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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普拉塔河流域组织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17 评论:0

拉丁美洲一体化组织之一。1966年,阿根廷提出拉普拉塔流域一体化建议。1967年2月,阿根廷、巴拉圭、巴西、玻利维亚和乌拉圭5国外长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第一次会议,发表联合声明和会议纪要。1968年5月,在玻利维亚圣克鲁斯举行第二次会议,决定成立常设的拉普拉塔河流域政府间协调委员会,通过该委员会的章程和《圣克鲁斯条例》。1969年4月,在巴西利亚举行第一次特别会议和第三次例会,签署《拉普拉塔河流域条约》,正式成立拉普拉塔河流域组织,将原政府间协调委员会作为该组织的常设机构。其宗旨是:协同开发该地区的水力和其他自然资源,促进成员国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以利该地区的全面发展。成员国有5个:阿根廷、巴拉圭、巴西、玻利维亚、乌拉圭。最高权力机构是外长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在3个成员要求下,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主席由东道国外长担任。常设机构是政府间协调委员会,下设3个专门小组(法制、管理和调节,航海,渔业)和2个特别小组(双重征税,程序制定)。此外,还有拉普拉塔河流域开发基金会。政府间协调委员会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开发基金会设在苏克雷。自成立以来,在促进小地区开发水力资源等方面开展不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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