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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4 评论:0

联合国会员国。全称缅甸联邦(The Union of Myanmar)。1044年形成统一的国家。1948年1月4日脱离英联邦宣布独立并成立联邦政府。1974年1月改称缅甸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1988年9月23日改名为缅甸联邦。位于中南半岛西部。面积676581平方公里。1990年人口为4003万。首都仰光。国家元首即国家恢复法律和秩序委员会主席。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是恢复法律和秩序政府。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但经济发展缓慢,国民生产总值人均1988/1989年度为232美元,1990年被联合国大会确认为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社会发展水平在1988年12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序91。1948年4月19日参加联合国。1961年11月—1971年12月,该国的吴丹为第三任联合国秘书长。曾为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等联合国所属机构成员。陆续加入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讯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等联合国专门机构和与联合国有关的国际原子能机构、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在联合国重大国际问题讨论等外交活动中,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赞成各种裁军会议和一切有助于裁军的建议、措施,希望加速裁军谈判进程,在短时期内制定出裁减和最终销毁核武器和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目标;赞同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提出的全面政治解决柬埔寨问题的框架文件,要求联合国必须在柬和平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支持阿拉伯人民恢复失地和恢复民族权利的正义要求,支持建立巴勒斯坦国;反对伊拉克入侵科威特,认为这是对联合国宪章基本原则的践踏,支持安理会所通过的关于制裁伊拉克的661号决议;希望朝鲜北、南双方通过对话尽早达成统一协议;赞成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所承担的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1989年前每财政年度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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