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加夫沙事件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47 评论:0

1980年1月27日突尼斯边境城市加夫沙遭外来武装人员袭击的事件。加夫沙位于突尼斯市西南350公里,为磷酸盐矿中心。1980年1月27日,来自突尼斯边界以外的一批武装人员突然袭击该市。进攻人数多达300人,其中包括逃往利比亚的突尼斯着名反对派人士,大部分是警察局缉拿的居住在国外的突尼斯人。他们于1月26日夜间秘密潜入加夫沙市,汇合后组成三支突击队,于27日晨分别进攻国民军营房、警察局和国民治安部队哨所。进攻者使用火箭筒、冲锋枪和手榴弹。经过数小时激战,突尼斯治安部队击退进攻者,把他们赶出加夫沙市,并抓获一些俘虏。该事件造成约65人死亡(其中24人是袭击者)、一百多人受伤。1月30日,突尼斯武装抵抗运动在罗马发表公报,承认袭击加夫沙是他们所为。事件发生后,法国派遣军舰和飞机前往支持突尼斯政府,美国向突尼斯提供额外军事援助。突尼斯政府指控这次袭击事件是利比亚当局所策划。利比亚外交部发表公报予以否认。突—利关系因此恶化。2月27—28日,阿拉伯联盟部长理事会在突尼斯举行特别会议,呼吁突、利两国政府停止任何形式的攻击,为两国关系正常化而努力。突尼斯法庭经过10天辩论和审议,3月27日判处15名突击队主要成员死刑,10人服终身苦役。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guojizuzhi/20230144472.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