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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鲁沙宣言》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256 评论:0

坦桑尼亚非洲民族联盟(革命党前身)1967年2月在坦桑北部城市阿鲁沙通过的纲领性文件,全名《阿鲁沙宣言与坦桑关于社会主义与自力更生的政策》。同年5月,由尼雷尔在首都达累斯萨拉姆群众大会上公开宣布。10月,该文件内容载入坦桑尼亚临时宪法,宣言分为5部分,提出要在坦桑尼亚建设社会主义,铲除剥削,实现人人平等;对生产资料实行国有化,实现民主政治,加强领导层廉洁守法教育等目标和政策措施。宣言规定,自力更生是坦桑建设社会主义的主要手段,“如果一个国家依靠另一个国家的赠与和贷款,其独立就不可能是真正的独立”。它宣布,土地、森林、矿产资源、银行、对外贸易、大型工厂企业、运输业、外资农场、保险公司、房地产等均由政府控制。宣言发表后,坦桑尼亚在城市掀起国有化的高潮,在农村推行乌贾马运动,建设集体化的“乌贾马村”,以实现农业所有制的改造,使农民接受非洲社会主义教育。同时颁布《领导人守则》,加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干部廉洁守法教育,规定党政工部除本人住宅以外不得拥有私人房产,不得在私营公司持股或任董事,禁止长期雇佣城市工人,允许兼职但不得兼薪等。同年公布的《自力更生教育》白皮书,强调自力更生思想教育的重要性,将教育重点放在小学和成人教育。此后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坦桑尼亚党和政府都把《阿鲁沙宣言》的精神作为国家建设和发展方向的指导思想。1984年,尼雷尔在一次谈话中表示:“现在如果要我修改《阿鲁沙宣言》,我是连一个标点符号也不会改的。”现任总统姆维尼执政后也表示,他将在坚持《阿鲁沙宣言》的原则下,进行经济政策的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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