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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军暂时留驻捷境条约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37 评论:0

1968年10月16日签订。同年8月20日苏联等华沙条约五国出兵入侵捷克斯洛伐克后,将捷党政领导押送莫斯科,于8月27日强迫捷领导人签署《莫斯科议定书》,承认苏联出兵“不是干涉内政”,同意苏联提出的待捷“局势正常化”后才撤军的条件。随后,苏联部长会议主席柯西金和捷总理切尔尼克签订该项条约。共15条,规定一部分苏联军队暂时留驻捷境内,其他四国军队撤离。捷方向苏驻军提供营房、住房、办公用房、仓库、机场、国家邮电和运输网设施、电力及其他设备;提供“必须数量”的款项作为苏军留驻的经费;苏军及其家属进入、留驻和离开捷境均“免受护照和签证检查”,“不征税,不受海关检查和国境检查”;苏军在“执行任务”时违法,不受捷司法机关管辖,而由苏联有关机关处理;捷划出一定区域“给苏联军队支配”;苏军留驻捷境“并不侵犯它的主权”,“苏军不干涉捷的内政”,如捷群众反对苏联驻军,将“负有同反对捷武装力量一样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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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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