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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伊朗的美国人质事件问题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94 评论:0

发生在20世纪70、80年代相交之时的伊朗激进学生扣压美国人质的重大事件。1979年11月4日,伊朗首都德黑兰的一些激进学生占领了美国驻伊朗大使馆,扣留了50多个美国公民及其他国籍的人士作为人质,要求美国政府把正在纽约治病的伊朗前国王巴列维引渡回国受审。次日,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发表谈话以示支持,美伊关系急剧恶化。11月9日,美国驻联合国代表通知安理会主席,表示美国为争取释放使馆工作人员的一切努力均告失败,请求安理会开会考虑能确保人质获释和归还美国使馆房屋的行动。同日,安理会主席对此事件表示深切关注,并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尊重外交不可侵犯性原则,还以最强硬的措词敦促立即释放被扣押人员。11月25日,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明确指出伊朗学生的行动违反了国际公约。与此同时,伊朗要求对前巴列维政权犯下的不公正和凌辱人权的行为给予补偿。应秘书长的请求,安理会于11月27日开始审议这些问题。伊朗始终未出席安理会关于人质事件问题的任何会议。伊朗在给秘书长的函件中要求美国交还巴列维家族的所有财产和资金,美国对此表示不可容忍,认为释放人质和归还使馆房屋均不容谈判,但表示一旦人质获释就准备讨论两国之间的分歧并寻求加以解决。12月15日,国际法院以一项临时命令要求立即释放被扣人员和伊朗政府向美国交还使馆房屋。应美国的要求,安理会从12月29日起再次举行一系列会议,并作出决定,如果伊朗不遵行安理会的要求,它将对其依据《联合国宪章》第39条和第41条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这些条款授权安理会在其认为和平受到威胁时可要求实行经济和其他制裁(除武力)以便实施其决定。1980年1月初,秘书长访问伊朗未果。1月13日,美国向安理会递交一项决议草案,要求所有会员国在人质得到释放之前对伊朗实行经济制裁,但因苏联的反对而未获通过。2月20日,在伊朗和美国双方同意下,秘书长宣布组成一个5人国际特别调查委员会,以调查伊朗对美国和前巴列维政权的指控及尽早解决人质事件。因该委员会在德黑兰无法面见人质,不得不在3月11日仓促结束调查。4月7日,美国宣布断绝与伊朗的外交关系,禁止一切贸易往来,开始正式经济制裁。一些欧洲盟国也采取了相应行动。4月24日,美国采取了一次营救人质的行动,但以失败告终,一架军用运输机在伊朗领空失事,八名美军丧命他乡。5月24日,国际法院作出最后判决,判定伊朗违反了《维也纳条约》和被长期确认的国际法原则,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和迅速遣返被扣人员,这是国际社会对伊朗政府的又一次施压。在1980年的最后数月中,经过中立的阿尔及利亚政府的居间调停,伊朗和美国的政府代表在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进行了多次紧张谈判。1981年1月19日,双方就释放人质问题达成最后协议,作为交换条件,美国同意移交被冻结在美国的80亿美元的伊朗资产,并取消了对伊朗的经济制裁。1月20日,最后的52名美国人质在被监禁了444天后终于获释离开伊朗回国。同时,其他西方国家也取消了对伊朗的经济制裁,美国也请求国际法院中止1980年5月24日作出的有关最后裁决,国际法院随即撤销此案,从而使在伊朗的美国人质事件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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