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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出口自由区》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219 评论:0

1970年,韩国政府建立出口自由区是根据当时国际国内条件决定的。在国内,韩国的经济发展主要是依靠外资。“二五”时期,因为要重点发展钢铁工业和石油化学工业,谋求工业结构的现代化,因而,资金不足问题更为严重;同时,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加,失业问题也日益严重。1969年完全失业人数达50多万,加上半失业者50万共100多万。因此,扩大就业机会,成为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另外,由于常年举债,使韩国还本付息负担十分沉重,而且,国际收支状况不稳定,外贸入超逐年增加,这时已达10多亿美元。正在这时(70年代初),日、美等国因工资上涨,一批劳动密集型企业正在寻找出路,这为出口自由区的建立提供了良机。

1970年1月1日朴正熙政府颁布“出口自由区设置法”。依据这一法律,出口自由区为外资企业提供各种优惠待遇和方便条件,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给予优惠和方便:

第一,在税收方面,规定出口自由区不同于一般工业区,是保税地区,凡外资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原料、半成品,一律免除进口税;出口商品一律免除出口税;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法人税、财产税、财产购买税、利润所得税、股利所得税等,头五年免税,此后三年减半;营业税、商品税、外国人所得税全面减免。

第二,在投资和资本汇出方面,规定允许外资企业单独投资。外资企业的营业利润可以自由汇回本国,不受任何限制。

第三,供应充足的廉价劳动力。劳动力不仅质量好,而且工资只有美国的十分之一,日本工人的五分之一。

第四,保证外资企业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规定出口自由区禁止罢工。1970年还制订了“关于外国人投资企业的工会及调解纠纷的临时特例法”,制定法律来防止劳资纠纷的发生。

第五,提供完善的社会基础设施。包括港口、公路、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廉价提供厂房用地、标准厂房等;在出口自由区内,外国人既可以自己设计建造厂房,也可以租用或购买政府营建出租的标准厂房;出口自由区还为外资企业提供公寓、旅行社、医院、学校以及娱乐设施等。

第六,简化各种审批手续,提供行政方便。在出口自由区,外籍人员入境批准手续、外资企业投资批准手续、进出口贸易批准手续等均可在当地办理。

正是这些优惠待遇和方便条件,吸引了大量外资直接投入。从1970年7月最早开始设置的面积为20.4万坪的马山出口自由第一区,到1972年12月已有62家外资企业在此投资设厂。于是,1973年初,朴正熙政府又建立了马山出口自由区第二区。由于马山出口自由区取得了成效,政府又在1973年10月8日决定在全罗道裡里市设立第二个出口自由区。

朴正熙政府建立的出口自由区,对韩国经济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吸引了大量外资。截止到1978年底,出口自由区设置的保税加工厂共有205家,外资企业和合资企业的总投资额约为1亿美元,增加了外汇收入,扩大了出口贸易。仅1978年出口自由区的年出口额就达16.1亿美元;出口自由区的外汇收入包括直接出口及出口自由区的租金、公用事业费、服务费以及区外的加工修理费等。

第七,扩大了就业,为韩国提供了数万个就业机会。同时,外国人还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其培训了大批技术工人。

70年代后期,随着发达国家对劳动密集型产品贸易保护的加强和韩国对劳动密集型外资企业依赖的减轻,朴正熙政府认为,出口自由区已完成历史使命,对外企延长免税期的要求未予理睬。可见,出口自由区也是在一定的经济背景下才适用的一种经济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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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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