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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生平事迹《纷纭众说》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阅读:154 评论:0

据《(乾隆)江南通志》载:“延陵季子庙……康熙四十四年圣祖南巡,御题‘让德光前’四字扁额。”其意是说,季札的让国之德乃是承先祖太伯、仲雍之高风。季札之贤名,首先是因为让国的清风高节而为时人与后人所称誉的。如诗人李白诗云:“孤竹延陵,让国扬名。高风缅邈,颓波激清。”李白是以孤竹君之子伯夷、叔齐让国与季札让国的风节讽刺当时尔虞我诈的现实。但季札让国与太伯、仲雍又有所不同,太伯、仲雍让国是因其弟季历之子昌“有圣瑞”,因此,让国乃让贤。季札让国的情况则较为复杂,据《史记·吴太伯世家》记载:“(寿梦)二十五年,王寿梦卒。寿梦有子四人,长曰诸樊,次曰馀祭,次曰馀眛,次曰季札。季札贤,而寿梦欲立之,季札让不可,于是乃立长子诸樊,摄行事当国。”因此,季札让国,乃是亲亲之义举,即董仲舒所谓“吴季子之让国,明亲亲之恩也”。更重要的是太伯让国与季札让国的结果不同。太伯让国而文王兴,但季札最后一次让国是在馀眛之后,结果吴王僚继位,最终引起僚光相残。因此,与诗词歌赋中屡屡称叹季札的让国高风稍有不同,后世学者对季札让国评价不一,概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是对循礼守分的行为取肯定的态度。如司马光对微子、季札等人予以热情褒赞:“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亦即国虽亡而礼之大节不可乱。他们称道逊国诸贤也是肯定他们不以私欲而乱纪纲,免启争夺之祸的风节。

南宋学者吕祖谦论学以“陶铸同类以渐化其偏”“平心易气”称著于时,他对季札让国的评价则较为持正公允。一方面,对季札让国隐居的价值观念提出过质疑,云:“盗跖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伯夷之风反可以误后世。鲁桓之风不足以误后世,而季札之风反可以误后世。凡人之情既恶之,则必戒之,其所以陷溺而不知非者,皆移于所慕也。”当然,吕祖谦是对传统价值观念中介之推隐居而不言禄行谊的反拨,缘此而论及季札让国。基于这一独特的语境,我们并不能视其为吕氏对季札的理性评论。另一方面,吕祖谦对季子又有更高层面的认同,他认为微子、目夷、子西、季子等贤者,虽然可以承祀继统,光大前人之业,开启无穷基业,但他们逡巡却避则有更深层次的考虑,这就是:

岂非不忍以一国之私欲利害而启千万世争夺之祸乎?嫡庶长幼之定分,历圣历贤、历古历今不敢轻变。晋穆侯何人也,乃敢首乱之,溺于私爱命名之际,妄有轻重,驯致曲沃之祸,卒覆宗国,为周王者又从而宠秩之。自古圣人所恃以塞千万世之争端者,至是 皆坏。世始知人可胜天,庶可夺嫡,幼可陵长,篡夺之祸,史册相 望。纳中国于戎狄夷貊之域者,未必非晋与周启之也。噫。至贵 之无敌,至富之无伦,染指垂涎者至众也。使勇者守之,遇勇之倍 者则夺之;使智者守之,遇智之尤者则夺之矣。守以盟誓则有时而 渝,守以法度则有时而废,守以城郭则有时而隳,守以甲兵则有时 而衅,惟守之以天,然后人莫敢与之较,是则嫡庶长幼定分之出于 天,乃有国者之所恃也。民恃吏,吏恃国,国恃天。为国而无故乱, 天之定分是自伐其恃也。呜呼殆哉!

吕祖谦深刻地揭示了诸贤逊而不立的根本目的在于免使国乱、兄弟相残。他们逊让的根本目的在于舍一己之利以成王位继承制度的刚性原则:“守之以天然”的嫡长子继承制。

与司马光、吕祖谦等人肯定季札循礼而让稍有不同,唐人萧定则认为太伯让而吴兴,季札让吴虽衰,但这乃是时势使其然。季札让国乃识时明智之举,云:“《易》曰‘知几其神’。则季子之见,可谓知几矣;季子之明,可谓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矣!”

