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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99 评论:0

西非国家最大的区域性经济合作组织。1975年7月成立。成员国有:贝宁、冈比亚、加纳、几内亚、几内亚比绍、科特迪瓦、利比里亚、马里、毛里塔尼亚、尼日尔、尼日利亚、塞内加尔、塞拉利昂、佛得角、多哥和布基纳法索16个国家。其总面积达610万平方公里,占非洲总面积的五分之一,人口1.5亿,约占非洲总人口的三分之一。1964年利比里亚总统威廉·杜伯曼提出建立西非自由贸易区的建议。1967年联合国非洲经济委员会在非洲召开的许多会议上积极支持建立稳定的西非经济合作组织的设想。1972年4月,尼日利亚和多哥两国元首共同倡议建立包括所有西非国家在内的经济共同体。1973年12月在多哥首都洛美召开西非15国经济部长会议,制定成立共同体的总原则。1974年12月,10个西非国家的专家在加纳首都阿克拉起草共同体条约草案;第二年年初西非14国在利比里亚首都蒙罗维亚举行部长会议,讨论并通过共同体条约草案。1975年5月27—28日,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举行西非15国首脑会议,签署关于成立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条约(共14章65款),同年7月共同体宣告成立。共同体的宗旨是,促进成员国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能源、财政和贸易等方面的发展与合作,逐步实行共同的农业政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建立合作、补偿与发展基金,资助各国的发展项目,并补偿因自由贸易和工业分工给有关成员国造成的损失;增加和维持经济的稳定,加强成员国之间的联系,为非洲大陆的进步和发展作出贡献。至1989年8月,共同体已举行14届首脑会议。通过这些会议和其他活动,共同体取得显着成绩,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1)建立关税同盟,实行贸易自由化,并统一对外关税政策。(2)执行会议通过的“成员国人员自由往来、居住和从事职业权利”的议定书,其规定的内容不断得到落实。(3)加强本地区的防务合作。第三届首脑会议通过成员国互不侵犯条约。第六届首脑会议通过防务互助议定书。共同体还在本地区建立统一货币区,与欧洲共同体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体的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是最高权力机关,领导并监督共同体履行其职能;部长理事会,就政策问题向首脑会议提出建议,指导下属机构工作;另外有执行秘书处,共同体法院和技术、专业委员会等。总部设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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