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5月18日,经联合国裁军谈判委员会会议和联合国大会的审议通过,该公约开放供各国签署。在22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后,该公约于1978年10月5日开始生效。这是裁军领域里第一项由联合国秘书长担任保存人的协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技不仅能以有益的方式改造自然环境,而且也可能以军事敌对为目的而破坏环境。70年代初,这一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宣言中指出,各国负有责任确保其活动不损害别国环境。在联合国裁军委员会1974年的春季会议上,瑞典第一次向联合国提出关于为军事目的而改变环境问题。在同年的联大会议上,应苏联的要求,将“禁止为了军事以及其他与维持国际安全、人类福利和健康不相容的目的而采取是以影响环境的气候的行动”提案列人大会议程。1974年12月9日,联大通过决议,认为有必要制定一个与此有关的国际公约,1975年,加拿大和美国先后提出议案。1976年6月,裁委会决定设立专门工作组,以研究上述方案,并在同年的联大会议上讨论。同年12月,联大通过31/72号决议,决定将此公约送交各国审议、签字和批准。该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缔约国承诺不为军事或任何其他敌对目的使用具有广泛、持久或严重后果的改变环境的技术作为摧毁、破坏或伤害任何其他缔约国的手段;承诺不协助、鼓励或诱导任何国家、国家集团或国际组织从事违反上述规定的活动;“改变环境技术”的含义为”通过蓄意操纵自然过程改变地球(包括其生物群、岩石圈、地水层和大气层,或外层空间的动态、组成或结构的技术)。改变环境战略包括改变气候、引起地震、海啸,破坏生态平衡、破坏臭氧层等。各缔约国一致同意为交流和平利用改变环境技术方面的情报提供便利,并在保护、改善及和平利用自然环境方面进行经济合作和技术合作。1978年联合国第一次裁军特别会议要求裁军谈判委员会继续这方面的工作。
本文地址: https://www.yishiweijian.com/guojizuzhi/20230141220.html
文章来源:主编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3-02-15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3主编
2022-11-1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2-12-02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2-11-29主编
2023-01-03主编
2022-12-24主编
2023-01-02主编
2022-12-24主编
2022-12-19主编
2022-12-08主编
2023-01-02主编
2023-01-01主编
2022-12-24主编
2023-01-07主编
2022-12-06主编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