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提供各个学科的历史信息!

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3日 阅读:112 评论:0

联合国处理救灾事务的中心。1972年3月1日成立,总部设在日内瓦。为了对会员国在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后进行救济,联合国大会于1965年授权秘书长每年从周转资金中提取部分款项用于紧急援助。1966—1970年间曾对伊朗、秘鲁、土耳其的地震,危地马拉、马达加斯加、西萨摩亚的飓风和哥斯达尼加的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提供了紧急援助。1970年秘鲁发生强烈地震,东巴基斯坦(现孟加拉)遭受旋风和海啸袭击,损失惨重,但联合国无力提供有效的援助。根据秘书长提交给经社理事会的报告,联合国大会于1971年12月14日决定设立联合国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作为联合国处理救灾事务的中心。翌年3月1日,该办事处正式成立。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本身并不负责救济方面的具体工作,它主要起协调作用。它的主要职能是组织、指导并协调对受灾国家的援助;通过在易受灾国采取预防措施和加强戒备减轻自然灾害的程度或消除灾害的威胁。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和其他国际组织得到救济品对受灾国家提供紧急援助。为了制订国际防灾战略,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开展了地震学、气象学、水文学、灾害的经济和社会工作的研究;对灾害造成的破坏进行世界范围的调查。办事处积极协助易受灾国家制订长期预防措施,出版《防灾指导》,并向一些容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发展中国家派出技术工作团,援助有关国家的政府改进和加强灾前规划和救灾协调机构,帮助培训救灾干部。救灾协调专员办事处设有一名灾害救济统筹官员,由联合国副秘书长兼任,直接向联合国秘书长报告工作。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guojizuzhi/20230141232.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相关推荐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随机阅读
站点信息集合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隐私声明 | 版权声明 | 浙ICP备18038933号-5 | 网站地图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