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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生平事迹《礼法相济、为政尚俭》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32 评论:0

公元前544年,季札在聘问郑国时与郑国的政治家子产的交谊,以及聘问晋国时发出的感叹,体现了其礼法相济、为政尚俭的政治理想。

首先,礼法相济。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的一位改革家,并且是一位博学多识的贤者,而被晋侯称之为“博物君子”。当季札于公元前544年聘问郑国时,“见子产,如旧相识,与之缟带,子产献纻衣焉。谓子产曰:‘郑之执政侈,难将至矣!政必及子。子为政,慎之以礼。不然,郑国将败。’”子产是季札在历聘诸国与诸贤相会时记载最为独特的一位。不是空泛的“说(悦)”而已,而是“如旧相识”,且以礼互赠,可见两人交谊之笃,这其中必然与两人相近的政治观念有关。季札因为没有直接的为政经历,因此,其政治观念微茫难稽,但子产的政治理念与实践则班班可考。子产执政期间进行了三项改革:作封洫、作丘赋、铸刑书。但季札于襄公二十九年(前544年)到郑国时,子产正处于尚未执政而即将执政的时期。据《左传·襄公三十年》:“郑子皮授子产政。”作丘赋在鲁昭公四年(郑简公二十八年,前538年),铸刑书则在鲁昭公七年(郑简公三十一年,前535年)。可见,季札见子产时,其改革尚未进行。但是《左传·襄公三十年》载:“子产使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及三年,又诵之曰:‘我有子弟,子产诲之。我有田畴,子产殖之。子产而死,谁其嗣之?”显然,在季札聘郑前后,子产的政治理想已经形成。季札视子产“如旧相识”,似乎包含着对子产改革思想的肯定,乃至子产与季札谈论其如获执政时的理想也不无可能。果如此,季札对于作封洫、作丘赋可能表示了完全认同。唯一提出需注意的在于礼,这显然是针对铸刑书而言。公元前536年(鲁昭公六年,郑简公三十年),子产将法律条文铸在青铜大鼎上,昭示全国一律遵行。子产通过铸造刑书、自由议政等方法,限制了贵族的权利,这显然与“周礼”不无抵触。依“周礼”,法与礼分别适用于不同的阶层,即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而子产铸刑书保护了庶民的利益,限制了贵族统治者的特权。因此,他的这项改革受到了贵族的反对。在叔向等反对者看来,铸刑书有悖周礼,因为这改变了以“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的传统,使得司法“弃礼而征于书”。在叔向看来,铸刑书乃是国将亡的预兆,但子产毫不动摇,谓之:“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其实子产对周礼极为尊崇,曾说:“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子产在襄公三十年(前543年)即提出要“都鄙有章,上下有服”。何谓“都鄙有章”?杜预释之为:“国都及边鄙,车服尊卑各有分部。”何谓“上下有报”?“上下有服者谓使贵贱衣冠各有等杀,不得逾侈。”显然,这些都是明判差等的遵礼行为。子产对于“礼”的理解有许多超越传统的地方。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晋平公生病,郑简公派子产到晋国聘问。卜人认为晋平公的病是因实沈、台骀作祟,而子产则认为宫室里有四位姬姓侍妾所致,并提出“男女辨姓,礼之大司也”,将“礼”延宕到了原始的科学领域。同时,他还将礼的观念用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如《左传·昭公十六年》载:

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子 产曰:“有事于山,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

