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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共“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54 评论:0

以戈尔巴乔夫为首的原苏共领导关于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理论纲领。1988年6月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戈尔巴乔夫首次提出“民主的、人道的社会主义”概念,把它作为改革的目标。1989年11月26日,他在《真理报》发表题为《社会主义思想与革命性改革》长篇文章,系统阐述这一概念的内容。1990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向苏共二十八大提交的苏共中央行动纲领草案《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7月11日,苏共二十八大通过《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性声明,全面阐述纲领内容。并决定在苏共新的纲领制订前所有共产党员、党组织和党的机关都必须在自己实际工作中遵循这个纲领的观点和目标。

该纲领认为苏联过去的社会主义被扭曲,党和国家上层集团以无产阶级专政名义实行的专制造成使人脱离所有制和权力的新形式,导致专横和无法无天,教条主义横行,不允许异己思想存在。当前苏共所进行的改革,实质在于从极权官僚制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

纲领指出其“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特征为:人是社会发展的目标,要为人创造无愧于现代文明的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确保人能积极参加社会进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和经营形式的基础上,确保使劳动者变成生产的主人,提高劳动效率,保证社会公正和劳动保护;人民的自主意志是权力的唯一源泉,保证保护人的权利和自由、尊严与人格,不管其政治地位、性别、年龄、民族和宗教信仰有何不同;在法律范围内行动的所有社会政治力量能自由竞争;主张建立一个各族人民和睦、平等合作、尊重每个民族自主决定自己命运的社会。

“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是:(1)社会主义“异化”论。认为过去的苏联社会在经济上存在“人与财产、生产成果的异化”,政治上存在“人与政权的异化”,是异化的社会主义,必须根本改造;(2)人道主义的价值观。否认马克思主义阶级和阶级斗争学说。(3)多元论。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多元化、多样性的社会,它包括意识形态多元化:允许不同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不同政治思想观点自由讨论和争论;废除“意识形态专制主义”和“精神垄断”;马列主义不再是苏共唯一指导思想。政治多元化:允许各种社会团体(包括反共团体)进行独立活动;实行多党制,取消宪法第六条关于苏共法定领导地位的规定;实行完全的三权分立的议会民主制。该纲领在当代世界和对外关系方面,提出“全人类的利益高于阶级利益”的理论,修改传统的在世界范围内存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体糸对抗的阶级斗争理论;提出现代世界的整体性和多样性的观点;修改传统的战争观念,认为在核时代、核战争、甚至常规战争都会毁灭全人类,因此战争不再是“政治的继续”、“不再与革命存在因果关系”;认为现代资本主义仍具有“自我发展能力”,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一定与扩军备战相联系。主张对外政策方面应当实行调整,将国际关系人道主义化,国际关系非军事化,国际关系非意识形态化和民主化等等。

“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纲领的提出在苏共内部引起激烈争论,造成党的分裂和广大党员思想混乱。这一理论体系的形成及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贯彻实施,表明苏联的改革脱离其最初声称遵循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路线,苏联社会开始朝着建立西方式社会制度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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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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