第二种是模棱两可,对于循制之礼与兴国之义难以取舍,莫衷一是。如朱熹、黄震等。据《朱子语类》载:“问:‘季札,胡文定公言其辞国以生乱,温公又言其明君臣之大分。’曰:‘可以受,可以无受。’”黄震亦云:“呜呼,太伯以三让而周兴,季札以三让而吴亡。让一也可与,权之义亦难哉。”

朱熹对于胡安国(谥号文定)与司马光(卒赠温国公)两种截然不同的评价未置可否,这是朱熹品鉴人物时鲜见的态度,何以如此?文献并未记载。比较而言,黄震的“权之义亦难哉”,其意是说季札逊让的人格风范毋庸置疑,但最后一次让国客观上导致僚光之乱,因此,黄震认为对此不应衡鉴以义,暗示了历史现象的复杂性。虽然对季札让国模棱两可态度的学者并不多,但因为朱熹的巨大影响,理应得到我们的重视。其“可以受,可以无受”的闪遁使季札让国并未成为理学的重要话题,客观上使对季札的评价没有受到僵硬的理学教条所束缚,对季札的评鉴主要还囿于史学领域,一般以史实分析以及政治制度层面来衡鉴季札的让国之举。这是季札研究之幸。但朱熹受与无受的闪烁回避,也失去了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层次道德性理分析的机会,这又是季札研究之不幸。朱熹所以回避这一问题,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让国之德、循制之礼与僚光之乱残酷现实(亦即义)的矛盾。德性与现实简单的两难使朱熹以或然选择搪塞而过。但朱熹的模糊态度恰恰证明了季札让国问题的复杂性,以及学人们聚讼于此的原因。

第三种是对季札让国持否定的态度。包括唐人独孤及、宋人胡安国、清人钱振锽等。持否定态度的人数虽少,但观点鲜明,其中独孤及、胡安国所论影响尤大,他们对季札的苛责言辞十分峻厉,如独孤及云:

季子三以吴国让,而《春秋》褒之。余征其前闻于旧史氏,窃谓废先君之命,非孝也;附子臧之义,非公也;执礼全节,使国簒君弑,非仁也;出能观变,入不讨乱,非智也。左丘明、太史公书而无讥,余有惑焉。

夫国之大经,实在择嗣。王者慎德之不建,故以贤则废年,以义则废卜,以君命则废礼,是以泰伯之奔勾吴也,盖避季历。季历以先王所属,故纂服嗣位而不私,泰伯知公器有归,亦断发文身而无怨。及武王继统,受命作周,不以配天之业让伯邑考,官天下也。彼诸樊无季历之贤,王僚无武王之圣,而季子为泰伯之让,是徇名也。岂曰“至德”?且使争端兴于上替,祸机作于内室,遂错命于子光,覆师于夫差,陵夷不返,二代而吴灭。

以季子之闳达博物,慕义无穷,向使当寿梦之眷命,接馀昩之绝统,必能光启周道,以霸荆蛮。则大业用康,多难不作。阖闾安得谋于窟室?专诸何所施其匕首。

呜呼!全身不顾其业,专让不夺其志,所去者忠,所存者节,善自牧矣,谓先君何?与其观变周乐,虑危戚钟,曷若以萧墙为心,社稷是恤?复命哭墓,哀死事生,孰与先衅而动,治其未乱?弃室以表义,挂剑以明信,孰与奉君父之命,慰神祇之心?则独守纯白,不义于嗣,是洁已而遗国也。国之覆亡,君实阶祸。且曰“非我生乱”,其孰生之哉,其孰生之哉!

