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印苏和平友好合作条约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18 评论:0

1971年8月9日印度和苏联在新德里签订的条约,共12条,第八条规定:“缔约双方庄严宣告不加入或参加任何直接反对另一方的军事同盟”,“不对另一方进行任何侵略,不允许利用本国领土进行任何可能为另一方带来军事损失的行为”。第九条规定:“缔约双方不向同另一方发生武装冲突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援助。在缔约的任何一方遭到进攻或威胁时,缔约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消除此种威胁,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以保障两国的和平与安全。”第十条规定:“缔约双方庄严宣告不向一国或多国承担任何与本条约相违背的秘密的或公开的义务,缔约一方声明它对其它任何国家都没有承担、也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对另一方造成军事损失的义务。”第十一条规定:“本条约期限20年,如缔约一方未在条约期满前12个月通知另一方终止本条约,本条约将每次顺延5年。”它实际上是一个具有军事同盟性质的条约。签约后不久,印度就在苏联支持下,发动第三次印巴战争。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guojizuzhi/20230145827.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上一篇:印度乡村自治
下一篇:英阿马岛战争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