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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生平事迹《观《陈》论》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23 评论:0

季札观乐时,总体予以贬评的唯《郑》与《陈》。比较而言,对《郑》尚有“美哉”之叹,而对《陈》则全为贬评,曰:“国无主,其能久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

周武王时,帝舜之胄虞阏父为陶正,武王多赖其利器用,于是将长女大姬嫁虞阏父之子满,封于陈。郑玄云:“大姬无子,好巫觋祷祈鬼神歌舞之乐,民俗化而为之。五世至幽公,当厉王时,政衰,大夫淫荒,所为无度,国人伤而刺之,陈之变风作矣。”匡衡疏亦云:“陈夫人好巫,而民淫祀。”但是,季札对陈国国祚的犹豫是否因陈地巫风盛行而起?陈启源在《毛诗稽古编》中提出了质疑,云:“文王后妃之德,化及南国夫人、大夫妻与汉滨之游女。大姬亲孙女,独不率教,乃行事淫巫,开陈地数百年敝习。况《传》称胡公不淫,斯亦足表正。其封内民顾不从君而从夫人,皆理之难晓者。”魏源对陈启源的质疑提出反驳,认为:“巫祝列于周官,楚俗又尚巫鬼,太姬封陈,近邻楚地,因其旧俗,无子祈祷,特等姜嫄之禋祀,尚殊郑、卫之淫风。陈亡灵公非以巫觋,故《陈风》十篇,其七皆刺君荒淫,而刺巫觋歌舞惟首二篇,岂谓一国所尚惟兹一事?且大姒不能化管、蔡,而惟疑太姬不能坊民乎?”虽然魏源不同意陈启源提出的《毛诗》、三家诗释《陈》存在着矛盾的说法,但其实对于陈启源关于陈地的政事、风习特点并非起因于大姬的说法则是完全认同的。季札闻《陈》而作贬评,指斥其“国无主”,显然不是就大姬而言。对“国无主”,杜预注曰:“淫声放荡,无所畏忌,故曰‘国无主。’”但是,季札对陈国国祚“其能久乎”的忧虑并未应验,对此,清人崔述云:

季札观乐也,于郑风曰“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于陈风曰:“国无主,其能久乎?”然陈为楚灵所灭。楚平复封之,至春秋之末而后陈卒亡。而郑下至战国之初而后亡,乃魏风之“大而婉、险而易行”者反于春秋之初而先亡。何哉?盖凡风俗之浮靡而无远虑者,势必浸衰浸弱以至于亡。若掊克持权,强凌弱,众暴寡,有不可终日之势,则其亡也忽焉。

崔述认为这并非是季札观乐判断有误,而恰恰证明了其乃知乐之贤者。云:

《陈风》凡十篇。首二篇即言歌舞,其余八篇,言男女约会思慕者四篇,刺淫乱及无良者二篇。独《衡门》《东门》二篇为佳诗耳,然皆贤者高蹈不仕之作,则其风俗政事从可知矣。吴季札曰:“国无主,其能久乎。”可谓知乐也已。吾故读《陈风》而知陈之必亡也。然吾读《株林》而又知陈之未遽亡也。何者?灵公虽无人理,然大夫谏之,诗人刺之。是其直道犹存,公论未泯,知其民心尚有一线之未尽,不然荒淫者听之而已,人亦不复丑之,即丑之亦不为诗以刺之,即刺之亦无人为传之矣。是以楚庄灭陈而复封之,楚灵灭陈而楚平又封之。至春秋之末而后陈卒亡。信乎,诗之可以观也。近世说者动谓诗不当存淫诗,不知政事得失,风俗盛衰皆于诗中验之,岂容删而不存?若如所言,诗何由得通于政?季札亦何由辨其得失及国祚之短长乎?其亦迂腐之至也已。

崔述认为,《陈风》中刺诗以及季札观《陈》的评论正是分辨政之得失、风俗盛衰的窗口。刺诗的产生与存在,正是陈国并未遽亡的不可忽略的因素。

季札从《陈风》中悟得的似乎是陈国的乱象,而乱象之由即是“国无主”。《诗经》中现存《陈风》凡十篇,其中多以描写爱情为主。季札何以观陈风而得到“国无主”的印象?原因概有二:

其一,《陈风》中确有讽刺君主荒淫的内容。《陈风》中唯一一篇可以与史料互证的是《株林》,诗的内容是: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匪适株林,从夏南。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

根据《左传》鲁宣公九年与十年的记载,夏姬是陈国大夫夏御叔的妻子,生子夏征舒,字南。陈灵公因夏姬貌美而与其私通,结果为夏南所杀。“株”是夏征舒的封邑。“林”是郊外的意思。这首诗正是讽刺陈灵公与夏姬私通而作。诚如方玉润所云:“盖公卿行淫,朝夕往从所私,必有从旁指而疑之者。即行淫之人,亦自觉忸怩难安,故多隐约其辞,故作疑信言以答讯者而饰其私。诗人即体此情为之写照,不必更露淫字,而宣淫无忌之情已跃然纸上,毫无遁形,可谓神化之笔。”国君因淫乱而被击杀,此乃“无主”之明证。同样,另一篇诗《墓门》第一章云:“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毛诗序》云:“《墓门》,刺陈佗也。”据《左传·桓公五年》记载,陈桓公生病时,其弟陈佗杀害了太子免。陈桓公死后,陈佗代之为君,陈国大乱。次年,蔡国出兵杀死了陈佗。但苏辙认为陈桓公在世时,陈人知道陈佗不忠诚,但桓公没有消灭陈佗,遂至国乱。清人方玉润也认为:“诗非刺佗无良师傅,乃刺桓公不能去佗耳。”此乃《诗经》中陈国“无主”的实证。

