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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农工综合体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30 评论:0

70年代初在保加利亚建立的一种综合性农业组织。保加利亚农业经过50年代的合作化,60年代的小社并大社,到1969年全国的农业社已合并成744个。每个合作社平均拥有4000多公顷耕地。根据全国不同地区土壤、气候、水文等自然条件的差异,每个地区种植2—3种主要农作物,普遍实行集中化和专业化生产。在此基础上,保从1970年起在全国建立农工综合体。据称,这种农业组织作为国民经济一体化的特殊形式,同农产品的生产、工业加工、保存和销售等过程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农工综合体由农业劳动合作社、国营农场、加工企业和其他农业组织共同组成。有由国营农业企业联合组成的全民所有制综合体,有由农业社联合而成的属于集体所有制综合体,也有由农业社和国营农业企业及农产品加工单位组成的混合型所有制综合体。每个综合体平均占有1.5万公顷耕地。在1971年建立的161个农工综合体中,全部由农业社参加组成的有83个,全部由国营农场组成的14个,其余64个为农业社和国营农场混合组成。1976年,保成立全国农工综合体。所有的农业部门,食品调味工业、为农业服务的部门和活动、农业科学研究机构、为这些部门培训高中级专门人才的教育机构等都包括在这个组织中。这个综合体的活动几乎取代农业和食品工业部。由于农工综合体规模越来越大,活动范围越来越广,特别是在1974年实行以综合体一级为经济核算单位后.实际上取消了所有制的差异,把合作社所有制“国家化”,吃“大锅饭”,没有体现物质利益原则和生产责任感,使农业组织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实践证明,保实行的农工综合体是一种条件不具备的生产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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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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