其为君,遂使传统的君位继承制度发生了改变,而实行兄终弟及制,以“必致国于季札而止”。前527年(鲁昭公十五年),馀眛去世之前,欲将君位授予季札,季札坚辞不受,曰:“吾不受位,明矣。昔前君有命,已附子臧之义。洁身清行,仰高履尚,惟仁是处。富贵之于我,如秋风之过耳。”其离开都城,归于封邑延陵。由于季札坚辞不受,馀眛之后何人继位便产生了争议,对于可能继承王位者的身份,文献记载也产生了混乱,原因即在于可以继承王位者有多种可能性。《史记》的记载是:

季札让,逃去。于是吴人曰:“先王有命,兄卒弟代立,必致季子。季子今逃位,则王馀眛后立。今卒,其子当代。”

吴人于是立馀眛之子僚为王。子承父位是周代以来传统的王位继承方法,寿梦以后实行的兄终弟及制是变例。弟终而后,何人承位?吴国历史上并无先例可循。同时,更复杂的还在于王僚的身份还有一种可能:《公羊传》载王僚乃寿梦庶子,即所谓“僚者,长庶也”。如《公羊传》记载属实,虽有嫡庶之别,但诸樊以来兄弟相继的传统并没有变,且是“长”庶,这在馀眛之后,季札坚辞的特殊情境之中,也不失为一种现实的选择。当然,嫡庶之别仍是一忌,其继位的合法性明显不足,故而何休解释王僚“即之”而不书“篡”的原因曰:“缘兄弟相继而即位,所以不书僚篡者,缘季子之心,恶以己之是,扬兄之非,故为之讳。”而另一个可能的王位继承者为公子光,据《史记》记载:“公子光者,王诸樊之子也。”《世本》则认为其为夷末(馀眛)之子。不管何说为是,公子光继位都是对子承父位的传统王位继承制的回归。即使按《史记·吴太伯世家》的记载,吴王僚为馀眛之子,公子光为诸樊之子,公子光欲承王位也具有一定的宗法依据。这种王位继承的或然性是吴王僚与公子光矛盾的根本原因。

吴王僚继承王位后,公子光暗中招纳贤士,意欲袭杀王僚。王僚五年(前522年),楚国亡臣伍子胥投奔吴国。伍子胥,名员,其父伍奢,兄伍尚。祖父伍举,事楚庄王以直谏称著。伍奢为太子太傅,因谏楚平王不要听信谗臣无忌之言而疏远太子建,与长子伍尚一并被楚平王所杀。伍员历经艰辛,最终逃到吴国。伍员知道公子光有夺取王位的图谋,于是求得勇士专诸荐于公子光。

吴王僚八年(鲁昭公二十三年,前519年),公子光伐楚,败楚师。遂而北伐,败陈、蔡之师。次年,公子光再伐楚,攻克居巢(今安徽省巢县)、钟离。吴王僚十一年(前516年,鲁昭公二十六年),楚平王卒。次年(前515年),吴王意欲在楚国国丧之时伐楚,派遣其弟盖(掩)馀、烛庸以兵进攻楚国。并且派季札出使晋国,以了解北方诸侯国的强弱情况,以及晋国对于吴国即将进行的伐楚战争的态度。对此,《左传·昭公二十七年》有这样的记载:

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使公子掩馀、公子烛庸帅师围潜,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遂聘于晋,以观诸侯。

当楚国国丧,公子盖馀、烛庸攻楚之时,楚国发兵断吴后路,吴兵不得归。吴国都城空虚,公子光抓住时机,令专诸袭刺吴王僚自立,为吴王阖庐。这是吴国历史上的一次大变局。自太伯奔吴以来,历史文献中并无吴国王位继承中刀光剑影的记载,君位的承续井然有序,但公子光刺王僚而自立改变了这一局面。公子光代王僚而立的一个重要变数在于是否能够得到季札的承认。当公子光派专诸前去刺王僚时曾说:“我真王嗣,当立,吾欲求之。季子虽至,不吾废也。”可见,公子光的判断是:对于刺王僚而自立的既成事实,季札聘问归来也不会改变。公子光并未说明做出这一判断的根据,其“不吾废”是不能废还是不会废,也不得其详。而根据季札的政治人生理念,对于公子光遣专诸弑王僚的行为必然深恶不已,但执意不肯承认既成事实,则会引起更大的祸乱,结果必然是国不宁、民不安。公子光当是深明季札必以大局为是而得出了“不吾废”的结论。前515年季札出聘晋国与前544年历聘诸国,《左传》等文献记载甚详不同,此出聘晋国是观诸侯之变,史乘记载甚略,且目的地亦有不同的记载,《左传》昭公二十七年载:“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遂聘于晋,以观诸侯。”相反,《礼记》却有这样的记载:“延陵季子适齐,于其反也。”适齐而非适晋,当是季札尚未到达晋国,或是由齐适晋的途中,得知吴王僚被刺的消息,遂匆匆归吴。

⑤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三十一年》,第1190页。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十三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348页。
②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十三年》,第1361页。
③《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第一》,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451页。
④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吴王寿梦传第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
⑤《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第一》,第1461页。
⑥《史记》《吴越春秋》均记僚为馀眛之子。《史记·吴太伯世家第一》:“(馀眛四年)乃立王馀眛之子僚为王。”(《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第一》,第1461页)《吴越春秋》:“吴人立馀眛子州于,号为吴王僚也。”(周生春:《吴越春秋辑校汇考·吴王寿梦传第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0页)但《公羊传》则记僚为寿梦之长庶子:“僚者,长庶也,即之。”(《春秋公羊传注疏》卷第二十一,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65页)司马贞《史记索隐》云:“按《左》狐庸对赵文子谓‘夷末甚德而度,其天所启也,必此君之子孙实终之。’若以僚为末子,不应此言。又光言‘我王嗣’则光是夷眛子,且明是庶子。”(《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第一》,第1450页)孔疏引服虔云:“夷眛生光而废之。僚者,夷眛之庶兄。夷眛卒,僚代立,故光曰‘我王嗣也’。”(《春秋左传正义》卷第五十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83页)所论亦有据,姑记之。
①《春秋公羊传注疏》卷第二十一,《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65页。
②《春秋公羊传注疏》卷第二十一,第465页。
③《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第一》,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461页。
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李慈铭《越缦堂日记》亦云:‘阖闾为夷眛子无疑。’则有吴国者,此君(夷眛)之子孙实终之也。”(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90页)
①《春秋左传正义》卷第五十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81—1482页。
②《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第一》,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463页。
③[清]孙希旦:《礼记集解》卷十一《檀弓下第四之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94页。
④对于此次出聘经历的时间,后世亦有学者认为季札此次出使历三年之久。如唐陆广微《吴地记》:“季子历三年回,闻僚被杀,乃匍匐往其坟号哭。”(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其说别无文献可证,姑录备考。但根据此次出聘的目的是“欲因楚丧而伐之”“以观诸侯”,“楚丧”而“伐之”,时不可久,因此,“历三年”之说于理难通。对于目的地,孔颖达为《左传》“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句正义曰:“服虔云:‘上国,中国也。盖以吴辟在东南,地势卑下,中国在其上流,故谓中国为上国也。’下云‘遂聘于晋’,则上国之言不包晋矣,当总谓宋、卫、陈、郑之徒为上国耳。亦不知其聘几国也,经不书,未必不至鲁。”(《春秋左传正义》卷第五十二,第14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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