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韩国

《韩国综合贸易商社》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275 评论:0

进入70年代以后,一方面,由于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的抬头、西欧共同市场设立排他性的贸易壁垒和石油涨价造成的产品成本的提高,使韩国的出口贸易遇到困难,贸易赤字不断增加。另一方面,韩国出口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迫切需要加强外贸管理,使外贸业务组织化和大型化;更严重的是,如果韩国不发展自己的外贸企业,那么韩国的进出口贸易就要被无孔不入的日本综合商社夺去。为此,韩国朴正熙政府决定,仿照日本的做法,成立韩国自己的综合贸易商社。

1975年4月30日,韩国商工部颁布了《关于指定综合贸易商社纲要》,提出了作为韩国综合贸易商社的基本条件。为使贸易商社具有国际竞争力,真正担负起推进对外贸易的重任,规定凡被指定为综合贸易商社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必须拥有充足的资本。资本总额必须在10亿元(韩国货币)以上;②经营的产品范围必须相当广泛。至少有10类以上产品的销售额要各在500美元以上。③要具有一个广泛的海外销售网络。海外设立的支社必须在10个以上。④必须有极高的出口量。输出额100万美元以上的输出对象国必须在10个以上,年输出额必须在5000万美元以上。

为充分发挥综合贸易商社在经济发展尤其是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韩国政府对综合贸易商社给予多方面的扶植。主要有:

首先,在出口融资方面,规定:给综合贸易商社低息贷款,比给一般企业的贷款利率约低50%;商社从事制造或加工输出商品所需要的原料的进口以及出口商品的储备,可以获得金融支持;商社经营上所发生的工资和间接费用的支出,可以获得金融支援;商社的一次性周转,可以获得资金支持;商社海外支社的汇保有限度可以放宽;准许商社在国外筹措低利率贷款。

第二,在生产方面,给予垄断重化学工业企业方面的优惠。政府规定,优先批准拥有综合贸易商社的垄断集团对钢铁、铁路车辆、发电设备、石油化学、电子产品等部门进行投资。

第三,开辟海外建筑市场方面的优惠。规定优先发给拥有综合贸易商社的垄断集团在国外设立建设会社的许可执照;准许它们在一个国家设立几个建设支社;海外工程招标时,给它们提供有利条件,使它们得以承包道路、通讯、港口、军事基地等大型工程,获得巨额外汇。

第四,在税收方面,商社除了享受给一切出口企业的优惠税收外,商社为其他企业代行进口业务,也可减免营业税。

同时,政府还对综合贸易商社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以促其不断发展。一是,不断提高作为一个综合贸易商社的条件。如果综合贸易商社的发展速度跟不上政府指定综合商社条件提高的速度,会使其失去作为综合贸易商社的资格,而一些发展速度极快的后起之秀,条件达到就可加入到综合贸易商社的行列中来。以此保证综合贸易商社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始终起火车头作用。

二是,规定各个商社的发展目标。每年,每个综合贸易商社都被要求尽其所能定下各自的内部目标,不留一点余地,而这些目标还要年年提高,如果哪一次这些内部目标提高的不够快,就会接到总统府的责问电话,而如果当年未能达到出口指标或进行金融投机等不正当经营,就会被取消综合贸易商社的资格。

在生产经营上,政府推动“商社”将生产与出口贸易相结合,既抓生产,又搞出口,工贸结合。主要进行扩大对外贸易方面的业务活动,开拓海外市场和扩大出口贸易。与此同时,还积极扩大生产,使综合贸易商社成为实力雄厚的强劲财团。

综合贸易商社的建立与发展,对韩国经济尤其是对韩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通过在世界各地的组织网和情报网,开辟了海外市场,扩大了输出规模,改善了国际收支,增加了就业人数,积累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经验。虽然每年只有约十家综合贸易商社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它们的出口额每年都占全国出口总额的一半左右,无疑它使韩国在出口上获得了以其它任何方法都不可能获得的巨大成功。虽然综合贸易商社存在“输出一边倒”等不足,并在韩国形成了垄断势力,但它对韩国经济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是主要的。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hanguo/20221210374.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