子产所说的“有事于山”,就是祭山的礼仪。子产是要养护山林以使其繁殖,而屠击等人祭山时则砍伐了树木。这些都是子产对于“礼”的新解。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季札提醒子产“慎之以礼”,这对郑国的社会颇具现实意义。季札规劝子产以礼辅刑,目的是期望子产的改革得以稳妥进行。毋庸讳言,季札所论带有维护贵族统治阶级利益的一面。但是,从郑国的现实来看,七穆虽然内部纷争不断,但整个世卿集团仍牢牢把持着执政当国的地位。事实上,即使子产位居执政卿的官位,对郑国的政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也并没有享有上卿的爵位,上卿之位仍然由罕氏世袭。子产去世后,七穆集团依然存在,并继续控制着郑国的国政,这说明以七穆为核心的贵族集团是一个巨大的利益综合体,也是郑国政治稳定的关键阶层。如果子产依刑而不慎之以礼,忽视这一贵族阶层的利益,必然会引起社会的混乱,改革也就失去了前提与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提醒子产“慎之以礼”,无疑是十分现实的。同时,因为这种现实的语境,我们也不应仅凭季札所说的“慎之以礼”,或“必以礼”作为判断季札政治理念的标准。季札与子产相知甚深,其中必然包含着对子产政治观念的整体认同。以礼辅之,只是他对子产行将展开的政治改革措施的补充与理性提示。子产执政重于法的一面。据《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为政以德,乃是贤者执政的普遍追求,而真正体现子产执政理念的则是循法而治,亦即子产所说的如烈火之“猛”。季札所谓“慎之以礼”,意在循法而不可悖礼,主张法与礼的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季札与孔子对子产有极相似的印象。季札初晤子产即如“旧相识”。而据《史记》记载:“孔子尝过郑,与子产如兄弟云。”季札对子产的正面评价较为简括,而孔子对子产的评价的内容则颇为丰富。孔子的评价亦可从另一个角度互证他们与子产都甚为相得的原因。《左传·昭公二十年》在记述了子产病重时对子大叔所说的话之后,记述了孔子的议论与评价: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孔子对子产的赞佩主要在于其为政宽猛相济。这与季札所谓“谨之以礼”虽有联系但又有不同。孔子的评价是子产已执政之后,而季札则是在子产执政之前。季札的评价更具有前瞻性与警示的价值。孔子赞佩子产在于德与刑的统一,季札则重在于刑与礼的辅成。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的评价似乎具有保守的一面。但是,当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季札以维护礼乐为志,其中体现的是对社稷安宁的向往。但“慎之以礼”并非“秉之以礼”。因为“礼”是宗法等级社会的制度、规范,它强调的是尊卑长幼之序,是不同名分、不同地位人之间的区别。因此,礼既有规范以使社会安宁的作用,同时,也有加深社会对立、导致矛盾激化的可能。就郑国的现实而言,因其原本即有的政商盟誓,使得社会阶层之间存在着天然混沌的一面。因此,当礼崩乐坏之时何以保持社会稳定?孔子采取中庸的方法,即无过无不及,“君子而时中”。(《礼记·中庸》)也就是通权达变,并不胶执。季札所谓“慎之以礼”的具体内容已无从知晓,但通过其葬子之时,秉礼而因时、因地的行为可以看出,季札之“谨之以礼”同样含有通权达变、不激化社会矛盾的意味。从这个意义上说,季札的思想也具有顺应时代的一面。

其次,为政尚俭。郑国地处中原交通的中心,商业较为发达。封国伊始,因嫡系公族人数甚少,公族遂与商人结盟,其盟誓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亡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即贵族不能依权势强买商人的货物,干涉商业活动,因此,郑国的商业活动很发达。郑国的地理与经济特点也使其贵族奢靡之风甚盛。季札所说的“郑之执政侈”主要是针对伯有、丰卷等世卿贵胄而言。杜预注云:“侈,谓伯有。”所言甚是。相反,由于郑国长期处于晋、楚争霸的夹缝之中,屡经战乱,加之世卿之间互相残杀,黎民百姓生活十分艰辛。据《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郑子展卒,子皮即位。于是郑饥,而未及麦,民病。子皮以子展之命,饩国人粟,户一钟,是以得郑国之民。”季札所谓“郑之执政侈”既是其对郑国现实政治的准确判断,也是对行将执政的子产的为政期许,同时也体现了季札为政尚俭的政治理念。

季札对郑国政局的现实判断应该得到子产的认同。当子皮将国家的政事交给子产时,子产推却道:“国小而偪,族大宠多,不可为也。”意思是说国家小而靠近大国,公族恃宠骄纵的人众多,难以治理。“为政侈”与“族大宠多”是郑国共同的社会现实。季札提出的“慎之以礼”或“必以礼”,恰恰也是抑制郑国政坛侈靡之风的必要手段。如公元前543年(郑简公二十三年),丰卷将要祭祖,请求打猎以获得祭品,子产不同意,认为只有国君祭祀才用新猎物作祭品,一般人有足够的祭品就可以了。丰卷于是发怒,打猎归来就以武力迫使子产逃往晋国,后因子皮阻止并驱逐了卷丰。从子产对丰卷僭越行为的态度可以看出,尊礼也是戒奢的重要手段。子产在执政之初即以俭为尚。所谓“大人之忠俭者,从而与之。泰侈者,因而毙之”,力避奢靡,秉之以礼,是子产与季札初见“如旧相识”的根本原因。

当然,为政尚俭最终的目的还在于发展生产、改善民生。实现这一目的的关键在于君臣的德政惠民。对此,《左传》等文献中鲜有季札这方面的论述,但《说苑·政理》中曾记载了季札入晋之时的行谊:

延陵季子游于晋,入其境,曰:“嘻!暴哉国乎!”入其都,曰:“嘻!力屈哉国乎!”立其朝,曰:“嘻!乱哉国乎!”从者曰:“夫子之入晋境未久也,何其名之不疑也?”延陵季子曰:“然。吾入其境,田亩荒秽而不休,杂增崇高,吾是以知其国之暴也。吾入其都,新室恶而故室美,新墙卑而故墙高,吾是以知其民力之屈也。吾立其朝,君能视而不下问,其臣善伐而不上谏,吾是以知其国之乱也。”