否定论者是在历代对季札让国的清风高节歌赞不绝的背景之下提出的,他们违众意而禀己见,其理性精神委实可嘉。但是否公允持正则需要在驳议论难中得以辩明。对唐人独孤及对季札的诟病,宋人石介就有这样的驳议:

独孤及作《季札论》云云者,岂知季札之所存也。吁!及徒知废先君之命非孝,灭其国不仁,独不知奉先君以为孝,孝之末也;全一国以为仁,仁之小矣。与其奉先君已没之命,孰若存先王大中之教!与其全一国将坠之绪,孰若救万世篡弑之祸!呜呼!季札之意远哉!及岂知之也。故孔子称伯夷、叔齐曰:“古之贤人也。”谓季札曰:“吴之习礼者也。”

其后,明人沈长卿也对独孤及与胡安国之论据理力驳:一方面,沈长卿认为不能以后世国之治乱以绳尺逊位贤者,前贤逊位而受礼赞,而不能独独苛责季札,云:“凡逊位者如伯夷、叔齐,不以让乱,孤竹穆公子鱼不以让乱,宋子郢不以让乱,卫子西不以让乱。楚而乌得以让为札罪乎?”另一方面,针对馀祭之后季札应继君位,这样即可免使公子光袭王僚之乱的说法,沈长卿驳议道:“惟季札立,光则无辞。倘札之子立,光能默然而已乎?札逊位而吴之祸渐解,光袭僚而吴之事大定。札盖有大造乎吴者,而衰其致乱可乎。”沈长卿认为,馀祭之后,季札继位同样难以免除争位之乱,因为季札即使继位了,兄终弟及之后必然会重新改为子嗣父位的传统,其中必然还会引起祸乱。沈氏认为“光袭僚而吴之事大定。札盖有大造乎吴者”。此说虽然明显带有感情的色彩,但也确实指出了制度改易乃是形成祸乱的根源。而明人黄正宪则对胡安国以来对季札的种种诘难予以驳斥,批评所谓“强立固避”于史无据,云:“僚嗣父位,君国子民者十二年,札亦久居臣位,在僚左右,故光之弑僚必迟迟于十二年之后札聘上国之时,则拥卫之功札实有焉,而事僚且终身矣。《传》所称强立固避之状何足据哉?不然,既已辞国而又徘徊于危疑可畏,弑逆子相仍之朝,可谓知乎?”对于僚光之乱后而不讨伐公子光,黄氏驳曰:“或又议其归不讨贼,是又不通时势者也,且无论光为诸樊子,宜立。彼时遏卒于门矣,祭弑于阍矣,僚弑于诸矣,使札必于讨贼,则光且应无赦,太伯相传之业将属之他人乎?抑札自受之乎?此其不讨光之隐衷而人未之谅也。”明人王世贞也不认同胡安国对季札的讥评,尤其是对胡安国援《春秋》不称季札为“公子”为据讥贬季札,王世贞认为这与季札本人无关,而是因孔子的夷夏观使其然,曰:“吴之以子也,谓其能历聘也。荆蛮而中国之则中国之。其曰札,不纯与其中国也,进而诱之来,抑而树之防,圣人待吴意也,于札无与也。”王世贞是以孔子著《春秋》为前提来解释“吴子”这一现象的,但事实上孔子对季札甚为尊崇,“吴子”很可能并非孔子抑或《春秋》作者之“微言”,但不胶执于“吴子”,而据史实以品评季札的理路还是可取的。清人对季札让国的评论以承绪明人诘难独孤及、胡安国之论的传统为主,如清人储大文对于季札让国“考之制,揆之情,度之时与势”的分析之后,结论是“举无可疑者”。除此,储氏还引用《史记》为据,云:“太史公赞季子曰:‘见微而知清浊。’夫让国卒不立,知清浊之效也。”亦即,季札让国还是其性情所致。除此,方苞同样认为季札让国是从根本上避免“使吴父子兄弟相贼无已时”的贤明之举。但间或亦有如赖韦、魏世效等人基本承独孤及、胡安国之旧说,谓其“季札不当让而让,酿成僚光之祸”,认为季札应如宋穆公之所为,受位而传诸公子光,这样便可避弑夺之祸。而俞樾则既“惜其始之不断”,同时“犹幸其善于自处,致国阖闾,归老延陵”。俞樾所谓“始之不断”是“当寿梦之未死,逃之诸侯,以绝诸兄致国之意”。可见,为季札辩者明显占据主流,而辩解内容则言人人殊,受各自政治道德倾向、性情的影响往往较为显著。

