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瑙典模式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37 评论:0

其内涵有不同的解释。大多是指瑞典自30年代以来建立的社会保障体制,被称为西方“福利国家”的楷模。有的解释扩大为包括其经济发展的模式。

从1932年起,瑞典长时间由社会民主工人党(即社会民主党)单独或与其他党派联合执政。其间只有1976年10月—1982年9月,以及1936年很短时间是中央党、人民党、温和联合党(保守党)等执政。瑞典的政党传统上划分为两大集团,即保守党、中央党和人民党被称为“非社会主义集团”;社民党和左翼共产党被称为“社会主义集团”。两大集团对峙局面早在20年代已开始形成。同时,两大集团之间进行对话、妥协,甚至联合组成新政府。瑞典的社会保障体制及其经济发展,主要是社会民主工人党政府极力推行的结果。其主要内容是:

(一)劳资协议。瑞典是一个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本主义国家,然而劳资关系比较和谐,很少出现因工资斗争产生的罢工风潮。工资增幅通常由资方总工会(雇主联合会)和劳方总工会牵头,通过全国统一的劳资谈判议定。各行业工会根据劳、资总工会协议,各自商定工资涨幅。各行业之间规定相互工资差距的限度,以求达到总体平衡。政府在一般情况下不参与劳资协商过程。60年代末,由总工会、职员协会和雇主联合会的专家进行联合调查,通过研究社会经济对工资增长的承受能力,提出工资增长幅度不能超过受外国竞争威胁的产业(主要包括工业、林业、渔业和部分交通运输业)生产年增长率和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年率之总和。这一结论被人们誉为“斯堪的纳维亚模式”奉行至今。为避免物价大幅度上涨推动工资上升,瑞典政府多次冻结物价。其次广泛普及福利的政策。

(二)福利制度。社民党执政以来,一直致力于厚植福利国家的基石,目标是公平分配国民收入,成为“福利国家的样板”。福利制度完备,保证社会成员“从摇篮走向坟墓”的终生福利。社会福利绝大部分通过议会立法加以保证,包括退休、医疗、失业、事故保险等方面。凡年满16岁的瑞典人,只要履行一个手续,即已加入社会保险;16岁以下的儿童,随父母或抚养人一起,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养老金、退休金是社会福利中支出最大,增长最快的一项。

退休待遇由三部分组成:(1)基本养老金。所有公民自65岁起都可享受,包括从末工作过的老人。标准统一,并与消费物价指数挂钩。(2)附加退休金。工作三年以上的老人才能获得,反映其劳动时间、技能和收入的差别。(3)部分退休金。年满60岁,在45岁以后工作10年以上的职工,可将每天工作时间缩短为4—6小时。社会保险局负责补足由此而减少收入的50%。瑞典老人还享有车、船、飞机票减半和低价社会服务等优惠待遇。

医疗保险从1955年起扩大到全民。从1974年起,包括牙病治疗。人们从生病次日起可每天从保险局得到工资的90%,病假超过一周才需要医生证明。医院基本都是公立的,看病买药个人只交少量费用。低收入者享受免费住院治疗。

失业保险。参加工会一年以上的失业者,向职业介绍所登记失业。5天后,每天可得到90—210克朗失业救济金。一次可连续领取60个星期。没有参加工会的失业者,每天可领取75克朗补贴,一次可连续领取30个星期。失业者必须随时准备接受职业介绍所认为适合的工作,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者停发救济金4个星期。国家免费对失业职工进行新职业培训。

此外,还有父母保险,儿童福利和低收入家庭的社会救济金,住房补贴等。法律保障生孩子的夫妇两人可以享受总共12个月的“育儿休假”,工资照发。工龄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每年有权享受5周带薪休假。从小学到高中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学校免费提供午餐。

实行充分就业政策和工资拉平政策。瑞典政府一直把推行积极的就业政策作为瑞典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减少失业的主要措施是,以促进劳动力要素的自由移动为中心扩大社会就业,使由被淘汰产业所释放的劳动力向生产力较高的产业流动。它包括提供劳动市场信息,对失业职工及时进行培训,扶植中小企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等。长期以来,瑞典的失业率一直低于其他工业发达国家。1989年的失业率只有1.4%。政府利用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缩小高收入和低收入的差距。个人所得累进税,使高收入阶层更多地负担公共福利开支。利用资本和企业利润税,鼓励企业将利润转为生产投资,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劳动生产率。

(三)经济发展模式。1952年,由经济学家左斯特·伦和鲁道夫·麦德纳所制定。主要内容是:应尽量让市场自由运转,以供应国民经济发展所需;政府不干预企业运营,企业存活完全由市场决定。政府的作用在于创造环境,支持企业的研究发展,对高科技投资给予优惠和平衡区域发展等。在首相塔格·埃兰德当政期间(1946—1969)开创了经济界领导人和内阁部长之间的定期会晤制度,由于是在首相别墅哈普宗德举行,所以称为哈普宗德会晤。瑞典模式的黄金时代是在60年代,当时国家对企业经营所得征税很低,这样就保证了经济界的积极性。以私有制为主体,利用税收作为经济调控手段。国家对国有企业(整个国有企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和私人企业采取同样的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在经济发展过热时,政府可以决定对固定资产投资(或对某些行业的投资)进行征税;而在经济不振时,可以减免税收,甚至进行投资补贴。

由于福利开支庞大,给国民经济造成很大压力。自70年代以来,这一模式逐渐走向死胡同,自1970年以来,瑞典的工业生产、人民生活水平和实际收入已比西欧其他国家的平均水平落后10%。1989年通货膨胀率高达10%,高于各邻国。劳资矛盾迭起,罢工风潮不断。据估计,瑞典1990年的经济增长率仅为1.3%,这是所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中最低的经济增长率。巨额的公共开支,沉重的税务负担,成为瑞典政府急待解决的两大难题。由于税赋过重,引起瑞典人才和资本严重外流。因此“瑞典模式”越来越受到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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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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