这段文字虽未见列于《左传》,但《左传纪事本末》卷四十九、唐荆川《稗编》卷之九十都将其列入,题以《吴季子论晋》。明人冯琦《经济类编》(卷五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明何镗《高奇往事》(卷八,明万历刻本)、焦竑《焦氏类林》(卷二,明万历十五年刻本)、薛虞畿《春秋别典》(卷七,清守山阁丛书本)、清陈厚辉《春秋战国异辞》(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马驌《绎史》(卷六十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都采录了这一文献。这段材料没有被《左传》采用,当是因为《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的主要是季札“通嗣君”的聘问过程。聘问一般都记载宾主相晤的情景,而非季札一行内部的议论。《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历述了见叔孙穆子,观乐,见晏婴、子产、蘧伯玉、赵文子、韩宣子、魏献子等贤士时季札之所言。虽然也有途次于戚,与孙林父的偶遇。但因为孙林父也是卫国大夫,地位同于以上诸贤士,因此,实际也相当于聘问的一部分。但《说苑》中记载的入晋以后的观风情而知政,则并无宾主之会。显然,季札入晋的感叹尚属于不值得入史的细行微言,这从刘向将其编入《说苑》即可以得到旁证。同时,季札此行的目的地是晋国,而晋国又是吴国的盟国,季札入晋而对其国政的严苛之评与此行“通嗣君”的目的以及聘问的言谈风格相去甚远,因此,不见录于《左传》完全正常。再者,从这段文字的内容来看,确实并非实录,而存在着些许“说者”的痕迹。因为“入其境”“入其都”“立其朝”的时间有别,如是实录,季札当与从者分别答问。现存文字当是结束晋国聘问之后,季札一行编次而后形成。但是,恰恰是这一记载受到了后世史学家的重视,因为其中包含了比观乐知政更为直接的观风情以知政的基本要素。从后世转录这一材料的学者来看,以明代后期的最为多见,这一时期阳明学风行,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于文献的要求不像传统史学家那样严谨,而对有“未尽精醇,亦嗜奇爱博者之病”的《说苑》中的材料也拣择以用。其实,对于《说苑》史学价值的偏见多起源于周孔正论,对此,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十《新序》条中已论述甚确。事实上,备受学者推重的《太平御览》即已引述了这段材料中的一部分:“《说苑》曰:延陵季子游于晋,曰:‘吾入其都,新室恶,故室美,故墙高,新墙卑,是以知民力屈也。”因此,这段材料受到孜求经世的史学家的重视便不足为奇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是研究季札难得的珍贵文献。季札通过观察而对晋国的国政提出了三点判断:

其一,暴哉国乎!这是因为季札进入晋国国境时看到田地荒秽,杂草丛生,糟蹋了田地,由此而判断晋国的生产不济。

其二,力屈哉国乎!这是因为季札到晋国的都城时发现新建的房屋反而不及过去的房屋华美,新砌的墙壁反而不及过去的墙壁高耸,由此而判断晋国的民力不济。

其三,乱哉国乎!这是因为在朝廷与君臣相晤时,国君不问下情,大臣们都善于炫耀自己的功劳、才能而不对国政提出谏议。君臣不问政、议政,必然会导致祸乱,由此而判断晋国的政局混乱。

季札由表及里地揭示了晋国的乱象。虽然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但具有密切的联系。根本原因是君臣虚骄不问政,遂使民生凋敝、土地荒芜。由此亦可以大致推演出季札的政治理想。这就是,以君臣的治政为关键,君当以体察下情、了解百姓状况为本。臣当陈情直谏,不以君主的喜恶为是。最终的目的是要发展生产,增加生民之利。

季札论晋与其观乐论政虽然内容不一,但又存在着内在的联系,这就是季札通过仔细观察,对一国之兴衰做出判断。比较而言,其聘晋时的所见更为直接真切,逻辑更加清晰,也更加精准。

① [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二十,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97页。
①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九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66页。
②[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47页。
③[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第1148页。
④据《左传》记载,子产铸刑书在鲁昭公六年(前536年):“六年三月,郑人铸刑书。”(《左传· 昭公六年》)  
⑤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六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274页。
⑥杨伯峻:《春秋左传注·昭公六年》,第1276页。
①引自《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太叔语。
②[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49页。
③[宋]金履祥:《论孟集注考证·论语集注考证》卷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二十三,第1416页。
①《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作“慎之以礼”。《史记·郑世家第十二》作“必以礼”。(《史记》,第1771页)
②[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二十四《昭公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467页。
③《史记》卷四十二《郑世家第十二》,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775页。
④[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二十四《昭公五》,第1467页。
①引自《左传·昭公十六年》子产语。[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二十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410页。
②[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襄公六》,第1129页。
③[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第1116页。
①[晋]杜预集解:《春秋经传集解》第十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47页。
②详见《春秋左传注·襄公三十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81页。
③《春秋左传注·襄公三十年》,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181页。
④向宗鲁校注:“关曰(即日人关嘉《说苑纂注》之说———引者注):‘《史记》标注载此章“秽”作“芜”。卢曰(即卢文弨《群书拾补》———引者注):“休”当作“茠”,与“薅”同,除草也。’”(《说苑校证》卷第七,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68—169页)
⑤向宗鲁校注:“‘增’字义不可通,关(同上注)引《史记标注》作‘穞’,案作‘穞’是也。”(《说苑校证》卷第七,第169页)是一种野生的稻谷。
⑥刘向撰、向宗鲁校注:《说苑校证》卷第七《政理》,第168页。
① 《太平御览》卷一百七十四,四部丛刊三编景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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