对季札让国的评价迥异于众论的主要是独孤及、胡安国与钱振锽。他们何以对季札多有贬议?这与他们独特的论学背景与情感因素不无关系。独孤及对季札的苛评,似乎导因于独孤氏的人生价值观念。据《新唐书·独孤及本传》载,独孤及幼时读书,其父问其志向为何,独孤及对曰:“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为文必彰明善恶。唐代宗时以左拾遗召,甫至即上疏陈政,有云:“陛下虽容其直,而不录其言。”“有容下之名,无听谏之实。”这样积极有为之士,自然对于贤者季札屡辞君位感到不解。同样,一代鸿儒钱振锽对季札的矫激失允之评似乎亦源于其仁民济世之心。

与此稍有不同的是,胡安国对季札的苛评似乎与其为学背景有关。胡氏对季札的批评出自《春秋传》,而《春秋传》又是一部“严夷夏之防”的作品。在《春秋传》中,胡氏一改宋初孙复提出的昭公之前“天下之政,中国之事”,昭公之后“夷狄”之患方生的观点,而在隐公二年即已昭示了严夷夏之防之旨。因此,他夸大了所谓孔子“书法”,并在论说中将其严格地绳之“夷狄”,云:“《春秋》谨华夷之辨,而荆、吴、徐、越诸夏之变于夷者,故书法如此。”胡氏对季札的苛评即导源于襄公二十九年《春秋》“吴子使札来聘”一句,并释之云:“札者,吴之公子。何以不称‘公子’?贬也。辞国而生乱者,札为之也,故因其来聘而贬之示法焉。”对于《春秋》对季札的“书法”是否为孔子的观点,将在本书第十四章论之,兹不赘述。独孤氏与胡氏所论秉持着的人生观念与着染的浓厚学术倾向,影响了他们对季札的理性评议,其中的偏颇失允之处,石介、沈长卿等人的驳议已得到了证明。

②[清]赵宏恩修:《(乾隆)江南通志》卷三十九《舆地志》,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瞿蜕园、朱金城校注:《李白集校注》卷三《上留田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46页。
④《史记》卷四《周本纪第四》,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15页。
①《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中华书局点校本,第1449页。
②阎丽译注:《春秋繁露译注》卷四《王道》第六,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60页。
③佚名:《宋文选》卷四《司马君实文·名分说》,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④[清]黄宗羲:《宋元学案》卷五十一《东莱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652页。
⑤[宋]吕祖谦:《左氏博议》卷十四《介之推不言禄》,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宋]吕祖谦:《左氏博议》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②《全唐文》卷四百三十四《改修延陵季子庙记》,清嘉庆内府刻本。
③[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卷第八十三,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170页。
④[宋]王庭珪:《卢溪集》卷二十五《挽郑教授》,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①[唐]独孤及:《毗陵集》卷七《吴季子札论》,四部丛刊本。
②[宋]石介著、陈植锷点校:《徂徕石先生文集》卷十一《季札论》,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19页。
③[明]沈长卿:《沈氏弋说》卷一《季札》,明万历刻本。
①[明]黄正宪:《春秋翼附》卷十六,明刻本。
②[明]王世贞:《弇州四部稿》卷一百十一《春秋三》,明万历刻本。
③以上引自[清]储大文《存砚楼二集》卷十三《吴季子让国论》,清乾隆十九年刻本。
④[清]方苞:《春秋直解》卷九,清乾隆刻本。
⑤引自[清]魏禧《左传经世钞》卷十二,清乾隆刻本。
①[清]俞樾:《宾萌集·论第一》,清光绪二十五年刻春在堂全书本。
②[宋]欧阳修:《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二《独孤及本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4990页。
③引自《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二《独孤及本传》,中华书局点校本,第4991页。
④[宋]胡安国著、钱伟疆点校:《春秋胡氏传》卷第九《庄公下》,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120页。
⑤[宋]胡安国著、钱伟疆点校:《春秋胡氏传》卷第二十三《襄公下》,第3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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