其二,陈国“无主”的情形还有可能影响民风,遂至有“其能久乎”的疑问。对此,王夫之认为季札对陈国国运之忧虽然是“国无主”,实质则是习俗,以及民众身心的颓坏,最后影响于国运。云:“陈之俗偷矣,唯其身心之可胜而不择,是以君子陋之,而知其国之必亡。”《陈风》虽然以表现爱情的民歌为主,但其中的一些作品情感的表达颇有荡越之嫌,如《东门之枌》:

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

谷旦于差,南方之原。不绩其麻,市也婆娑。

谷旦于逝,越以鬷迈。视尔如荍,贻我握椒。

这是一首描写男女聚会歌舞的情歌。朱熹《诗集传》云:“此男女聚会歌舞,而赋其事以相乐也。”其中的“不绩其麻,市也婆娑”,诚如朱熹所云:“是弃其业以舞于市而往会也。”其意是说,选择一个好的日子,丢下纺麻的本业,一同到南边的平原上去欢乐。对此,王符云:“《诗》刺不绩其麻,女(今《诗》作“市”)也婆娑。又多不修中馈,休其蚕织,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王符所云也许不无道理。从中可以看出,《陈风》表现了民众欢娱而不及于生产的景况。虽然这些诗歌原本多为表现青年男女淳朴真挚情感的作品,但从以雅乐为绳、以王化为本的传统观念来看,如此轻靡曼妙的歌舞优游,难免被认为是弃本业而纵情愫,民风当不堪其浸淫,这也许就是季札发出国祚难永评论的根据。民风奢荡又与君臣所好密切相关,对此,历代论《诗》者皆有共识。如黄所云:“今陈之风俗至于男女不纺绩其麻,市也婆娑,弃其旧业而歌舞于市井。此所为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清人马瑞辰云:

陈以大姬好巫而民俗化之共觋竞于歌舞,男女杂于游观。巫风盛行则淫风必炽,是故《陈风》首以《宛丘》《东门之枌》,言民俗之好巫也;终以《泽陂》,刺民俗之好淫也。化于下者实启于上,此《月出》《株林》所以先《泽陂》而作也。

巫风盛行必影响之于民风,乃至于欢娱无度而不治本业的地步。历代的论者常常将陈国的民风浮荡与陈君好逸联系起来,这也许才是季札对陈国国祚是否能够久远产生疑问的根本原因。通过其论陈风,亦可见季札观乐,知政事、察民风才是其根本的旨趣。

“其先亡乎”虽然是揣测之论,并为历史证明是不实的。但是,又有“《诗》亡于陈灵”一说。虽然其说不确,但无论是对于国祚、对于《诗》,都显示了君臣之德、政情民风关乎一国之兴衰,这也是季札观乐时屡屡申论的孜求致用的文艺观。

②《毛诗正义》卷第七《陈谱》,《十三经注疏》标点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36页。
③引自《汉书》卷八十一《匡衡本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3335页。
④[清]陈启源:《毛诗稽古编》卷七《陈》,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清]魏源:《诗古微》中编之四《陈曹答问》,《魏源全集》第一册,岳麓书社2005年版,第440页。
②[清]崔述:《读风偶识》卷三,《崔东壁遗书》本。
③[清]崔述:《读风偶识》卷四。
①[清]方玉润:《诗经原始》卷之七《墓门》,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89—290页。
②[清]方玉润:《诗经原始》卷之七《墓门》,第286页。
①[清]王夫之:《诗广传》卷二,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60页。
②[宋]朱熹:《诗集传》卷第七,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06页。
③[汉]王符撰、汪继培笺:《潜夫论》卷第三《浮侈第十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43页。
④[宋]李樗:《毛诗集解》卷十五,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清]马瑞辰撰:《毛诗传笺通释》卷十三《陈风总论》,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01页。
①[宋]罗泌《路史》卷十九,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此说不确。罗泌谓之:“谬哉,灵公之杀乃鲁宣之十年,《春秋》之作百二十一年矣。”(《路史》卷十九)《孟子》载:“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而后《春秋》作。”清人宋翔凤认为“迹”乃“”之讹。马瑞辰云:“古者天子巡狩,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其后天子虽不巡守,方国犹有采诗之官。《说文》:‘,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读与记同。’此即《孟子》所谓‘王者之’也。盖自遒人之官不设,则下情不上通,无由观风俗,知得失,而诗教遂亡。”(《毛诗传笺通释》卷十三《陈风总论》,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4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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