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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社会主义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120 评论:0

在阿拉伯民族主义和伊斯兰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社会主义,其前身是本世纪初爆发的穆斯林改良运动、阿拉伯独立运动和青年土耳其运动。1944年叙利亚筹建阿拉伯复兴社会党的领导人米歇尔·阿弗拉克和萨拉赫丁·比塔尔所着《阿拉伯民族主义对共产主义的态度》一书中最早提出阿拉伯社会主义一词。阿弗拉克认为,阿拉伯社会主义来源于伊斯兰教和阿拉伯民族主义,植根于阿拉伯民族的历史传统和文化传统。要使阿拉伯民族实现统一并且繁荣昌盛,仅有共同的宗教和民族主义还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社会主义。因此,他把马克思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大日耳曼民族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资产阶级自由主义与阿拉伯民族主义结合起来,形成以阿拉伯统一为中心,以伊斯兰教为传统,以社会主义为口号的独具特色的阿拉伯社会主义。50年代中期,纳赛尔把阿拉伯社会主义作为埃及的奋斗目标。此后.阿尔及利亚、伊拉克、叙利亚、埃及、突尼斯、利比亚、苏丹等国都宣称奉行阿拉伯社会主义。阿拉伯社会主义没有统一的纲领,不是一个严密的思想体系,各国对其含义的解释各不相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大差异,分成许多派别。如伊拉克、叙利亚奉行的泛阿拉伯主义,纳赛尔在埃及实行的社会主义,卡扎菲的世界第三理论,突尼斯的宪政社会主义,以及布迈丁在阿尔及利亚实行的自管社会主义等。阿拉伯社会主义的共同点是:他们都把伊斯兰教和阿拉伯主义作为理论基础,认为社会主义是阿拉伯社会主义的躯体,而阿拉伯统一则是它的灵魂;都主张阶级合作,要采用“和平的方针”,采取“社会主义”的措施来消灭阶级和阶级斗争;各国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行国有化,但都保存并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都把平均主义作为分配原则,把建立人人平等的社会、实现社会主义作为奋斗目标;在对外政策上,反对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斗争.反对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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