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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38 评论:0

联合国会员国。全称苏丹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The Sudan)。13世纪建立芬吉和富尔伊斯兰王国。1885年建立马赫迪王国。曾被埃及、英国侵占。1899年沦为英、埃共管。1956年1月1日独立,成立共和国。1969年5月25日更改国名为苏丹民主共和国。1985年12月16日又改为现称。位于非洲东北部。面积2505813平方公里。1989年人口为2380万。首都喀土穆。实行共和政体,救国革命指挥委员会为军政权最高权力机构;指挥委员会主席为国家元首。经济以农业为主,收入甚低,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988年为480美元,1971、1973、1981、1990和1991年都被联合国确认为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社会发展水平1989年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序第104位。1956年11月12日加入联合国。1972年和1973年任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曾为社会发展委员会、妇女地位委员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局、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粮食援助政策和计划委员会、和平利用空间委员会等联合国所属机构成员。已陆续参加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讯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事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联合国专门机构和国际原子能机构等与联合国密切相关的独立组织。该国强烈希望修改联合国宪章,主张设立专门机构,审议各国政府提出的有关审查宪章的建议和意见;在经社理事会第51届会议上,代表15国提出提案,表示由于现阶段的国际合作,扩大经社理事会理事国名额,已成为最重要的课题之一。1958年7月,当美国陆战队在黎巴嫩登陆和英国伞兵侵入约旦后,参与提出使美、英军队早日撤出黎、约的提案,获联合国紧急特别会议通过;1971年投票赞成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近年投票建议西撒问题由摩洛哥和西撒人阵直接对话;欢迎南非现政府在消除种族主义方面采取的措施,主张世界各国对种族主义继续维持制裁;在乍得和利比亚领土争端中保持中立;认为实现中东地区公正持久和平的基础是以色列撤出所侵占的阿拉伯领土,承认巴勒斯坦人民自决和建立国家的权利,确认该地区所有国家的主权完整、领土统一和安全,主张召开由联合国主持的中东国际和平会议;主张伊拉克从科威特撤军,和平解决海湾危机,不接受外国主要是西方国家在海湾地区的军事存在,对制裁伊拉克不明确表态,支持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呼吁联合国召开由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一起参加的专门会议,以实现第三世界国家债务问题公正解决。苏丹承担的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1989年前每财政年度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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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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