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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挪渔业案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7 评论:0

英挪关于领海划分方法争端诉讼案。1935年7月12日,挪威根据《国王诏令》,对围绕着它在北极圈北部的整个海岸的水域,主张排他性的捕鱼权。该地区到处是峡湾和海湾,致使海岸线断断续续,曲度很大,且沿岸海面布满大小岛屿、岩石和暗礁,形成一个连绵不断的群岛,称为“斯克扎尔加德”(Skjaergaard)。鉴于这种特殊的地理构成,挪威将渔区的划分按在海上的高地、岛屿和礁石上的四十八个基点之间划出直基线,把毗连该基线并向海延伸4海里的区域作为挪威的专属渔区。英国反对这种领海划分,认为这种划分方法是违背国际法的,其中有些基线过长,最长者达44海里。1949年9月28日,英国以请求书向国际法院起诉。法院首先判定:构成“斯克扎尔加德”的岛屿、小岛、礁石和暗礁,与大陆连成一个整体。对此在划定领水时应该考虑的不是大陆的海岸线,而是“斯克扎尔加德”的外线,鉴于这种特殊法,认为领水带可沿着“期克扎尔加德”的外线,所划出的直基线不仅可以跨过海湾的入口划出,而且可以跨过分隔岛屿和礁石的海域划出。因此,法院不认为英国主张的基线长度不应超过10海里规则是一个普遍的国际法规则。同时,法院也说明划直基线时是存在某些标准的。划直基线时,沿海国应沿着海岸的总趋势划线,而且,某个海域和大陆之间的关系也应看作是在这个特殊区域里的经济关系。1951年12月18日法院最终判定挪威划定领海的方法和实际划定的基线均未违背国际法,驳回了英国的要求。本判决虽强调挪威海岸线的特殊性,但对划定领海和其他海区方面有着普遍的重要意义。在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领海及毗连区公约》采用了直基线,其中包含本判决的划基线的标准,并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得以确定。本判决对所谓群岛国原则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原则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得到详细阐述,并载入《海洋法公约》第47条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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