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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亚无核区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08 评论:0

1974年8月18日,巴基斯坦外事秘书致函联合国秘书长,要求把“宣言和建立南亚无核区”的议题列入第29届联大议程。在讨论此项议题时,巴提出一项决议草案,在亚洲适当区域设立无核武器区的倡议,应该由该地区有关各国在照顾到其特点和地理限度的情况下提出。该项决议草案在大会获得通过。11月20日联大第一委员会原则上同意建立南亚无核区。1975年12月第30届联大和1977年12月第32届联大也都予以确认,并敦促南亚各国尽一切努力使南亚无核区成为现实。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一直将建立“无核武器区”作为防止核武器横向扩散和禁止世界个别地区持有这种武器的一项实际措施。这类地区也被看作是保证无核武器国家不受核武器攻击从而加强其它安全的一项有效措施。建立南亚无核区要求拥有核武器的国家不应使用或不威胁使用核武器来反对这一地区的国家。本地区的国家和邻近无核区国家应尽早进行必要的磋商,不采取任何违背建立无核区的行动。巴基斯坦政府认为,该地区所有国家都已经表示反对获取或在它们领土上引进核武器,为此应建立南亚无核区。而印度政府则原则上支持建立无核武器区,同时认为南亚只是亚洲和太平洋的一个部分,不能孤立加以对待。即然亚洲地区已有核武器,仅仅考虑在南亚建立一个无核武器区是不合适的。1982年,印度声称,从世界许多地区的局部发展来看,无核武器区的想法已经不现实了。核裁军是不可分割的。因此,全世界都不应当有核武器,而不只是在一地区或分区。中国在联大讨论时,投票赞成,支持建立南亚无核区的行动,并准备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指出,要使建立南亚无核区的愿望得以实现,就有必要警惕和反对超级大国的侵略和干涉,反对任何国家的扩张主义行径。中国代表对决议草案中的普遍彻底裁军和核不扩散问题提出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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