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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疗法的禁忌证有哪些-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7日 阅读:116 评论:0

答:①限制热弥散的部位,如面部危险三角区感染化脓时不可用热敷,因面前静脉管内静脉瓣很少或没有,且与颅内海绵窦相通,热疗使血管扩张,可导致颅内感染。②对急性腹痛未明确诊断前,不可应用热疗,热疗可使疼痛减轻,掩盖病情而贻误诊断治疗。③各种脏器出血,热疗可使出血加重。④软组织挫伤、扭伤、砸伤初期(48小时内)禁热疗,因可加重皮下出血和反应性疼痛。⑤严重心、肺、肾功能不全并伴有静脉回流受阻引起水肿的病人,不宜大面积热疗。⑥皮肤有湿疹者,热疗法可使痒感增加。⑦恶性病变部位不宜热疗,可使肿瘤扩散。⑧急性结膜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用热后可使分泌物增加,加重病情。⑨患有麻痹或感觉异常部位应不用或慎用热疗以防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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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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