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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77 评论:0

联合国会员国。全称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The Lao People's Demo-cratic Republic)。公元8世纪建立澜洈王国。曾沦为法国保护国,后被日本占领,1945年10月12日宣布独立。1975年12月废除君主制,成立共和国。位于中南半岛北部。面积236800平方公里。1990年人口为417万。首都万象。实行一党共和政体,最高立法机构为一院制,称最高人民议会;政府称部长会议,最高司法权力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经济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发展缓慢,1989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80美元,1971、1973、1981、1990和1991年均被联合国确认为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常接受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援助。社会发展水平1989年在12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序第112。1952年起多次被推荐为联合国会员国,至1955年12月14日才被接纳。已陆续加入国际劳工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开发协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万国邮政联盟、国际电讯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联合国专门机构。近年在联合国重大国际问题讨论等外交活动中,支持越南在柬埔寨问题上的立场,不承认民主柬埔寨在联合国的席位;支持苏联在阿富汗的行动;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正义斗争,承认巴勒斯坦国。1971年变弃权为赞成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联合国于1959年关注该国东北边界的纠纷问题。安理会通过决议要求由阿根廷、意大利、日本和突尼斯组成小组委员会,研究老挝所作的有关声明,对该问题进行调查并向安理会报告。秘书长不仅亲自访老,并不断指示联合国有关人员进行研究包括老挝的经济问题在内。老挝承担的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1989年前每财政年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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