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供给量全称为每日膳食中营养素供给量。美国称为“推荐每日膳食供给量”(RDA),苏联称为“一昼夜需要量标准”,日本称为“营养需要量”。名称虽不一致,但其涵义基本相同。系指在一般环境下的正常人,为了保证正常发育(未成年)、维持健康和有充沛的精力投入生活和从事工作,每日所必须摄取的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量。营养供给量制订的基础是营养生理需要量或称营养生理最低需要量,系指为满足人体营养的生理需要每日所必需的热能和各种营养素量。
确定人体营养生理需要量和营养供给量的原则 人体营养生理需要量,通常根据下列某项或数项调查或实验资料确定: ①对健康人群进行长年调查,其实际摄取的热能和营养素量一般可反映他们的生理需要量。早年Carl von Voit、Max Rubner和W.O.Atwater等人就是根据这个原则提出了蛋白质的生理需要量。虽然在具体数值上后人已有进一步发展,但作为一个方法学原则,却无可非议。婴儿某些营养素的生理需要量可按乳汁中含量来确定,也是基于这个原则。至于这里和以下所提到的健康人群的“健康”,至少应在人体测量资料(体格与发育水平)、流行病学指征和劳动效率等几方面,得到客观证明。②热能与某些营养素的平衡实验。即使实验对象在维持良好的健康状态下,进行足够长时间的热能、蛋白质和钙等的摄取与消耗或排出之间的平衡实验。凡能使人体维持正平衡(摄取量≥消耗量和排出量)的摄取量,即被认为是生理需要量。如Chittenden等关于蛋白质,W.C.Rose等关于必需氨基酸的生理需要量的建议,均根据平衡实验原则提出。但也有一定争议,如平衡实验应持续多长,在摄取量较低水平上建立的平衡,其可信性如何等。③以某些营养素在体组织内达到饱和状态或维持在一定浓度水平上所必需摄取的量作为生理需要量,如水溶性维生素的生理需要量常按这个原则来确定。此法存在的问题是,这些维生素在人体内的饱和状态是否必要,维持在何种浓度水平上较为适宜等。④纠正人体某种营养素不足或缺乏所需要的量,也可视为生理需要量。营养不足症或营养缺乏症的试验性治疗的剂量对确定营养生理需要量也有重要参考意义。
营养供给量则是在营养生理需要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各点后确定的。①在人群平均生理需要量及其波动范围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个体差异而制定的安全量。②考虑营养素在食物加工烹调过程中的损失,摄食后在人体内消化吸收和利用的不充分以及各营养素间不平衡或其他相互影响等的弥补量。③食品生产供应和其他社会经济因素等的考虑。营养供给量一般均略高于生理需要量。后者是人体营养需要的理论值,前者是营养的实施标准。
营养供给量的人群划分 制订营养供给量时,总是将营养生理需要量颇为近似的对象划分为若干人群,在每一人群中设想一个符合既定条件的个体,即所谓 “参考人”,按参考人规定出该人群的营养供给量。在某一人群内部,如有些对象的生活劳动条件与参考人有较大差别,则应将这些对象的营养供给量作相应调整。划分人群的主要依据是: ①年龄:年龄阶段的划分各国不尽相同,我国对儿童分为八个阶段,即0~、1/2~、1~、2~、3~、5~7~、10~岁。少年男女均分为二个阶段,即13~、16~岁。成人一个阶段18~40岁。40岁以上每10岁为一阶段,热能供给量依次递减5%、10%、20%和30%。国外可供参考的年龄分段,美国(1980)1岁以上儿童分三段(1~、4~、7~岁),少年分三段(11~、15~、19~岁)。成人为23~50岁,50岁以上不再细分。日本(1979)年龄划分较细,1岁以内分3个月龄段(0~、2~、6~个月),1~20岁1岁一段,20岁以上每10岁一段。②性别: 我国从13岁开始男女分别规定供给量,美国从11岁、日本从3岁就有性别区分。③体重与身高:体格发育水平显著影响营养生理需要量,故营养供给量不同的各人群均应规定标准体重与身高,我国在13岁以上各年龄阶段均有标准体重,如成年男女分别为60kg和35kg。美国和日本的营养供给量标准中,除标准体重外,尚有身高。如美国成年人(23~50岁)体重男女分别为70kg和58kg,身高男女分别为178cm和163cm。日本20~30岁成人男女体重分别为62.01kg和51.33kg,身高为170cm和156.6cm。营养供给量应根据身高体重作适当补正,但为防止体重过大多不调整。④体力劳动强度: 我国成人男女营养供给量按体力劳动强度分别列出极轻、轻、中等、重和极重五级,但女性无极重体力劳动,仅分四级。美国和日本则只列出中等体力劳动者的供给量,另外给出轻、重、极重劳动者在此基础上的调整量。调整项目仅限于热能、维生素B1、B2和尼克酸等与劳动强度关系明显的项目。⑤孕妇与乳母营养供给量各国均以在正常妇女供给量的基础上增加一定量的方式来表示。此外,关于供给量调整因素,我国尚有热能消耗量的地区差值(包括气象因素及体格因素等)问题;国外有按膳食中动物性食品所占比重而对铁有不同供给量的规定。
营养供给量中的营养素种类 由于营养学理论和检测手段的发展水平不同,各国营养素供给量中所列入的营养素种类也不完全相同。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营养素供给量标准中,共同列入的项目有热能,蛋白质,钙,铁,维生素A、B1、B2、PP、C、D。美国(1980)尚列入维生素B6、B12、E,叶酸,磷,镁以及微量元素的锌和碘。有些国家以各种形式列出必需氨基酸、食盐(或钠)的供给量,或建议尽量摄取多种食物,以保证尚不清楚的营养素的需要。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jiankang/20230257733.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3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3-01-03主编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